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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務局關于貫徹落實《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的通知 (津商外管〔2020〕12號)

   2020-12-15 739
核心提示:各區人民政府: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商務部2020年第3號令)(以下簡稱《投訴工作辦法》)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
各區人民政府:
 
    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商務部2020年第3號令)(以下簡稱《投訴工作辦法》)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公布了《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指南》(以下簡稱《投訴指南》),健全了投訴方式,明確了投訴事項受理范圍和投訴處理時限,規范了投訴工作流程。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投訴工作辦法》,明確有關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投訴工作機構分級負責
 
    市商務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建立天津市外商投資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等外商投資權益保護工作。
 
    市級投訴工作機構負責處理下列事項:涉及市級各部門、區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行為的;建議市級各部門、區人民政府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的;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認為可以由其處理的。
 
    區級投訴工作機構負責處理下列投訴事項:涉及本區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行為的;建議本區域政府各部門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的。
 
    二、具體工作要求
 
    (一)各級投訴機構要高度重視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學習貫徹好《投訴工作辦法》,按照《投訴指南》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合法、分級負責原則,及時處理投訴人反映的問題,協調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維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二)區級投訴工作機構在處理投訴工作中遇到任何問題及時與市級投訴工作機構溝通。區級投訴機構在單數月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市級投訴工作機構上報投訴工作情況,包括收到投訴數量、處理進展情況、已處理完結投訴事項的詳細情況和有關政策建議等。
 
    (三)我局梳理匯總各區人民政府指定的投訴工作機構,形成了《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構名錄》,公布了投訴機構名稱、工作地點、郵箱、傳真及電話等信息。區級投訴工作機構應主動公開相關信息,信息發生變更,應于7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市級投訴工作機構,并及時對外更新發布。
 
    附件:   1.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指南.pdf
 
       2.天津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構名錄.pdf
 
    2020年12月9日
 
    (聯系人:市商務局外資管理處 蔡婷婷;聯系電話:58665787)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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