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前期已征求各鎮街及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并經局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社區老年食堂建設及運營服務質量,完善建設、驗收程序,引導轄區老年人與社區老年食堂積極互動,滿足轄區老年人就餐需求,促進全區助餐工作可持續發展。
重慶市南岸區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管理辦法
(試行)
為深入貫徹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落實“惠民有感”工作導向,聚焦老年人就餐不便問題,更好地滿足轄區老人就餐需求,特別是獨居老人就餐便利化、可及化,確保老人吃得滿意,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放心,進一步推動社區老年食堂可持續發展,逐步實現標準化建設、規范化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主要適用于以屬地鎮(街道)為運營管理主體申報登記備案的社區老年食堂。主要分為以下3種類型:1.社會引入型。由社會力量按照社區老年食堂建設和服務標準新建社區老年食堂。2.設施嵌入型。整合現有養老服務機構資源向周邊老年人開放內部食堂,設置社區老年食堂或助餐點。3.服務拓展型。依托現有餐飲、物業等社會服務資源,拓展社區老年食堂助餐服務功能,開辟老年人助餐專區,開展助餐服務。
第二條 社區老年食堂以“惠民、便民”為宗旨,以“公益+微利”的模式,重點服務全區老年人,其中優先滿足經濟困難的失能、殘疾、高齡、無人照顧等老年人助餐需求,其他老年群體用餐給予適當優惠。同時為其他社區居民提供便利用餐服務。
第二章 建設標準
第三條 社區老年食堂選址應考慮交通便捷性、周邊環境等因素,重點在居民聚集區、困難老人集中區布點,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宜設在2層以下(含2樓),3樓以上應設置電梯。各鎮(街道)及所屬社區要做好前期調研,確保開辦項目成熟運營。社區老年食堂裝修改造要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和《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JGJ 450-2018)要求,設有滿足老年人需求的無障礙設施并進行適老化改造,內部布局合理,明確老年人助餐區,有條件的可實行錯峰就餐。
第四條 社區老年食堂要堅持做到統一外觀、統一名稱、統一標識、統一編號。食堂LOGO要按照民政部門統一設計方案制作,門頭統一命名為“XX社區食堂”,標識標牌應分類命名,其中社區老年食堂命名為“XX社區(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命名為“XX社區(村)老年食堂助餐點”。
第五條 社區老年食堂內應設置清晰易讀的標識牌,指示服務區域、洗手間、緊急出口等位置,方便老年人辨別。在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位置(如臺階、洗手臺、衛生間等)設置溫馨提示。食堂內部或近處應設置無障礙衛生間,地面應防滲防滑。如廁區設有扶手,形式、位置合理。進出口及內部通道易行走,通道應保持寬敞、平整,地板材質要防滑可靠,盡量避免臺階,以及有高差的地面。
第六條 老年人就餐區通道應滿足輪椅、餐車進出;餐桌、餐椅應牢固穩定,無尖銳棱邊、棱角。宜設置帶弧位、握手孔位、拐杖孔位等適老化設計的餐桌。座椅坐墊應設置軟包。有條件的,可設置包廂或半包廂。
第三章 扶持政策
第七條 扶持社區老年食堂發展的資金來源為福彩公益金、社會捐贈等渠道。
第八條 社區老年食堂建設補助資金按照項目建設方式和運營場所面積分檔補助。社會引入型社區老年食堂原則上對其全域裝修裝飾和設施設備予以補助,裝修裝飾補助標準不高于800元/㎡(建設投資未超過800元/㎡的,以實際結算為準),設施設備購置補助標準不高于5萬元(購置設施設備未超過5萬元的,以實際結算為準);設施嵌入型和服務拓展型社區老年食堂原則上對其設置的老年人專門用餐區域裝修裝飾予以一次性裝修裝飾補助,面積在50(含)—100㎡、100(含)—150㎡、150(含)㎡以上的,分別按每個1萬元、2萬元、3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助。社區老年食堂享受建設補助規模原則上不超過300㎡。對建設規模超過300㎡,且建設標準高、運營規范、服務質量高、社會反響好的標桿示范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進行審議。
第九條 社區老年食堂裝修裝飾補助資金主要用于:1.打造加工處理區、助餐服務區、收銀接待區等室內基礎裝修設計、施工建設。2.開展適老化改造,如打造無障礙通道、無障礙衛生間及洗手池,開展地面防滑處理,配置坐便器、安全抓桿(扶手)、一鍵呼叫器等安全設施。3.開展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資金審計。社區老年食堂設施設備購置補助資金主要用于:1.配置灶具、廚具、餐具、清潔消毒、保鮮控溫等在食堂制餐、配餐、送餐、食品儲存流程中所需設施設備。2.配置適老化餐桌餐椅等服務設施。3.配置服務接待、點餐收銀等所需設施設備。4.配置點餐、稱重、結算、助餐信息歸集上傳等所需智能信息化設施設備。
第十條 對符合條件的社區老年食堂,相關部門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政策。鼓勵機關和事業單位對承租其房產開展老年助餐服務的主體給予租金減免。
第四章 申報流程
第十一條 屬地鎮(街道)要做好轄區社區老年食堂布局規劃,確定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后,向區民政局致函書面登記,明確擬建項目地址、建筑面積、計劃投資、資金缺口等信息,并提交擬建項目場地的平面圖(設計圖)、建設方案(含投資預算)以及《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登記表》(見附件1)等材料。區民政局對擬建項目進行實地查看,對符合建設條件的項目報局黨組會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 社區老年食堂項目建成后,屬地鎮(街道)對社區老年食堂建設效果、適老化改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是否符合要求進行竣工驗收,填寫《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竣工驗收表》(附件3);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建設項目資金審計,出具建設項目資金審計報告。完成驗收后,由屬地鎮(街道)向區民政局致函書面備案(明確項目地址、建筑面積、食堂類型、總投資、申報社區老年食堂建設補助金額等基本信息),提交《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備案表》(附件2)、《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表》(附件3)、運營單位法人登記、食品經營許可證、建設用房產權證明、資金審計報告以及食堂建成后的外觀圖片1張、內部圖片3張等資料。
第十三條 為確保項目有序推進,區民政局將依據項目進展情況向申報鎮(街道)分批次撥付補助資金。在項目登記審議通過后,區民政局先行撥付項目總補助資金的60%作為啟動資金;待項目建成并驗收通過后,再撥付剩余的40%補助資金。
第十四條 屬地鎮(街道)要加強對建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管理。建設補助資金僅限用于社區老年食堂建設,不得用于與食堂共建的非食堂服務區域。享受建設補助的社區老年食堂,原則上應按運營年限分段撥付建設補助資金。其中,“社會引入型”項目運營年限不少于(含)5年;“設施嵌入型”和“服務拓展型”項目運營年限不少于(含)3年。享受建設補助資金運營期限未滿停止運營的社區老年食堂,由屬地鎮(街道)按協議追回建設補助資金。
第五章 運營管理
第十五條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督導、鎮(街道)監管、市場運作”原則,屬地鎮(街道)為社區老年食堂運營管理主體,要與委托運營方簽訂委托運營管理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
第十六條 社區老年食堂要符合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法律規范,應當依法履行相關安全職責,健全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相關操作人員須辦理健康證,做好食品留樣、食材采購登記等工作。同時,積極入駐“重慶陽光食品”APP,開通“互聯網+明廚亮灶+AI智能識別”功能,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第十七條 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老年食堂結合自身優勢及特長,與社區養老服務功能相結合,提供“食堂+休閑娛樂”“食堂+文化教育”“食堂+宣傳培訓”等特色服務。
第十八條 社區老年食堂運營方要結合老年人餐飲習慣建立健康食譜,要加強膳食營養標準,少油少鹽,科學配餐。每周(日)菜譜應上墻公示,結合老年人實際需求及意見建議,及時調整食譜。
第十九條 社區老年食堂收費具有自主定價權,應堅持公益與效益平衡的原則給予老年人就餐優惠,同時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價格、老年人優惠等信息。
第二十條 社區老年食堂應加強智能化應用,依托全市統一部署的“渝悅養老”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設施、物聯網等技術手段,規范社區老年食堂日常管理,歸集助餐信息數據,作為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對于確有特殊情況需要關停的社區老年食堂,應提前10天將關停原因、資金清算等情況報告給屬地鎮(街道),經屬地鎮(街道)研究同意后,報區民政局備案實施,完善關停手續。對于無故關停且因欠薪退費等問題造成社會輿情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二條 區民政局負責社區老年食堂的發展規劃、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負責構建老年助餐服務智慧系統并逐步推廣應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第二十三條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社區老年食堂的食品安全進行日常監管,對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行為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各鎮(街道)履行屬地運營管理主體責任,要把社區老年食堂建設和長效運營納入目標任務范圍。負責本轄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日常監管、補助資金撥付等工作;負責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接到舉報、投訴后,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及時抄告相關職能部門。
第二十五條 區政府其他職能部門根據法定職責配合開展社區老年食堂的建設和監管工作。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具體由南岸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登記表》
2.《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備案表》
3.《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表》
附件1
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登記表
填報鎮(街道):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報鎮(街道): | 填表日期:年月日 | ||
食堂名稱 |
| ||
食堂地址 |
| 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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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模式 | 餐飲企業+食堂□物業+食堂□養老服務機構+食堂□ 社區綜合體+食堂□其他: | ||
食堂類型 | 社會引入型□設施嵌入型□服務拓展型□ | ||
計劃投資 (萬元) |
| 資金來源 (萬元) | 政府投入: |
申請補助 金額(萬元) |
| 社會投入: | |
運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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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范圍 | 制餐□配餐□就餐□送餐□ |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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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單 | 1.建設項目平面圖(設計圖); 2.建設方案(含資金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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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道)意見 |
分管領導:單位(蓋章): |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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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備案表
填報鎮(街道): | 填表日期:年月日 | ||
食堂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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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地址 |
| 建筑面積(㎡) |
|
食堂模式 | 餐飲企業+食堂□物業+食堂□養老服務機構+食堂□ 社區綜合體+食堂□其他: | ||
食堂類型 | 社會引入型□設施嵌入型□服務拓展型□ | ||
總投資 (萬元) |
| 資金來源 (萬元) | 政府投入: |
申請補助 金額(萬元) |
| 社會投入: | |
運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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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范圍 | 制餐□配餐□就餐□送餐□ |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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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單 | 1.運營單位法人登記、《食品經營許可證》; 2.建設用房產權證明; 3.建設項目資金審計報告; 4.食堂建成后的外觀圖片1張、內部圖片3張。 | ||
鎮(街道)意見 |
分管領導:單位(蓋章): |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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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岸區社區老年食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表
驗收項目名稱:
序號 | 驗收項目 | 驗收內容 | 驗收標準 | 檢查情況 | 驗收單位 | 備 注 |
1 | 場所 建設 | 適老化改造 | 1.地面平整、防滑、無高差;2.出入通道無門檻、寬度滿足輪椅、餐車進出;3.衛生間地面防滲防滑,配置安全抓桿(扶手)、一鍵呼叫器等設施;4.樓梯、坡道、過道應安裝扶手;5.指示標牌字跡清晰,指向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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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氛圍營造 | 使用統一食堂LOGO、命名,有敬老愛老、老年人營養搭配等涉老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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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工處理區 | 具備清洗、消毒、儲存等必要設施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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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助餐服務區 | 1.老年人助餐服務區域設置合理,與其他區域應有明顯區分和標識;2.餐桌、餐椅應牢固穩定,無尖銳棱邊棱角。宜設置帶適老化弧位、握手孔位、拐杖孔位等適老化設計的餐桌,座椅坐墊應設置軟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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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收銀接待區 | 1.應公開公示菜譜、收費標準、老年人優待政策等信息;2.配置必要的點餐收銀設備;3.老年人就餐高峰期有專人開展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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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智能信息化建設 | 1.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配置點餐、結算等相關信息化設備;2.及時歸集當日老年人就餐數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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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食品安全 | 食品安全 | 按要求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加工處理區等重點部位安裝監控攝像頭,落實“明廚亮灶”“食品留樣”等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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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防安全 | 消防安全 | 按要求配置滅火、疏散引導等消防安全設施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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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