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管局,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信用監管服務水平,更好地保障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激發合規守信意識,引導失信主體及時履行法定義務,盡快信用修復,重塑形象,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市場監管系統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國市監信發〔2024〕69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信用修復服務年”活動的通知》(市監信發〔2025〕32號)以及《廣西市場監管系統“信用修復服務年”活動實施方案》(桂市監辦函〔2025〕106號)部署要求,現就完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信用修復機制,開展《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提醒函》和《行政合規守信建議書》同步送達(以下簡稱“三書同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三書同達”適用對象
全區范圍內因違法行為被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普通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且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經營主體。
上述行政處罰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通過簡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
(二)其他不適用的情形。
二、“三書同達”實施方式和內容
按照“誰處罰、誰告知、誰建議”原則,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執法辦案機構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不含公告送達),向被處罰經營主體送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提醒函》和《行政合規守信建議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和合規守信提示制度是優化信用修復服務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三書同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業務指導和工作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扎實開展“三書同達”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執法辦案、法制、信用監管條線要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工作分工,發揮職能作用,理順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三)持續創新完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持續深化“有溫度的執法”,結合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研究探索行政指導和風險防范的新路徑新措施,不斷提升經營主體滿意度和獲得感。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將統籌做好“三書同達”有關信息化支撐,進一步提升信用修復和指導經營主體合規守信工作效能。
(四)開展宣傳解讀。各級市場監管局要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等平臺廣泛開展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政策解讀和宣講,加大“入企服務”幫扶力度,積極營造良好信用修復服務氛圍。

1.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提醒函
2.行政合規守信建議書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