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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海縣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慶中秋兩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長食安發〔2009〕12號)

   2011-04-16 739
核心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根據市食安委辦公室《轉發省食安委關于加強國慶中秋兩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根據市食安委辦公室《轉發省食安委關于加強國慶中秋兩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大食安辦發〔2009〕2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國慶中秋兩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各種慶祝活動較多,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縣食安委決定從即日起開展“十一”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各相關單位要提高認識,高度警覺,把思想統一到國家、省、市、縣的要求上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采取嚴密措施,維護好食品市場秩序與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兩節期間廣大市民和上島游客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此次專項整治要以月餅、糧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調料、兒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以農村與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及周邊、漁家旅店等為重點區域,從源頭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經營到餐飲服務環節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同時,要重點加強對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飲、小商店的監管,繼續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加工經營食品的“黑窩點”,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要按照《關于在全縣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活動的通知》(長食安發〔2009〕2號)要求,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普及食品安全知識。要充分調動食品安全“三員”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協助和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宣傳,做好食品安全知情報情工作。

  四、要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相關工作人員要確保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發生突發事件要按應急預案要求上報,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對由于工作不負責任,職責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請各鄉鎮政府和縣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于10月9日9:00前,將“十一”專項整治期間出動的檢查人次、車輛及檢查單位數量、處罰案件數量、處罰金額、檢查食品品種合格率等有關數據電傳至縣食安辦;10月12日14:00前,將“十一”期間專項整治總結傳真并發送電子郵件至縣食安辦。

  聯系人:岳英歌,電話(傳真):89885437,電子郵箱:yjj_chx@dl.gov.cn.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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