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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上海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滬環執法〔2021〕218號)

   2021-10-11 1014
核心提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結合長三角地區及上海市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激勵企業持續改善環境行為,我局組織開展本市企業2020年度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區生態環境局,上海化學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環發〔2013〕150號),結合長三角地區及上海市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激勵企業持續改善環境行為,我局組織開展本市企業2020年度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本次環境信用評價的評價對象范圍包括以下四類(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一)2020年度本市重點排污企業;

(二)2020年度本市生態環境領域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

(三)納入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截至2020年);

(四)生態環境部門認為其它需要開展環境信用評價的單位。

二、評價標準及方法

本次工作根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環發〔2013〕150號)、《長三角地區企業環境行為評價標準(暫行)》和《長三角區域環境生態領域實施信用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2020年版)》的相關要求,確定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標準(2020年版)(詳見附件2)。

評價方法采用單一指標判別法(評價結果以最差等級的評價指標確定)。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極差五個等級,依次以綠色、藍色、黃色、紅色、黑色進行標示。

三、工作安排

(一)名單核定(2021年9月)

1. 各區生態環境局、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核對參評企業名單,確定2020年度最終參評企業名單。

2. 對于需要調整的參評企業名單,各區生態環境局、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應及時反饋。市生態環境局對上?;瘜W工業區內企業名單進行核定,上海化學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予以協助。

(二)初評和復核(2021年10月)

1. 初評。市、區兩級生態環境局,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分析確定參評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形成初評結果;并及時告知參評企業初評結果,收集參評企業反饋意見;

2. 復核。各區生態環境局、上?;瘜W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復核參評企業反饋意見,形成評價結論意見,并填寫意見匯總表。(詳見附件3);

上述工作請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將附件3匯總表發至郵箱:jwang@sthj.shanghai.gov.cn。

(三)現場核查(2021年11月)

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現場核查工作。根據參評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匯總表,抽取一定比例的參評企業開展現場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反饋至各區生態環境局、上?;瘜W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四)終評(2021年12月)

市生態環境局會審,研究確定企業最終環境信用評價結果。

(五)告知和公布(2021年12月底)

市、區兩級生態環境局,上?;瘜W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分別告知參評企業最終評價結果。市生態環境局公布相關評價結果。

四、任務分工

市生態環境局統籌協調本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技術支持和現場核查工作。各區生態環境局、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負責核定本區域參評企業名單,組織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除上海化學工業區內企業外,納入范圍的參評企業由各區生態環境局、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負責實施評價。

上海化學工業區內企業,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實施評價,上?;瘜W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予以協助。

五、具體要求

(一)各區生態環境局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工作程序,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請于2021年9月30日前將聯系表(詳見附件4)發至郵箱:jwang@sthj.shanghai.gov.cn。

(二)各區生態環境局和各有關單位要完整收集評定標準所涉及的相關數據、資料,以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

(三)各區生態環境局和各有關單位要做好與相關企業的溝通工作,引導企業規范自身環境行為,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

(四)本次評價結果將作為市、區兩級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

聯系人:王婧  電話:021-23117421

電子郵箱:jwang@sthj.shanghai.gov.cn

附件:1. 上海市參評企業名單

2.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標準(2020年版)

3. 參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匯總表

4.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聯系表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9月28日

相關附件   218附件4.docx.docx   218附件3.xls   218附件2.doc   218附件1.xlsx
PDF附件 218.pdf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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