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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2025年福建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閩農執法〔2025〕2號)

   2025-06-10 564
核心提示: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十五五”規劃謀篇布局之年,做好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對于穩定糧食生產、保障“三農”中心工作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省委農村工作會議部署要求,以問題為導向,健全農資監管制度,堅持深挖嚴查、標本兼治、打防結合,持續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為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提供有力保障。

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法院、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供銷社,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法院、檢察院、經濟發展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部署,強化農資供應質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糧食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省農業農村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省供銷社聯合制定《2025年福建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各省級部門聯系。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福建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5年福建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十五五”規劃謀篇布局之年,做好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對于穩定糧食生產、保障“三農”中心工作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省委農村工作會議部署要求,以問題為導向,健全農資監管制度,堅持深挖嚴查、標本兼治、打防結合,持續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為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提供有力保障。

一、優化農資審批和認證管理

嚴格落實種子生產經營備案工作,加強種子質量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非法制種、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套牌侵權、無證生產經營種子等違法行為。認真落實農藥登記、生產許可、經營許可、登記試驗等制度,確保農業用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持續強化農機產品認證管理,加強農機產品認證機構監管和農機鑒定工作信息公開。落實肥料生產者責任義務,加大肥料產品監管力度(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農資產品監督抽查

聚焦春耕、三夏、秋冬種等重要農時,扎實開展農資質量巡查、暗查暗訪,重點檢查農資生產和經營企業資質、購銷臺賬記錄、進貨查驗制度、產品標簽標識等問題,規范農資生產經營行為(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組織對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等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大對問題多發易發、群眾投訴集中、媒體曝光多的農資產品的抽檢力度,用好“檢打聯動”機制,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立即清理下架,嚴防假劣農資坑農害農(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與漁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重點抽查磷肥、鉀肥、地膜、農機等質量,對不合格產品依法取消資質或撤銷證書(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網絡銷售農資監管力度

督促電商平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履行對平臺內農資經營者的資質核驗、信息公示等義務。實行“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組織電商平臺開展自查清理,對農資經營主體的資質條件、備案信息等加強核查,對違法產品及時采取警示、下架等措施。加大對網絡銷售農資的監督抽檢力度,嚴防不法分子通過網絡銷售假劣農資和禁限用農獸藥。依法查處平臺經營者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行為(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農資執法專項行動

針對“忽悠團”流竄作案、網絡違規售種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統籌區域執法力量,堅持一查到底,堅決鏟除農資“忽悠團”滋生土壤(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違法銷售禁限用農獸藥治理,廣泛發放禁限用農獸藥名錄,深入開展執法檢查,嚴查嚴處有關違法行為(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加強非標地膜監管治理,圍繞生產經營企業、網絡銷售渠道等,加大地膜產品質量檢查和市場抽查,依法查處制售非標地膜、未按規定回收農用薄膜等違法行為,推進地膜科學使用回收(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夯實農資打假執法合力

以“綠劍護糧安”、種業監管執法年、“守護消費”鐵拳行動等為帶動,緊盯關鍵區域、主要品種和重點人群,深化農資質量監管執法(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部署開展“昆侖—2025”專項工作,突出打擊重點,圍繞農資存儲、流通、交易等環節,落實公安機關農資打假區域協同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犯罪行為(省公安廳負責)。完善行業監管與執法辦案協作機制,加強部門間、區域間執法協作,實現“一處發現、多地聯查、全程查處”。落實行刑銜接機制,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形成打擊合力。對涉及“忽悠團”、以“訂單農業”為名制售假劣農資等重大案件,實施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處等方式,提升打擊治理效果。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檢法機關要及時公布農資打假典型案例,對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懾(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暢通優質農資供應渠道

密切監測農資價格形勢,與有關部門協調解決好農資運輸、儲備、銷售等各環節問題(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供應主渠道作用,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和保供企業對接,指導企業做好貨源采購、儲備、下擺,保障農資供給量足質優。深入實施“綠色農資”升級行動,擴大優質農資供應覆蓋面(省供銷社負責)。

七、創新農資監管方式

用好全省農資監管信息平臺,加強線上巡查,落實農藥等產品實名購買、購銷臺賬、溯源管理等制度(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全面推進獸藥二維碼追溯監管,保證生產企業入網、產品出入庫和經營企業入網追溯覆蓋率“3個100%”。依托省一體化大融合行政執法平臺,全面推進農資領域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線上辦理,提升監管執法效能(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與漁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農資物聯網應用推廣,擴大中國農資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在供銷合作社系統的適用范圍和數量,對納入平臺管理企業生產的產品發放追溯碼,加強源頭防控(省供銷社負責)。深化行業自律,進一步發揮農資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對成員企業開展信用評級評價,引領全行業規范誠信經營(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宣傳服務水平

加強農資打假專業化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執法技能競賽、練兵比武等活動,組建執法骨干人才庫,進一步提升執法業務水平。持續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活動,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法律法規宣貫、農資選購指導、安全用藥培訓、農業咨詢等服務,切實增強群眾維權意識和識假辨假能力。強化農資打假社會監督,暢通舉報電話、網絡信箱等渠道,有條件的設立舉報獎勵制度,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反映問題線索。聯合社會組織、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力量,宣傳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省農業農村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動部門協作共治

各地各部門要將農資打假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壓實屬地責任,確保全面完成各項任務。要密切協作配合,充分發揮農資打假部門協調機制作用,建立健全農資打假領域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工作會商、區域聯查、跨區協查等工作機制。用好督促督查和激勵手段,樹立重實干、重實績、重擔當的鮮明導向,推動農資打假工作走深走實、落地見效。(省農業農村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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