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市監量〔2025〕231號)

   2025-05-30 763
核心提示: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國市監計量發〔2025〕23號,見附件1)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量值傳遞溯源能力建設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5〕2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見附件2)等部署,特制定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廣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許可注冊處、政務中心,省計量院,省計量測試學會: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的工作部署,省局制定了《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聯系人:方志偉,聯系電話:020-38835876)

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國市監計量發〔2025〕23號,見附件1)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量值傳遞溯源能力建設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5〕2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見附件2)等部署,特制定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一、改革事項和試點期限

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廣州市和深圳市,繼續取消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下簡稱企業最高計量標準)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但應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保障計量標準量值準確可靠。

改革試點期限延長至2027年10月22日。

二、適用范圍和工作分工

(一)適用范圍。營商環境創試點城市廣州市和深圳市區域內新建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或已建立并保持獲證條件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企業用于開展強制檢定以及對外開展非強制檢定、計量校準的最高計量標準除外。

(二)工作分工。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省屬或者省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其中,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負責組織協調,對屬于改革范圍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通過監督抽查、計量比對、盲樣檢測、現場量值核驗等方式進行監督;省市場監管局許可注冊處加強許可工作銜接,做好試點范圍以外仍需以許可形式進行管理的省屬或者省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許可工作;省市場監管局政務中心負責把好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行政許可受理關,對屬于改革范圍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考核申請不再受理;省計量院對屬于改革范圍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不再進行強制檢定,并結合日常計量檢定、校準工作,幫扶有關企業加強內部最高計量標準自我管理;省計量測試學會完善企業自我聲明管理平臺,指導和督促企業自我聲明,并加強宣傳培訓。

廣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分別負責廣州市、深圳市區域內除省屬或者省局登記注冊之外的其他企業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

三、主要內容和措施

(一)加強行政許可和強制檢定審核。加強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行政許可審核,對屬于改革范圍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在改革試點期間取消受理和許可。有關計量檢定機構要加強對計量標準強制檢定申請的審核,對屬于改革范圍的企業最高計量標準,在改革試點期間取消強制檢定。

(二)規范企業自主管理。取消企業最高計量標準考核發證及強制檢定后,有關企業可參照JJF1033《計量標準考核規范》,并按照《工作指南》以及相關專業計量技術規范等要求,建立完善計量標準管理制度,自主管理企業最高計量標準,確保各項計量標準量值準確。企業自主管理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應當溯源至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或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或計量基準無法滿足溯源技術要求的,應當通過計量比對的方式保證量值的一致性,或者通過溯源至國際互認的校準測量能力的方式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

(三)建立完善企業自我聲明制度。明確企業最高計量標準自我聲明的具體要求,根據實際探索建立統一的自我聲明平臺。指導有關企業對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進行自我考評,引導企業在其計量標準設備設施、計量管理制度、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等持續滿足企業最高計量標準自主管理和企業內部量值傳遞溯源工作要求的基礎上,主動按照所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的市場監管部門規定方式進行自我聲明,自覺接受監督。

省屬或者省局登記注冊的企業統一在廣東省計量測試學會(網址:http://www.gdjlxh.org.cn/)對自主管理的最高計量標準進行自主聲明。

(四)加強企業最高計量標準的監管。摸清轄區內企業最高計量標準底數,通過計量比對、盲樣檢測、現場量值核驗等方式保障其持續滿足計量溯源性要求,強化醫療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方面計量標準的監管。通過監督檢查或抽查發現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不齊全、未依法進行計量檢定或計量校準、環境條件或工作場地不適宜、計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情況,及時告知企業予以糾正。

(五)加強宣傳培訓。通過建立實訓資源平臺、組織人員培訓等多種方式,幫助企業建立完善自我管理制度。加強宣傳,引導和動員未建立計量標準的企業結合產品研發、制造、試驗、全過程工藝控制等需求,自主建立和管理企業最高計量標準。

四、組織保障

(一)精心組織實施。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繼續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健全完善改革試點推進工作機制,明確工作措施和工作時限,周密安排部署,強化預研預判和跟蹤監測,確保既放得開又管得住。鼓勵結合工作實際,在風險總體可控前提下,創新性開展改革試點工作。

(二)成立工作小組。成立由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許可注冊處、政務中心以及廣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等組成的計量改革推進工作小組,及時研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情況和問題。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

(三)及時總結評估。廣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要及時跟蹤、監測、評估、總結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形成評估報告,包括工作措施、企業自我聲明情況、事中事后監管和企業對試點工作的意見建議等,分別于2025年12月20日前、2026年12月20日前、2027年10月10日前將年度評估報告報省局計量處。對出現重大問題和風險的,及時按程序向地方人民政府和省局報告。

附件:

   1.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深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pdf

   2.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企業內部量值傳遞溯源能力建設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pdf




 
地區: 廣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