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為全面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規范全區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糧食購銷和儲備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及《內蒙古自治區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關于全面建設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結合工作實際,對原自治區糧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則進行了修訂,形成《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購銷和儲備行政裁量權基準》,該基準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行政強制裁量基準、行政檢查裁量基準構成,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則(試行)〉的通知》(內糧執法發〔2023〕36號)同時作廢。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購銷和儲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