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各處室及直屬單位:
《天津市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已經2022年委第5次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2年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
(2021—2025年)
為貫徹落實我市《法治天津建設規劃(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及市場監管總局《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全面深入推進系統法治建設,提升市場監管法治化水平,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綱要。
一、堅決舉旗鑄魂,奮力開創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新局面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關于市場監管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法治建設放在市場監管事業發展全局中統籌謀劃,牢固樹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維,統籌抓好“活力、質量、秩序、安全”四件大事,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縱深推進法治建設,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市場監管部門,為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撐,為推動市場監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法治建設正確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建設實踐中。堅持目標導向,服從和服務于市場監管事業發展全局。堅持問題導向,積極解決黨和政府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制約法治建設的突出問題。堅持效果導向,著力增強法治建設的時代性、針對性、時效性。堅持開拓創新,不斷探索符合市場監管實際的法治建設路徑。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樹立公平公正、廉潔高效的市場監管良好形象。
(三)階段目標。到2025年,職責明確、依法履職、智能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更加健全,市場監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更加高效,市場監管法治監督更加強化,市場監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法治建設推進機制更加順暢,法治建設水平更加提高,為到2035年天津市全面建成法治建設先行區貢獻力量。
二、加強立法立規,不斷夯實市場監管各項工作的法治根基
(四)參與推動市場監管領域立法。聚焦市場監管工作重點和熱點難點問題,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強立法調研,參與推動市場主體登記、企業信用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化、計量、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立法,促進完善市場監管和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嚴格落實委地方立法內部工作程序規定,增強地方立法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化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立法,把立法過程變為法治宣傳的過程。落實地方性法規、規章清理工作機制,及時開展清理工作。(責任部門:法規處、各業務處、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管理行政規范性文件。貫徹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依法依規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制度,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嚴格制發程序。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臺賬,未經過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發布。強化對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監督糾錯功能,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評估工作,健全并落實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責任部門:法規處、反壟斷處、各業務處、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合法化。嚴格執行國家、我市以及委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相關規定,嚴格遵守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和決策公布等法定程序。落實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應當聽取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意見,注重聽取公職律師、法律顧問或者有關專家的意見,保證決策符合法律規定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完善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跟蹤反饋、后評估、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等制度,依法及時公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策目錄、決策依據、決策結果等信息。除依法不得公開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外,原則上每年4月30日前向社會公布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完善和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機制,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責任部門:辦公室、法規處、食品各處、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依法行政,全力為天津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七)全面落實清單管理制度。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動態調整完善權責清單,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一律取消,推行清單事項標準化建設。對照權責清單,按不同類型逐項編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和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踐行“非禁即入”理念,落實“全國一張單”管理模式,深入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制度。大力推行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不斷拓展免罰清單領域和范圍。(責任部門:人事處、各相關業務處、法規處、執法總隊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入貫徹實施優化營商環境的法律規定和政策措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措施,嚴格落實首問負責、一次告知等制度,依職責落實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落實降低準入門檻政策,推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推動落實“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完善企業“智慧登記”模式,持續推進企業登記事項“一網通辦”,擴大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探索市場監管業務系統與符合條件的共享經濟綜合服務平臺對接,實現“秒批”電子營業執照。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優化市場主體退出流程,實現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嚴格履行向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加大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市場主體產權、自主經營權等合法權益。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聯系機制,促進企業和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強化公平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按照國家部署定期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堅決懲治損害營商環境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持續實施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在重點領域和環節構建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置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糾紛非訴解決機制。加快建設“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高標準建設中國(天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全面提升中國(濱海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服務水平。(責任部門:政務服務處、具有審批職能處、反壟斷處、反不正當競爭處、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九)不斷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加強信用監管制度建設,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銜接、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協同配合工作機制。加強誠信理念宣傳教育,深入開展誠信主題實踐活動。建設全市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化平臺,動態管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向社會公開,推動實現“一次多查,一次徹查”和部門聯合抽查常態化。強化雙隨機抽查檢查結果公示運用,及時通過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公示。加強審管銜接,推動形成審批服務監管、監管支撐審批的審管銜接工作格局。配合有關部門試點開展“互聯網+監管”系統與“雙隨機、一公開”系統對接工作。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有機結合,根據不同風險類別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對企業分類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實現監管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法開展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充分利用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強化信用約束和懲戒。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鼓勵和引導失信主體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區分違法失信不同情況,構建相應的修復條件、程序和方式,實施精準修復,構建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新格局。(責任部門:信用監管處、政務服務處以及其他各相關業務處、網信辦、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執法總隊、市消協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加強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加大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產權、野生動物保護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監管執法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底線。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完善食品抽檢監測機制;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全生命周期監管,嚴格開展疫苗監管。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執法行動,推進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保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高壓態勢。高位推進“質量強市”戰略,推動天津品牌評價認定,開展產業質量提升行動,一體化推進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四大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廣泛推行產品系族管理,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和處置機制,重拳打擊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推動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強政府主導與市場自主并重的標準供給。推動建立與天津產業發展戰略相配套的計量支撐體系,健全檢驗檢測認證服務體系。加大規直打傳力度,加強網絡交易市場監管、廣告市場治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依法督促網信企業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依法保護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對侵犯企業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以及損害商業信譽等違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針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根據不同安全監管領域特點和風險程度,確定監管內容、方式和頻次,制定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風險防控機制,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杜絕選擇性、逐利性、運動式、“一刀切”執法,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執法風險。推進跨區域、跨領域聯合執法,實現線索信息共享、執法標準統一和處理結果互認。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京津冀跨區域執法協同,完善立案協作、委統托取證、案件協辦、聯合執法、案件移送和結果互認等執法機制。落實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暢通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依法依規予以獎勵和嚴格保護。(責任部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扎實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完善并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執行統一的行政執法案卷和文書基本標準,提高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完善并落實告知制度、行政執法文書送達制度,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推動食品、藥品等領域完善配套制度。根據執法過程中反映出的共性、難點問題,適時出臺具體指導意見。加強對技術性、專業性較強案件的指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以及服裝、標志的統一管理,制定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責任部門:法規處、辦公室、后勤處、執法總隊、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積極創新新形勢下監管方式。建立完善智慧監管制度,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推進市場監管方式創新,全面建設天津市智慧市場監管云平臺、食安天津智慧監管大數據云平臺、天津市藥品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等智慧監管平臺,推進法治建設數據化、網絡化、智能化。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解決人少事多的難題。統一執法標準和尺度,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在堅守質量與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留足發展空間。推行柔性執法,加強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和解等非強制行政手段的運用,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引導當事人及時糾正違法行為,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責任部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網信辦、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依法高效應對處置突發事件。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重要工業產品安全等重點領域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程序和協調聯動機制。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規范應急執法行為,妥善解決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糾紛。定期對負有處置突發事件職責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統演練。嚴格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加強應急處置中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建立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強化突發事件輿情監測、研判和引導,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獲取非法利益、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責任部門:宣傳與應急處、食品協調處、特設處、質監處、網信辦、價監處、執法總隊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健全落實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預警機制,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防范傳銷等宣傳教育,及時制止苗頭性、趨勢性問題。督促企業切實履行消費維權第一責任人責任,大力推進在線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推動消費糾紛源頭化解。依法分類處理信訪事項,切實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優化完善12315工作體系,暢通維權渠道,做好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銜接,全量完整歸集并依法高效處置不同渠道的市場監管投訴舉報信息。依法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行政調解,規范行政調解范圍和程序,推進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做好企業名稱爭議裁決、計量糾紛仲裁檢定等行政裁決工作,規范行政裁決程序,推行行政裁決權利告知制度。會同相關部門探索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集體訴訟制度,制定相關程序和規則。積極配合人民法院“訴前調”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責任部門:辦公室、市場網監處、反不正當競爭處、投訴舉報中心、市消協、市知識產權局、政務服務處、計量處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監督制約,確保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十五)全面實施多層面監督制約機制。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以及審計、財會、統計等專門監督,自覺接受紀檢監察監督,積極發揮執法監督作用,形成法治監督合力。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切實改進工作。規范和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提升行政應訴能力,依法履行出庭應訴職責,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應出盡出。切實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和維護司法權威。支持檢察院開展行政訴訟監督、行政公益訴訟,積極主動履行職責或者糾正違法行為。切實履行上級機關行政復議決定,及時糾正不當行政行為。嚴格落實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上級機關行政復議意見或建議。強化輿情監測,認真調查新聞媒體反映的熱點焦點問題,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認真排查行政執法風險和廉政風險,依法依規調查處理行政機關公職人員違法行為。探索完善行政執法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的協調工作機制,以強監督促進強監管。(責任部門:法規處、黨建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宣傳與應急處、網信辦、財務處、組干處、人事處、專項辦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深入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完善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權責清單確定各級執法機構、執法崗位的執法責任并公開,推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全面履行職責,加大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力度。運用專項執法檢查、執法案卷評查等方式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完善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評議等制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檢查。大力整治重點領域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及時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臺的推廣應用。加強行政執法投訴處理。做好行政執法“典型差案”評查和“示范優案”評選工作,發揮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勵作用。推行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探索社會人士、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活動。(責任部門:法規處、組干處、人事處、黨建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專項辦、執法總隊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依法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落實信息公開清單制度,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堅持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主動發布市場監管領域政策文件、便民服務類信息,增強政策解讀的主動性規范性。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理信息需求。落實“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推進政務信息系統優化整合和政務數據共享,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邀請社會公眾代表列席行政決策會議,提升政民互動質量。在依法保護國家安全、商業秘密、自然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同時,推進市場監管政務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責任部門:辦公室、網信辦、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牢工作基礎,著力提升法治市場監管建設能力和水平
(十八)不斷深化機構改革成果。根據上級部署開展機構改革后市場監管職能履行情況的綜合分析評估,優化內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持續深化市場監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建立健全統一指揮、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對有較大社會影響和跨地區、跨層級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的統籌協調。推動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執法重心下移,加大執法人員、經費、資源、裝備等向基層傾斜力度,加強對街道綜合執法的業務指導,完善和落實業務指導、執法協作、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執法機制。(責任部門:人事處、執法總隊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大力推進法治隊伍能力建設。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建設,堅持以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監管執法、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多層次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等各類教育培訓,將法律知識作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領導干部培訓的必訓內容,鍛造一支政治堅定、擔當作為、風清氣正的市場監管干部隊伍。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堅持和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黨組會或辦公會會前學法等制度。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領導班子每年至少參加兩期法治專題講座。根據上級安排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任期內至少接受一次法治專題脫產培訓。深化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日常學法、旁聽庭審等制度,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法律法規與業務知識培訓,推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的自覺行為和必備素質。加強行政執法、執法監督等工作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從人員、經費等方面保障法治隊伍建設,突出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把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同志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責任部門:法規處、人事處、組干處、宣傳與應急處、辦公室、財務處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完善落實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工作制度。積極完善與市場監管工作相適應的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在立法論證、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執法監督、矛盾糾紛化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對公職律師的管理、培訓和考核評定。完善法律顧問工作程序,健全并落實履職情況考核制度,形成能進能出、合理更新的動態選聘機制。(責任部門:法規處、辦公室(信訪處)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切實提升基礎保障水平。根據工作需要和相關技術標準,推進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信息化平臺建設。加強新技術手段在市場監管中的應用和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優先將更多直接關系企業和群眾辦事、應用頻次高的數據納入共享范圍。加強信息化技術、裝備的配置配備和應用,推行行政執法APP掌上執法。根據統一部署,利用全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查詢平臺,實現現行有效市場監管法律規范統一公開查詢。推動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保障基層依法履職。(責任部門: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網信辦、后勤處、法規處、人事處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市場監管法治文化建設,有機結合、深入推動社會核心價值觀和精神文明宣傳教育,引導培育法治文化、法治信仰、法治精神。制定并落實全系統“八五”普法規劃,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將普法宣傳融入到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全過程各環節。圍繞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問題,開展憲法、民法典和市場監管主題法治宣傳,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做好行政執法過程中精準普法工作,深入開展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活動。深入推進“智慧普法”,依托政務微信微博、門戶網站以及“津門普法”平臺等,加強線上普法宣傳。加強市場監管領域社會熱點的法治解讀評論,傳播法治正能量。加大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宣傳力度,樹立市場監管部門良好法治形象。(責任部門:法規處、宣傳與應急處、服務中心、辦公室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六、堅持黨的領導,深入推進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沿著正確的方向行穩致遠
(二十三)持續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切實增強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覺性和堅定性,采取有力措施,持續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會蘊含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全面準確把握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核心要義。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要帶頭學習,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到法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創新宣傳方式,在監管和服務中廣泛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不斷拓展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廣度和深度。(責任部門:法規處、宣傳與應急處、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憲法。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堅持把憲法作為根本活動準則,積極推進憲法學習宣傳貫徹。把憲法法律學習列為全系統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納入市場監管干部教育培訓教育體系。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推動制修訂的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舉措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深入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積極組織“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責任部門:法規處、宣傳與應急處、人事處、組干處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堅定不移推進依規治黨。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內法規制度學習貫徹執行,不斷健全系統黨內規范性文件體系。加強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建立黨內法規學習宣傳責任制,以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帶動全體黨員遵規守紀。建立黨內法規學習培訓制度,把學習掌握黨內法規作為全系統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列入黨組織“三會一課”和黨員日常考核內容,納入法治宣傳教育重要任務。健全并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狠抓黨內法規實施,深入推進依法執政,強化監督檢查和追責問責,嚴肅查處違反黨內法規的各種行為。(責任部門:黨建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辦公室、宣傳與應急處、法規處、巡查辦以及各級黨組織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切實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發揮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將法治建設與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壓緊壓實責任。系統各級法治建設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法治建設情況匯報,統籌協調推動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法治建設重大問題。系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業務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扎實抓好各項法治建設任務落實。各級法制機構要認真履行統籌組織、協調、檢查和監督職責。各單位、各部門要全面深入貫徹本實施綱要精神和要求,高位推動、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責任部門:法規處、各處室和直屬單位、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不斷完善落實法治建設推進機制。加強對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的指導推動,培育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示范點,強化典型引領。積極參加法治建設示范創建,不斷激發法治建設的內生動力。嚴格落實法治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期向社會公開。做好全面依法治市績效考核、法治建設督察、法治建設評價等相關工作,充分發揮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制度,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作為考察使用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建立和完善法治建設激勵機制,對法治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責任部門:法規處、組干處、人事處以及其他各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負責)
市藥監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單位十四五時期法治建設工作方案或實施意見;要在每年1月份向市市場監管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情況。委法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在每年1月份將上一年度法治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報委法制部門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