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及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統籌運用質量認證服務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市監認證發(2023]89號)《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く江蘇省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改資環發〔2024]219號)《關于印發全省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市監〔2024]227號)等要求,扎實推進我市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及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統籌運用質量認證服務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市監認證發(2023]89號)《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く江蘇省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改資環發〔2024]219號)《關于印發全省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市監〔2024]227號)等要求,扎實推進我市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