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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運輸新規征求意見 企業需注意!

   2025-05-12 599
核心提示:為規范和加強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的貯存運輸管理,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保障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在貯存運輸環節的安全,海關總署發布了《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貯存運輸有關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征求時間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為規范和加強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的貯存運輸管理,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保障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在貯存運輸環節的安全,海關總署發布了《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貯存運輸有關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征求時間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根據征求意見稿,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的儲油罐及運輸容器應使用不與食用植物油發生反應、適于與食品接觸的惰性材料制造,其中不銹鋼材料最為適宜,同時明確禁止使用銅及其合金儲罐裝運食用植物油。此外,儲油罐及運輸容器需保持干凈衛生并進行定期維護檢查,其附屬的輸油管道、管件、閥門、密封部件、加熱盤管等材質也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對于使用集裝箱液袋等一次性容器運輸的情況,征求意見稿規定一次性容器應采用干凈、清潔、無毒、無害、可用于食品的材料制成,并在有效期(保質期)內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復利用。同時,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的進出口商或代理商需監督國際運輸承運方遵循相關操作規程,確保裝載食用植物油的油罐(倉)曾運貨物符合規定,不得使用前次裝載過禁止物品的油罐(倉)運輸。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進口散裝食用植物油在口岸與目的地之間的運輸工具更換、特殊監管區流轉以及生產加工后出區等情況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應由獲得散裝液態食品準運許可的國內承運方,使用“食用油專用”或“食品專用”運輸工具和容器進行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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