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或政府規章草案工作中,要站在全局高度,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要求,認真做好立法項目的調研論證、征求意見以及協調、會簽等相關工作,按時將草案文本報送市法制辦審查。正式項目報送時間為2014年3月31日前;調研項目為2014年7月31日前。如期不能報送的,要向市政府書面說明情況。
市法制辦要嚴格立法程序,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發揮好主導作用和協調作用,進一步增強制度設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質量。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證立法計劃落到實處。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2月8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
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著力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具體的立法項目中,充分發揮立法規范引導作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產業結構,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2014年政府立法計劃項目共15部,其中,地方性法規項目10部,政府規章項目5部,并區分為正式項目和調研項目予以安排。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
(一)正式項目
1.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資源管理辦法(修訂),市水利與漁業局起草;
2.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修訂),市地震局起草;
3.淄博市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市發展改革委起草;
4.淄博市專利管理條例(修訂),市科技局起草。
(二)調研項目
1.淄博市安全生產條例,市安監局起草;
2.淄博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市環保局起草;
3.淄博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市科技局起草;
4.淄博市金融發展促進條例,市金融辦起草;
5.淄博市社會醫療急救管理條例,市衛生局起草;
6.淄博市城鄉規劃條例,市規劃局起草。
二、政府規章項目
(一)正式項目
1.淄博市電力設施保護辦法(修改),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起草;
2.淄博市醫療糾紛防范與處置辦法,市衛生局起草。
(二)調研項目
1.淄博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起草;
2.淄博市小型水庫管理辦法,市水利與漁業局起草;
3.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起草。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或政府規章草案工作中,要站在全局高度,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序規定》要求,認真做好立法項目的調研論證、征求意見以及協調、會簽等相關工作,按時將草案文本報送市法制辦審查。正式項目報送時間為2014年3月31日前;調研項目為2014年7月31日前。如期不能報送的,要向市政府書面說明情況。
市法制辦要嚴格立法程序,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發揮好主導作用和協調作用,進一步增強制度設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質量。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證立法計劃落到實處。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2月8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
2014年政府立法工作,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著力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具體的立法項目中,充分發揮立法規范引導作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產業結構,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2014年政府立法計劃項目共15部,其中,地方性法規項目10部,政府規章項目5部,并區分為正式項目和調研項目予以安排。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
(一)正式項目
1.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資源管理辦法(修訂),市水利與漁業局起草;
2.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修訂),市地震局起草;
3.淄博市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市發展改革委起草;
4.淄博市專利管理條例(修訂),市科技局起草。
(二)調研項目
1.淄博市安全生產條例,市安監局起草;
2.淄博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市環保局起草;
3.淄博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市科技局起草;
4.淄博市金融發展促進條例,市金融辦起草;
5.淄博市社會醫療急救管理條例,市衛生局起草;
6.淄博市城鄉規劃條例,市規劃局起草。
二、政府規章項目
(一)正式項目
1.淄博市電力設施保護辦法(修改),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起草;
2.淄博市醫療糾紛防范與處置辦法,市衛生局起草。
(二)調研項目
1.淄博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起草;
2.淄博市小型水庫管理辦法,市水利與漁業局起草;
3.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