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市〔2021〕15號)

   2021-09-13 277
核心提示:繼續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原則,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者經營行為,進一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解決網絡消費痛點難點問題,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不斷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增強我市人民群眾網絡消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有關處室、綜合行政執法總隊:

現將《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做好貫徹落實。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等十四部委《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國市監網監〔2021〕50號)要求,充分發揮天津市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進一步落實《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集中整治網絡市場突出問題,凈化網絡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委定于2021年9月至11月底開展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繼續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原則,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者經營行為,進一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解決網絡消費痛點難點問題,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不斷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增強我市人民群眾網絡消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督促平臺企業落實責任。按照《電子商務法》《食品安全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一是做好督促指導。督促電子商務平臺落實資質核驗、登記等義務,不斷完善平臺規則。指導平臺經營者進一步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提醒平臺內經營者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全面落實不需要登記的經營者自我聲明公示。二是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電子商務經營者經營信息公示的監督管理,強化電子商務經營活動亮照、亮證、亮標監管,依法嚴厲打擊未經信息公示開展經營活動及網絡交易平臺未區分標記已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等違法違規行為。(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場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政務服務處、食品經營處、各有關業務處室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場監管局)

(二)強化對排除、限制競爭等問題治理。按照《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價格法》《廣告法》《商標法》《專利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一是打擊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治理平臺“二選一”“掐尖并購”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網絡交易經營者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商業詆毀、違規促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查處支付服務等領域排除、限制競爭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干涉平臺內經營者以及平臺下游關聯經營者自主經營等違法行為。二是規范網絡市場秩序。依法查處低價傾銷、價格欺詐、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網絡交易中侵犯商標專用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反不正當競爭處、反壟斷處、價監處、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場監管局)

(三)加強重點商品、服務、社會熱點問題治理。一是以野生動植物、專供特供商品、勛章獎章紀念章、有毒有害物質、東北黑土資源產品、審計報告、涉槍涉爆物品、管制器具以及網絡交易平臺上有關手機APP銷售彩票等為監測監管重點,督促平臺經營者集中排查、清理違法違規信息,嚴厲打擊網絡銷售禁售、限售商品等違法行為。二是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化妝品(含兒童化妝品)、醫療器械、防疫用品、老人兒童用品、服裝鞋帽、家居家裝、汽車及配件、攝像頭等輿情熱點、社會集中反映、關系公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產品為重點,嚴厲打擊網絡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三是依法懲處網絡直播領域銷售“三無產品”、侵權假冒偽劣產品和虛假宣傳等行為,督促直播平臺經營者健全交易保障設施。進一步壓實平臺發布廣告的審核責任,嚴厲打擊線上教育培訓、醫療服務、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消費貸款等重點領域虛假違法廣告行為。督促引流推廣類經營者加強對發布信息的合規性審查,及時主動排查所發布信息中涉詐話術等違法信息。認真指導平臺經營者加強平臺管理,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市知識產權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食品經營監管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場監管局)

(四)深入推動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規范網絡促銷活動,集中整治虛假打折、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聚焦個人信息保護,集中整治移動終端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行為。依法打擊網絡銷售“盲盒”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遏制互聯網“大數據殺熟”等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嚴厲打擊平臺利用格式條款或服務標簽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誤導消費者等行為。加強網售農產品等產品質量監管,聚焦消費者投訴多和社會關注度高的產品加強質量監督抽查,督促平臺經營者切實履行質量主體責任,建立完善質量管控體系。(市知識產權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公平交易處、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食品經營監管處、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場監管局)

(五)探索推進網絡商品交易監管新方式。進一步優化網絡市場監管工作運行機制,加強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統籌運用信用監管與“雙隨機”抽查,合理分配監管資源,科學運用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提高監督檢查的靶向性、精準性。協同推進對網絡市場發展新模式新業態的分析研判和線上監管執法工作探索,探索推動網絡交易跨區域執法協作方式,構建起事中事后監管長效機制。(市知識產權局、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管處、市場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各有關業務處室、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各區市場監管局)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繼續發揮市場監管委“網監+”監管機制作用,加強委“網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協調溝通。“2021網劍行動”已納入今年食品安全考評項目,各部門、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立足本地實際,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找準監管問題癥結,務求取得工作實效。

(二)突出問題導向,強化指導辦案。以網絡市場監管突出問題、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抽查結果、消費投訴舉報集中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導向,加強指導督導,加強執法辦案,提升監管效能。同時,要綜合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約談、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大力度督促轄區內平臺經營者落實管理責任、落實基本義務。

(三)加強協同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充分發揮我市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作用,加強部門間信息互換、執法互助,構建起統一協調、齊抓共管的網絡市場監管工作格局。進一步探索“政企互動、數據共享、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監管模式。

(四)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宣傳效果。要加大宣貫力度,通過報紙、電臺、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此次專項行動,引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發布消費預警、提示警示和違法典型案例,增強網絡市場監管執法的影響力與震懾力。

請各部門認真落實通知要求,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上報專項行動階段性總結、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將本部門專項行動總結、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典型案例(至少1件以上,并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材料通過OA發委市場和網監處。如遇重大情況,請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附件: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

項目 數量 備注
藥品監管部門 檢查藥品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家次)    
檢查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家次)    
檢查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家次)    
檢查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家次)    
檢查化妝品網絡銷售企業(家次)    
責令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整改(家次)    
責令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整改(包括:下架、刪除、更正違法違規商品信息,關閉違法違規頁面等)(家次)    
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案件(件)    
查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違法違規案件(件)    
查處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未履行平臺義務案件(件)    
查處利用網絡銷售違法化妝品案件(件)    
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網絡違法案件 網上檢查網站、網店(個次)    
件; 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刪除違法商品信息(條)    
移送公安機關案件 責令整改網站(個次)    
件; 已提請關閉網站(個次)    
罰沒款 已責令停止平臺服務的網店(個次)    
萬元 查處網絡侵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件)    
  查處電子商務平臺未履行平臺義務案件(件)    
  查處電子商務經營者未履行市場主體公示義務案件(件)    
  查處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件(件)    
  查處互聯網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件(件)    
  查處虛假違法互聯網廣告案件(件)    
  查處其他違法違規案件(件)    

注:如查處的同一網絡違法案件屬于同時違反多個法律法規的,原則上按照涉及的最主要的違法問題進行分類(不重復計算),并請在備注中予以說明。



 
地區: 天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