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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約談制度(試行)》的通知 (蘇安監〔2010〕15號)

   2019-06-20 332
核心提示: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監管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溝通和交流,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監管部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溝通和交流,我局制定了《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約談制度(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要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轄區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省安監局危化處。
 
     附件: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約談制度(試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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