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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沈政發[2004]16號)

   2010-11-18 777
核心提示: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04]37號),全面、深入地推進我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改革的基本思路與原則

 ?。ㄒ唬┘Z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放開糧食收購和價格,實現糧食購銷市場化、市場主體多元化;建立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機制,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加強市場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建立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新體制、新機制,繼續發揮糧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建立規模適度、布局合理、高效靈活、便于調控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確保糧食安全,市場穩定;鼓勵農民自銷自產糧食,鼓勵中介機構、經紀人、農民合作組織從事糧食代購代銷等經營活動。

 ?。ǘ┘Z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原則。堅持有利于糧食生產、有利于種糧農民增收、有利于糧食市場穩定、有利于國家糧食安全的原則。

  二、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和價格,健全糧食市場體系

 ?。ㄈ┤娣砰_糧食收購市場和糧食收購價格。繼續發揮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主渠道作用,發展和規范多種所有制市場主體直接收購農民糧食,搞活糧食流通,實現糧食購銷市場化和市場主體多元化。

 ?。ㄋ模┺D換糧食價格形成機制。糧食市場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充分發揮價格的導向作用,政府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上實行宏觀調控。當糧食供求發生重大變化時,為保證市場供應、保護農民利益,必要時將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決定對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格。

  (五)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重點加強糧食批發市場體系建設,提升市場服務功能,引導企業入市交易,規范糧食購銷行為。

  三、完善直接補貼辦法,保護種糧農民利益

  (六)落實直接補貼政策。在2004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辦法的基礎上,由市農業部門會同財政、糧食等部門,提出進一步完善的意見。從2005年開始,每年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要達到現有糧食風險基金總量的50%,確保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的落實。

 ?。ㄆ撸ΨN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的發放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直補資金的發放,確保真正補到種糧農戶。要把計算依據、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公布于眾,接受農民監督。

  四、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體制改革,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ò耍嵭姓蠓珠_,著力推進產權制度改革。要積極推進兼并重組,消化歷史包袱,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提高市場競爭能力,發揮糧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

  (九)對重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進行公司化改造。重組部分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糧食購銷重點企業,改造國有控股公司,作為本市糧食宏觀調控的重要載體,主要承擔地方儲備糧管理和軍糧、救災糧供應等政策性業務。對擔負各級政府糧食儲備任務的大型國有骨干糧庫、利用世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的糧食中轉庫、擔負軍糧加工任務的糧庫予以保留和重組。這些企業要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要求,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在糧食流通中發揮主渠道作用。

 ?。ㄊ┓e極推進多種形式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除承擔國家、省、市糧食儲備、軍供任務的骨干企業和世行流通項目中轉庫以外的糧食企業,要按照企業的實際情況,實行不同形式的改革,宜股則股、宜售則售、宜破則破、宜租則租。對收購量較大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可以實行股份制改造,保留部分國有資本,吸收多種經濟成分,發展成混合型經濟實體,繼續在糧食流通中發揮重要作用;對糧食收購量較小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可以按規定程序公開出售,完全退出國有資本。企業在改革、改制過程中,要按照“債隨資產走,資產與負債相統一”的原則,落實銀行貸款債務,防止懸空和逃廢銀行債務,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ㄊ唬┥罨髽I內部改革。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的糧食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內部約束機制、激勵機制。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ㄊ┩咨平鉀Q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財務掛賬問題。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1992年3月31日以前清理認定的糧食財務掛賬,繼續按有關規定消化。對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間所發生的、經清理認定的糧食財務掛賬,按中央過渡期再延長5年的政策安排財政預算,落實地方財政應負擔的利息。對1998年6月1日到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實行市場化改革之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新發生的虧損掛賬、陳化糧銷售價差虧損、2001年9月末鎖定庫存糧食銷售差價損失,按照省財政廳、糧食局、農業發展銀行、發展改革委、審計廳《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計署、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印發(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糧食財務掛賬處理意見)的通知》要求,由市政府組織清查審計。    對掛賬的性質邊清查邊認定,對政策性掛賬本金實行掛賬,由農業發展銀行對糧食企業實行停收利息,全部從企業剝離,由縣以上(含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集中管理,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對政策性以外的各類財務掛賬,由企業承擔利息、本金的償還,其債權、債務關系隨著糧食企業改革、改組和改造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五、改革糧食收購資金供應辦法,完善信貸資金管理措施

  (十三)實行“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信貸政策。對于糧食收購資金供應,依照財政部等五部委下發的《糧食收購資金貸款管理實施辦法》處理。

 ?。ㄊ模┟鞔_各類糧食資金供應政策。對于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所需資金,在落實相應的利息、費用和價差虧損財政補貼政策后,按計劃保證供應。對市和區、縣(市)政府為調控當地糧食市場供求所需資金,在市政府明確利息、費用和可能發生虧損的補貼辦法后,按照省、市政府委托糧食企業入市收購或調入糧食的有關文件和計劃金額提供。對在農業發展銀行開戶的從事糧食購銷經營活動的國有及國有控股的糧食企業,國有糧食企業改制后落實農發行貸款債務、繼續從事糧食經營的各種所有制企業,經省政府確認的以糧食為主要加工原料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市政府確認的地方糧食加工骨干企業,按企業的風險承受能力提供貸款支持。各商業銀行也要積極支持糧食生產和經營,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各類糧食企業和經營者給予貸款支持。

  六、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強化糧食行業管理

  (十五)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加強市場管理,維護糧食正常流通秩序,既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要調動糧食生產者、經營者的積極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發揮主渠道作用,積極做好糧食收購和銷售工作,帶頭執行國家糧食政策,自覺維護糧食市場正常流通秩序,進一步搞活糧食經營。

 ?。ㄊ﹪栏駡绦屑Z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按有關要求,糧食收購企業必須具備經營資金、倉儲設施、經營規模、檢驗儲存設備技術等方面必要的條件,并明確其在遵守法律法規及糧食收購方面應承擔的義務。已經取得收購資格的企業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重新進行登記,注明糧食收購業務。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的企業要定期進行審核。

 ?。ㄊ撸┘訌妼Ψ菄屑Z食收購企業的服務和監管。各級政府要依法保障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權益,充分發揮其搞活流通、保證市場供應的積極作用。同時,也要依法嚴格規范其經營活動,引導他們合法經營,維護市場正常流通秩序。

 ?。ㄊ耍娀Z食批發、零售市場的管理。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7號)的有關規定,從事糧食批發和零售的企業要服從和服務于政府的宏觀調控,承擔保證市場供應、穩定市場糧價的義務。全市要對糧食批發商、成品糧加工企業、連鎖超  市等糧食經營企業在正常情況下的最高庫存或最低庫存數量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監督。從2004年7月1日起,不再實行糧食批發資格準入制度,從事糧食批發的經營者可以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ㄊ牛┘哟髮Z食市場的監管和調控力度。所有糧食經營企業,包括收購、加工、儲存、批發、零售企業,都要建立糧食經營臺賬制度,如實記錄經營情況,定期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糧食收購、銷售、庫存數量及銷售價格等情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管理,依法取締違法經營,嚴格查處摻雜使假、合同欺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物價部門要堅持和完善市場糧價監測制度,及時掌握主要糧油品種動態及其走勢,糧價波動較大時,及時報告市政府;質監、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糧食加工和銷售的質量、衛生檢驗監督,保護糧食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到改而不亂,活而有序。

  七、建立和完善糧食宏觀調控機制,確保糧食安全

 ?。ǘ嵭凶顕栏竦母乇Wo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嚴禁違法違規占用、毀壞農田。不得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業用地。土地管理部門和農業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農用地和農村承包土地的管理。要穩定基本農田面積,加強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確保基本農田保護區落實到村組、農戶和地塊。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優化糧食區域布局,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等優質水稻的生產。

 ?。ǘ唬┻M一步完善地方糧食分級儲備制度,健全地方儲備糧的調控功能。儲備糧主要用于重大自然災害的救助和調控市場。當局部出現糧食供給短缺或農民“賣糧難”時,我市主要通過銷售或收購市級儲備糧等方式進行調節;當較大范圍出現糧食供不應求或農民“賣糧難”時,經省政府批準,通過銷售或收購省級儲備糧等方式進行調控。要切實加強市本級地方儲備糧的管理,建立儲備糧管理、輪換制度,確保市級糧食儲備數量、品種真實、質量良好。

 ?。ǘ├^續實行2001年中央對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包干政策。包干的糧食風險基金由地方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統籌使用,不得用于國家規定以外的其他開支。

  (二十三)建立中長期糧食供求總量平衡機制和市場監測預警機制。要確定糧食預警調控指標,制定應急保障預案,實行糧食生產、消費、庫存、價格等信息的定期發布制度,加強和完善糧食質量標準體系,改進檢測技術和手段,加強對糧食產品的檢驗檢測,保證糧食產品的質量安全。

  八、加強領導,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實施

 ?。ǘ模┩七M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區、縣(市)和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落實各項措施,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ǘ澹┻M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糧食工作的責任。全市糧食工作由市長負總責,各區、縣(市)長負分責,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精心組織實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整體方案,切實履行糧食流通行政管理、行業指導和監督檢查的職責,健全糧食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加強行業指導和糧食統計,繼續做好政策性糧食供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糧食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制定和完善宏觀調控的中長期規劃及有關配套措施和辦法。財政部門要做好糧食風險基金的足額到位和使用監管工作,落實對農民直接補貼的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財務掛賬處理工作。工商、物價、質監、衛生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和糧食質量、衛生的監督檢查,維護糧食市場正常秩序。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企業做好職工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農業部門要抓好農業生產,完成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農業發展銀行要改革糧食收購資金供應辦法,完善信貸資金管理措施。

 ?。ǘ┱J真抓好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各區、縣(市)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對糧食企業依法出售自有產權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處置企業使用的劃撥土地的收入,應優先留給企業用于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安置職工。對有困難的國有糧食企業的生產經營性用房和土地,應減免或免征3年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企業已經剝離的政策性掛賬相應占有的農業發展銀行的貸款,已辦理資產抵押的,應當及時解除抵押關系,幫助企業恢復生存和發展能力。要妥善落實銀行貸款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ǘ撸┓€定和加強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機構和人員。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證糧食安全、市場穩定和推進糧食企業改革、發揮主渠道作用方面,承擔著重要任務。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明確糧食行政管理機構行政執法主體地位,在機構改革中,對糧食工作機構設置應給予重視,并明確賦予糧食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加強人員編制力量,確保其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管的職責。



 
地區: 遼寧 沈陽市
標簽: 糧食流通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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