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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關于印發2025年自治區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5-28 319
核心提示:為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23〕37號)等相關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各地、州、市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23〕37號)要求,為做好我區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2025年自治區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2025年自治區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方案

為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23〕37號)等相關部署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最嚴謹的標準”重要指示精神,順應公眾健康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和食品產業發展需求,以提升食品安全標準質量、推動食品安全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有效實施為目的,深入開展標準宣貫,廣泛收集標準使用各方意見建議,為標準制定、修訂及解讀、宣貫等工作開展提供依據。

二、工作內容及方式

(一)標準宣貫

1.宣貫重點。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標準有關的法規規章等管理規定;二是食品安全監管常用標準、標準各方和消費者重點關注標準;三是跟蹤評價工作所列標準;四是新發布和即將實施的標準。

2.宣貫方式。一是各地(州、市)、縣(市、區)衛生健康委會同同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標準服務強基層、進企業”專項活動,根據本地實際,針對使用需求,確定宣傳內容,確保宣貫活動有序開展。采取線上加線下培訓、現場指導、發放宣傳材料、張貼宣傳海報、利用新媒體推送宣傳短視頻等多種形式貼近一線監管人員和食品企業強化標準解讀和應用指導,開展常態化宣貫服務。二是各地各部門要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開展標準宣傳。三是各地各部門在開展標準跟蹤評價、咨詢解答等日常工作時,一并推進標準宣貫培訓工作。

(二)標準跟蹤評價

1.常態評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通過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官方網站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及意見反饋平臺”中的“常態跟蹤評價平臺https://sppt.cfsa.net.cn:8086/db/yjfk”(以下簡稱“國家平臺”),在線反饋對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意見建議,也可通過書面形式向自治區或所在地衛生健康部門反饋,并提供相關依據。

各級各部門廣泛宣傳推廣“國家平臺”,采取問卷調查、企業座談、監管數據分析、日常問題收集等方式收集匯總意見建議并進行分析研究,將有效意見和合理的建議通過“國家平臺”在線填報。

2.專項評價。結合我區實際,重點針對6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詳見附件1)及我區10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詳見附件2),由各級衛生健康委會同同級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部門開展專項評價。

各部門(單位)通過問卷調查、現場調研、專家咨詢、座談會等方式,專項收集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檢測機構、生產企業、專業人員等各方意見,組織專家對意見進行分析,提出標準制定、修訂建議。各地也可組織對名單外的其他標準開展專項評價。

三、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各級衛生健康、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協作溝通,共同做好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會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共同承擔我區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的組織管理,按照部門分工,做好督促檢查。各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助衛生健康部門聯系企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確保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將本級監管職責相關的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總結(含意見建議匯總表)報同級衛生健康委,并抄送本系統上一級行政部門。

(二)各地(州、市)、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作為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的具體執行單位,按要求開展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本級衛生健康委報送工作總結(含宣貫及意見建議匯總表)。

(三)各地(州、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本地區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要會同同級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細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和人員,確保按要求完成本地區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任務。各地(州、市)衛生健康委匯總轄區內工作總結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將本地區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總結(含意見建議匯總表)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四)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的培訓指導。全面收集匯總分析各地上報材料,形成自治區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總結,于2025年10月30日前上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五)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和跟蹤評價工作。標準跟蹤評價(含宣貫)經費已經撥付各地(州、市)、縣(市、區),并且已納入項目績效評價,各地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聚焦重點工作內容,保證工作進度和質量,及時報送工作進展。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聯系人:席敏毅

電話:0991-8560080

郵箱:xjwjwzhjdspc013@xj.gov.cn

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人:田 甜

電話:0991-2614003

郵箱:309533900@qq.com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聯系人:袁豆豆

電話:0991-2877255

郵箱:ncpjgc@163.com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人:楊 平

電話:0991-2830862

郵箱:yangping@xjaic.gov.cn

附件:   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任務表.docx

   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跟蹤評價任務表.docx

   3.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意見建議匯總表.docx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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