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近日發布《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4日。
修訂草案將舉報獎勵分為四個等級,按照案件罰沒款金額、涉案貨值、社會影響等因素綜合計算獎勵金額。其中,對提供直接證據并查實特別重大違法行為的舉報,最高可按罰沒款5%給予獎勵,最低獎勵5000元。針對學校供餐、嬰幼兒食品等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舉報,獎勵標準還將上浮2個百分點。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特別強化對"內部吹哨人"的保護,規定企業不得打擊報復舉報人,并對內部舉報給予雙倍獎勵。同時明確匿名、隱名舉報的認定和獎勵程序,完善了獎勵發放的時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