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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設立南寧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2013-04-09 899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對我市食品安全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設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監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檢查、督促各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主   任:市長

  常務副主任: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 主 任:分管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副市長

  分管農業、水產畜牧工作副市長

  分管商務工作、聯系工商工作副市長

  聯系質監工作副市長

  委員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發改、財政、法制工作和分管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副秘書長,市監察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農業局、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市旅游局、市糧食局、市法制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政府新聞辦,各縣(區)人民政府及高新區、經開區、東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主要領導,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分管領導組成。

  三、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設立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具體承擔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兼任。

  各縣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織機構,負責本轄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協調實施。

  同時撤銷南寧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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