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分析研判我市產業分布特點、生產企業獲證及產品流通市場狀況,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組織制定了《2021年市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和監督抽查計劃》,現予以發布。
2021年市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和監督抽查計劃的產品主要為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重點消費品和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較集中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長三角產品質量監管一體化產品,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我市重點產業集群、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節能環保和大氣污染防治等產品。在生產領域注重抽查重點工業產品和區域性重點產品,在流通領域注重抽查與消費者密切關注的產品。市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共包含174種產品,其中,兒童及學生用品15種產品,家用電器及電器附件36種產品,家具及建筑裝飾裝修材料25種產品,服裝鞋帽及家用紡織品13種產品,日用化學制品及衛生用品7種產品,交通用具及相關產品15種產品,食品相關產品9種產品,日用雜品14種產品,工業生產資料30種產品,農業生產資料5種產品,電子及信息技術產品5種產品。抽查計劃共包括169種產品,另有5組產品列入風險監測計劃。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將按照抽查計劃認真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及時公布抽查結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在按計劃開展市級監督抽查的同時,也將根據實際情況,對近期消費者集中投訴以及相關部門反映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質量問題事件涉及的相關產品,酌情調整抽查內容,適時組織對計劃外的產品開展專項監督抽查。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市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
監管目錄和監督抽查計劃
一、兒童及學生用品(15種產品,其中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嬰兒用品(肚兜、圍嘴、圍巾)、學生校服、童車、童床、兒童玩具(新型解壓玩具、磁性玩具、彈射玩具)、兒童口罩、學生用品(草稿本、A4打印紙、筆等)、兒童用紙制品(紙尿褲、紙尿布)、電動平衡車、玩具滑板車、兒童安全座椅、兒童安全頭盔,以上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學生用臺燈和兒童爬行地墊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二、家用電器及電器附件(36種產品,其中3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電冰箱、家用電動洗衣機、房間空氣調節器、儲水式電熱水器、室內加熱器、電熱毯、彩色電視機、空氣凈化器、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普通照明用燈具、液晶顯示器、加濕器、電吹風機、電熱卷發器、廚房食品加工機械、
開關和插座、插線板、破壁機、豆漿機、電暖手寶、電水壺、掛燙機、除螨儀、剃須刀、液體加熱器、防爆燈具、防爆電器、防爆電機、電風扇、陶瓷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浴霸、光伏產品組件,以上3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電飯鍋和人體暴露在家電及類似器具電磁環境中的輻射測量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三、家具及建筑裝飾裝修材料(2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木門、軟體沙發、彈簧軟床墊、硬體家具、新型墻體材料、建筑安全玻璃、建筑防水卷材、人造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實木復合地板、實木地板、混凝土輸水管、油漆涂料(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船舶涂料、地坪涂料、塑料管材、預拌混凝土、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電流互感器、陶瓷磚、住宅廚房和衛生間排煙(氣)道制品、安全帽、安全網、裝配式墻體、鋼結構構件,以上2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四、服裝鞋帽及家用紡織品(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床上用品、內衣、休閑服裝、羽絨服裝、運動服裝、泳裝、汽車內飾紡織品、絮用纖維制品、成人服裝、鞋類、勞保服裝、毛巾、蠶絲被,以上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五、日用化學制品及衛生用品(7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一次性衛生用品(紙巾紙)、一次性衛生用品(衛生紙)、一次性衛生用品(衛生巾(含衛生護墊))、一次性衛生用品(濕巾)、洗手液、衣料洗滌劑、肥皂,以上7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六、交通用具及相關產品(15種產品,其中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1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汽車座椅及頭枕、汽車燃油箱、汽車車門保持件、汽車制動元件、汽車制動軟管、汽車后視鏡、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橡膠密封制品、鉛酸蓄電池(起動用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電池、汽車內飾件、汽車充電樁、摩托車乘員頭盔、玻璃水,以上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行車記錄儀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七、食品相關產品(9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食品用紙包裝及容器、食品用塑料包裝及容器(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復合膜袋)、餐具洗滌劑、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一次性塑料餐飲具、飲用水杯(保溫杯)、竹木筷子、不銹鋼餐具、塑料購物袋,以上9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八、日用雜品(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箱包、非醫用口罩、配裝眼鏡、太陽鏡、老視成鏡(老花鏡)、燃氣灶具、橡膠家用手套、瓦楞紙箱(瓦楞紙板)、貴金屬和珠寶玉石、燃香(佛香)、減壓閥、節水型水龍頭(陶瓷片密封水嘴)、淋浴器、小便器,以上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九、工業生產資料(30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水泥、鋼筋(冷軋帶肋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熱軋光圓鋼筋)、液壓油、汽油機油(柴油機油)、重負荷車輛齒輪油(普通車輛齒輪油、中負荷車輛齒輪油)、車用汽油(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車用尿素溶液、發動機冷卻液、機動車輛制動液、電纜、電線、電纜橋架、電力變壓器、消防應急燈具、防火門、消防水帶、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接口、消防水槍、室內消火栓、商品煤、散煤、化糞池、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井蓋、液化石油氣、車用天然氣、機制砂石,以上30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十、農業生產資料(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復混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水溶肥、水泵、農膜,以上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十一、電子及信息技術產品(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移動電源、手機充電器、網線、手機、筆記本電腦,以上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2021年市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和監督抽查計劃的產品主要為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重點消費品和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較集中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長三角產品質量監管一體化產品,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我市重點產業集群、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節能環保和大氣污染防治等產品。在生產領域注重抽查重點工業產品和區域性重點產品,在流通領域注重抽查與消費者密切關注的產品。市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共包含174種產品,其中,兒童及學生用品15種產品,家用電器及電器附件36種產品,家具及建筑裝飾裝修材料25種產品,服裝鞋帽及家用紡織品13種產品,日用化學制品及衛生用品7種產品,交通用具及相關產品15種產品,食品相關產品9種產品,日用雜品14種產品,工業生產資料30種產品,農業生產資料5種產品,電子及信息技術產品5種產品。抽查計劃共包括169種產品,另有5組產品列入風險監測計劃。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將按照抽查計劃認真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及時公布抽查結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在按計劃開展市級監督抽查的同時,也將根據實際情況,對近期消費者集中投訴以及相關部門反映可能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質量問題事件涉及的相關產品,酌情調整抽查內容,適時組織對計劃外的產品開展專項監督抽查。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市級重點產品質量安全
監管目錄和監督抽查計劃
一、兒童及學生用品(15種產品,其中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嬰兒用品(肚兜、圍嘴、圍巾)、學生校服、童車、童床、兒童玩具(新型解壓玩具、磁性玩具、彈射玩具)、兒童口罩、學生用品(草稿本、A4打印紙、筆等)、兒童用紙制品(紙尿褲、紙尿布)、電動平衡車、玩具滑板車、兒童安全座椅、兒童安全頭盔,以上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學生用臺燈和兒童爬行地墊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二、家用電器及電器附件(36種產品,其中3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電冰箱、家用電動洗衣機、房間空氣調節器、儲水式電熱水器、室內加熱器、電熱毯、彩色電視機、空氣凈化器、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普通照明用燈具、液晶顯示器、加濕器、電吹風機、電熱卷發器、廚房食品加工機械、
開關和插座、插線板、破壁機、豆漿機、電暖手寶、電水壺、掛燙機、除螨儀、剃須刀、液體加熱器、防爆燈具、防爆電器、防爆電機、電風扇、陶瓷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浴霸、光伏產品組件,以上3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電飯鍋和人體暴露在家電及類似器具電磁環境中的輻射測量2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三、家具及建筑裝飾裝修材料(2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木門、軟體沙發、彈簧軟床墊、硬體家具、新型墻體材料、建筑安全玻璃、建筑防水卷材、人造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實木復合地板、實木地板、混凝土輸水管、油漆涂料(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船舶涂料、地坪涂料、塑料管材、預拌混凝土、建筑用絕緣電工套管、電流互感器、陶瓷磚、住宅廚房和衛生間排煙(氣)道制品、安全帽、安全網、裝配式墻體、鋼結構構件,以上2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四、服裝鞋帽及家用紡織品(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床上用品、內衣、休閑服裝、羽絨服裝、運動服裝、泳裝、汽車內飾紡織品、絮用纖維制品、成人服裝、鞋類、勞保服裝、毛巾、蠶絲被,以上13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五、日用化學制品及衛生用品(7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一次性衛生用品(紙巾紙)、一次性衛生用品(衛生紙)、一次性衛生用品(衛生巾(含衛生護墊))、一次性衛生用品(濕巾)、洗手液、衣料洗滌劑、肥皂,以上7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六、交通用具及相關產品(15種產品,其中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1種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汽車座椅及頭枕、汽車燃油箱、汽車車門保持件、汽車制動元件、汽車制動軟管、汽車后視鏡、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橡膠密封制品、鉛酸蓄電池(起動用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電池、汽車內飾件、汽車充電樁、摩托車乘員頭盔、玻璃水,以上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行車記錄儀產品列入市級風險監測計劃。
七、食品相關產品(9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食品用紙包裝及容器、食品用塑料包裝及容器(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復合膜袋)、餐具洗滌劑、工業和商用電熱食品加工設備、一次性塑料餐飲具、飲用水杯(保溫杯)、竹木筷子、不銹鋼餐具、塑料購物袋,以上9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八、日用雜品(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箱包、非醫用口罩、配裝眼鏡、太陽鏡、老視成鏡(老花鏡)、燃氣灶具、橡膠家用手套、瓦楞紙箱(瓦楞紙板)、貴金屬和珠寶玉石、燃香(佛香)、減壓閥、節水型水龍頭(陶瓷片密封水嘴)、淋浴器、小便器,以上14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九、工業生產資料(30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水泥、鋼筋(冷軋帶肋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熱軋光圓鋼筋)、液壓油、汽油機油(柴油機油)、重負荷車輛齒輪油(普通車輛齒輪油、中負荷車輛齒輪油)、車用汽油(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車用尿素溶液、發動機冷卻液、機動車輛制動液、電纜、電線、電纜橋架、電力變壓器、消防應急燈具、防火門、消防水帶、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接口、消防水槍、室內消火栓、商品煤、散煤、化糞池、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井蓋、液化石油氣、車用天然氣、機制砂石,以上30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十、農業生產資料(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復混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水溶肥、水泵、農膜,以上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十一、電子及信息技術產品(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
移動電源、手機充電器、網線、手機、筆記本電腦,以上5種產品列入市級監督抽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