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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2012-05-09 983
核心提示: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糧食流通管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07號令)、《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甘政發[2006]15號)、《白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市政發[2006]49號,為積極穩妥地推進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實現糧食購銷市場化和市場主體多元化。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體制機制轉換,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實行省政府領導下的糧食行政首長分級負責制,加快糧食宏觀調控,完善糧食風險防范機制。加強糧食監管,維護糧食流通秩序,建立健全有利于全縣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需要的糧食流通新體制。
 
  二、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健全糧食市場體系,強化糧食市場監管
 
  在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使糧食購銷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在糧食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特殊情況下,由縣政府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對糧食供求實行宏觀調控。
 
  積極培育多元化的糧食市場主體,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通過改制成為新型的市場主體,嚴格執行國家的糧食政策,繼續發揮主渠道作用,積極做好糧食購銷工作,盡可能多掌握糧源,協助縣政府對糧食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承擔起穩定市場糧價,保障市場供應的義務和責任。大力支持和不斷規范多種所有制的市場主體從事糧食收購和經營活動,促進公平競爭,多渠道搞活糧食流通,促進全縣農業發展。
 
  積極發展產銷一體化的糧食經營企業,進一步提高糧食企業的規?;洜I水平,不斷創新機制,增強市場競爭力,使之成為農民走向市場的重要依托。
 
  建立完善的糧食市場主體??h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要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在糧食集散地、交通樞紐,建立一批兼備批發市場和集貿市場等多種功能的區域性糧食市場。取消糧食運輸憑證制度和糧食準運證制度,嚴禁各種形式的糧食區域性封鎖,促進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全縣糧食市場。
 
  切實落實市場準入制度。既要堅持市場主體多元化,又要嚴格入市資質標準。凡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企業及經營者,要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及《甘肅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暫行辦法》(甘政辦發[2005]74號),經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入市收購資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進行糧食收購經營活動。糧食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糧食市場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市場準入、誠信經營和糧油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對取得收購資格的企業要進行定期審核,正確引導企業和糧食經營者合法經營,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
 
  強化對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和監管力度。在市場糧價出現不合理上漲時,經縣政府同意,由物價局和糧食局采取控制糧食批發企業的進銷差率和零售企業的批零差率等措施,穩定糧食市場價格。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健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專業隊伍,認真履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工作職能。加強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和糧食供求平衡調查,強化糧食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所有糧食經營企業,包括糧食收購、銷售、加工、運輸、進出口都要建立糧食經營臺帳制度,定期如實地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糧食收購、銷售和庫存數量,服從政府對市場的調控,不得囤積居奇,牟取暴利,哄抬糧價或壓級壓價。工商、物價、質監、衛生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糧食加工和銷售的檢驗監督,依法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和糧食食品安全,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繼續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機制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甘肅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充分發揮農業資源比較優勢,大力促進優勢農產品向優勢區域集中,通過集約化經營,實現規模效益,推進全縣農業產業化、精細化、現代化發展,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一二期灌區要以培肥地力為重點,建設糧經牧綜合農業區,提高土地產出率。干旱農業區通過地膜覆蓋和集雨補灌,重點發展以小雜糧為主的綠色農業。加強農業、水利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提高農業科技含量。要不斷改善糧食生產條件,堅持在發展糧食生產的同時,努力為農民增加收入。
 
  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機制,保護和調動農民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要認真做好補貼的組織落實工作,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管,嚴禁截留、挪用。要總結糧食直補的經驗,繼續改進和完善補貼辦法。
 
  四、加快全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轉換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能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6號)精神,按照省市縣分級負責的原則,徹底改革國有糧食企業,政策性與經營性分開。結合全縣糧食流通的實際情況,組建一個承擔政策性糧油收儲業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四個國有控股的糧食購銷企業??h糧食公司承擔政策性糧油收購和經營業務,是縣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載體,組建為國有獨資的購銷企業,承擔全縣政策性糧油收儲業務??h糧油購銷站、北灘糧庫、條山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紅水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在全縣具有示范和帶動作用,組建為國有控股的糧食購銷企業。糧食公司要對經營量小交通不便,難以發揮資產效益的收儲站點,按照宜股則股,宜售則售,宜租則租的原則,實行產權轉換和資產處置,資產變現全額用于分流安置職工。
 
  國有獨資、國有控股糧食企業,是縣政府宏觀調控保障軍需民食,維護市場穩定的主渠道,要繼續積極做好糧食儲備,軍需糧油,農村救災糧以及應急保障等政策性業務,同時享受相應的代理費用和補貼。積極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人事、勞動和分配制度改革。改制過程中,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全面解決“老糧”、“老帳”問題。妥善解決好債權債務和職工分流再就業等問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國有資產依法監管,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改制后的國有獨資、控股的糧食購銷企業要徹底明晰產權,轉換職工身份,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企業與職工通過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確定新型的勞動關系。在內部崗位管理上實行聘任制,公開選聘,競爭上崗。堅持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建立以崗位為基礎,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貢獻相聯系的激勵工資制度。對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的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實行委派制。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職工轉換身份、分流安置所需的資金,省上下拔的專項補助要包干使用,縣政府及所屬企業也應多渠道籌資解決其不足部分。各有關單位要抓緊制定糧食企業改革方案,按規定程序審批。企業改革按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省上改制資金到位后,糧食和財政部門要加強督查指導,將資金和責任落實到人,杜絕可能出現的各種遺留問題。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的糧食,免征增值稅。免征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需要報經縣國稅局、財政局、糧食局審核認定免稅資格,未經報審核認定的一律不予免稅。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依法出售自有產權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處置企業使用的劃拔土地的收入,優先留給企業用于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和安置職工。已抵押給農業發展銀行的資產,在處置前應及時與農業發展銀行溝通,解除抵押關系后再行處置。在2007年底以前,對國有困難糧食購銷企業的生產經營性土地和用房,按規定程序審核批準后,減征或免征3年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積極推進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改革,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轉變部門職能,加強隊伍建設,保障工作經費,提高工作效率。為了便于糧食行政部門依法行政,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解決好編制、機構和經費等問題,使之能正常運轉,保證糧食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確保糧食流通秩序的健康運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把工作重心轉向制定落實政策,依法管理全社會糧食流通,加強糧食市場宏觀調控能力,搞好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工作,更好地為糧食市場主體服務。
 
  五、全面解決“老糧”和“老帳”問題
 
  “老糧”全部交企業包干銷售。“老糧”處理所涉及的利息、費用以及價差按省政府確定的原則解決。從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對“老糧”的保管費用和利息補貼。
 
  對庫存陳化糧,經上級政府批準后按計劃統一組織定向銷售,嚴禁倒賣和流入口糧市場。陳化糧價差虧損由省財政廳省糧食局預估納入政策性掛帳總額。
 
  對1992年4月至1998年5月31日期間所發生的,清理認定的糧食財務掛帳,繼續執行現行有關政策,過渡期延長至2008年。延長期(2004—2008年)內新增財務掛帳利息由地方財政負擔的部分,由地方財政預算單獨安排。
 
  對1998年6月1日到2003年1月31日期間發生的虧損,按照“分清責任、分類處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解決。對認定的政策性掛帳,在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利息,納入政策性掛帳。經認定的各項政策性虧損,實行掛帳停息,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本金實行掛帳,由各級政府統籌資金消化。政策性掛帳全部從企業剝離,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集中管理。對企業已剝離的政策性掛帳相應占用農業發展銀行的貸款,已辦理資產抵押的,應當及時解除抵押關系,其余虧損,由企業自行償還。
 
  六、加強和完善糧食宏觀調控,確保糧食安全
 
  要在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前提下,逐步健全和完善糧食儲備和供應保障機制,加強宏觀調控。逐步建立適度規模糧食儲備是縣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需要??h政府根據糧食市場的需求,安排一定的財力,建立一定的糧食儲備。儲備糧油收購、輪換、銷售要通過規范的批發市場公開交易。國有及國有控股的糧食購銷企業,要經常保持適當的商品糧周轉庫存,必要時作為縣政府調控的預備糧源,平衡市場需求。
 
  建立健全縣級糧食市場預警機制,制定糧食應急保障預案,確定糧食預警指標,以防本縣糧食供需發生變化時保證供應。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實行糧食流通統計確認制度。全面、準確、及時掌握全縣糧食流通狀況,根據糧食市場預警信息,及時向縣政府匯報糧食市場變化發展的趨勢,積極協調做好糧源、加工、供應等工作。
 
  七、改進糧食收購資金的供應管理
 
  農業發展銀行要保證儲備糧和政府調控糧食信貸資金的需要。對儲備糧收購、輪換所需資金,要按計劃保證供應。對糧食企業接受政府委托收購糧油、調節市場供求或對農民余糧按最低收購價收購的,要在落實有關費用、利息及價差補貼的前提下,及時、足額發放收購貸款。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包括改制后落實原有債務、具備貸款條件、繼續從事糧食經營的企業,要根據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確定發放收購資金貸款,支持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擴大經營,發揮主渠道作用。對具備糧食收購資格的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其他糧食企業,農業發展銀行可以根據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提供貸款支持。同時,農業發展銀行要加快信貸資金管理方式改革,建立以貸款風險控制為核心的資金管理辦法。
 
  八、加強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
 
  根據省、市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意見精神,進一步完善縣政府領導下的糧食行政首長分級負責制,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多渠道籌措資金,全面承擔起全縣發展糧食生產,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搞好糧食總量平衡,規范糧食市場秩序,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等責任。
 
  全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提高工作效率,切實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配套措施。糧食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整體方案,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和辦法,做好糧食總量平衡預警監測等宏觀調控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糧食風險基金的足額到位和使用監管。農業發展銀行要依據糧食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對企業收購、調銷及加工糧食所需資金擇優發放貸款,勞動保障部門要指導企業做好職工分流安置、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并對同級糧食流通企業改制中的職工分流安置方案進行審核備案。發改、人事、工商、質監、衛生、物價、審計、統計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切實負起責任,共同努力做好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深化糧食流通體制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事關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各有關單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各項政策,狠抓改革,加快發展,確保全縣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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