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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做好本市秋冬季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滬農委〔2024〕288號)

   2024-09-30 1047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秋季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821號等相關要求,加強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常態化防控和重點人畜共患病源頭防控,全面落實秋季集中免疫、監測預警、清洗消毒、技術培訓等重點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區農業農村委,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市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秋季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821號等相關要求,加強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常態化防控和重點人畜共患病源頭防控,全面落實秋季集中免疫、監測預警、清洗消毒、技術培訓等重點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盡早部署啟動秋防工作

秋冬季節氣溫變化劇烈,動物應激明顯,候鳥遷徙增加,疫病發生和傳播風險明顯增大。各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近期農業農村部和本市關于動物疫病監測、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防控、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等相關要求,及早啟動秋防工作,壓實防控責任,明確集中免疫、清洗消毒、宣傳培訓、物資儲備和調配等主要工作安排,逐項推進任務落地。要督促指導養殖、販運、交易、屠宰等相關主體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升級改造動物防疫條件設施設備,落實動物疫病免疫、檢測、洗消等措施,加強飼養和運輸管理,提高畜禽抗病力。要發揮聯防聯控機制作用,做好跨部門信息共享、會商研判、宣傳培訓等工作。

二、要構筑屏障,扎實開展秋季集中免疫

各區、各單位要按照《上海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督促規模養殖場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導散養戶落實好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扎實做好口蹄疫、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強制免疫工作,確保應免盡免,免疫抗體水平達到規定標準。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免疫技術培訓,做好免疫指導工作,結合免疫效價評估,科學更新免疫方案。對新補欄畜禽、漏免畜禽和抗體水平不合格的畜禽及時補免,構筑全面有效的免疫屏障。按照“2025年年底前實現規模場全覆蓋”的總體要求,各區、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相關政策宣貫工作。同時,要進一步推進狂犬病強制免疫工作,強化科普宣傳,鞏固和提升狂犬病免疫率。要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冷鏈管理,強化疫苗等物資儲備,確保動物防疫物資質量合格、數量充足、儲運規范。

三、要多措并舉,重點抓好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

各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非洲豬瘟常態化、精準化防控措施,抓好疫情排查監測、清洗消毒、檢疫、調運監管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切實降低疫情發生風險。要按照東部區分區防控指導組相關要求,組織開展兩次“集中清洗消毒周”活動(分別于9月、11月份),殺滅病毒、凈化環境。指導養殖等主體加強生物安全管理,提升全鏈條防控水平,及時處置苗頭性問題。要按照農業農業部公告第821號要求,做好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工作,生豬屠宰廠(場)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生豬運輸車輛消毒效果檢測評價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在待宰圈等高風險區域采集環境樣品;相關區每月至少一次(冬季適當加大頻次)采集環境樣品進行非洲豬瘟病原學監測。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大對生豬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等環節和重點區域的生豬、車輛、環境等監測排查力度。要嚴格落實本市《非洲豬瘟“一場一策”防控技術要點》相關要求,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做好信息報告、采樣送檢、流行病學調查、疫情處置等工作。要嚴格管控轄區養殖場生豬調運行為,確需調入種豬和仔豬的,要切實做好調運風險評估和調運過程監管;確需生豬調出本市的,要嚴格按規程實施生豬產地檢疫,對返滬返場車輛嚴格落實清洗消毒措施。

四、要統籌推進,全力做好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

各區、各單位要按照《上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獸共患病的防控工作,重點落實免疫和監測措施。要堅持免疫控制和監測凈化相結合,按照本市動物疫病凈化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持續推進凈化場和無疫小區建設,鞏固和擴大建設成效。要抓好畜間炭疽防控,發現疫情規范處置、及時報告。要持續抓好血吸蟲病等重點人畜共患病防控。各區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結合自身實際和螺情信息,認真落實家畜采樣監測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寵物診療機構和狂犬病免疫點的監督管理,規范行業秩序,提升行業水平,保障公共衛生安全。

五、要嚴格監管,切實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執法

各區、各單位要按照《關于開展動物檢疫監督“強基固本  提質增效”專項行動的通知》相關要求,加強本市官方獸醫隊伍建設,提升官方獸醫依法履職能力,提高本市動物檢疫監督智慧監管能力。要按照農業農村部第531號公告要求,在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的基礎上,繼續做好其他畜禽和病死畜禽運輸車輛的備案工作。嚴格執行產地檢疫制度、屠宰檢疫制度、生豬屠宰環節兩項制度等監管措施,強化畜禽調運監管,堅決打擊私屠濫宰、違規調運的行為。嚴格執行跨省調運動物指定通道進入和落地報告制度,認真開展指定通道查證驗物、車輛的備案查驗和消毒消殺工作。要加強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監管,做好消毒滅原等工作。

六、要防患未然,強化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

近期,將陸續迎來候鳥遷徙高峰,境外動物疫情傳入風險增大。要加大對野鳥棲息地、養殖密集區等重點區域的監測力度,持續關注野禽、家禽的發病死亡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的,要及時開展采樣送檢和流行病學調查,依法規范報告信息,嚴格處置風險。各區、各單位要按照新修訂的《上海市處置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要求,充實應急物資儲備,強化應急保障能力,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準備。要嚴格執行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到責任明確、人員到位、聯絡暢通,確保一旦發現突發疫情,能及時反應,有效應對。

七、要強化支撐,加強防控技術培訓宣傳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指導國家動物疫病監測站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強化人員和設施配備配置,提升疫病監測和信息直報能力。各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集中培訓、應急演練、新媒體、信息推送等多種形式和途徑,重點講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知識,提升防疫人員和生產經營主體知曉率,提升科學防疫、主動防疫能力。要強化宣傳教育,引導公眾消費經檢疫合格的畜禽產品,降低公共衛生風險。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認真核查和處置風險隱患,規范發布疫情和防控信息,避免引發炒作。要會同有關部門堅決查處惡意散布虛假疫情信息、非法牟利等行為,維護正常防疫和生產秩序。

八、要壓實責任,確保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

各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不斷強化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的監督責任和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細化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確保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對于工作組織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等導致重大動物疫情發生、擴散、蔓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危害人類健康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4年9月12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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