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及時向社會公布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客觀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正確引導輿論,維護消費者和農民正當權益,推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農業部關于印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制度〉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發布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業部關于印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制度〉的通知》、《農業部關于印發〈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函》和《江西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方案》等有關規定,發布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二、發布原則
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應遵循“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把握時機、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客觀公正,嚴格程序、注重實效”的原則,有利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利于正確引導輿論和市場消費,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和農民的正當權益,有利于推進農業產業的健康發展。
三、發布內容
?。ㄒ唬┌l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信息。省農業廳發布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專項監測、監督抽查等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必要時,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信息。
(二)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信息。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后,省農業廳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的規定,按程序及時報告、處置和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信息。
?。ㄈ┌l布農產品科學安全消費信息。針對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熱點問題,省農業廳組織專家及各有關方面,開展科學的宣傳報道,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正確引導科學消費。對可能影響農產品正常生產、銷售秩序的不實信息和缺乏科學依據的報道,要及時予以澄清,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四、發布方式
?。ㄒ唬┺r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信息的發布。省農業廳每年分別于1、5、9、11月通過江西日報、江西電視臺、江西人民廣播電臺、江西農業信息網等媒體對外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必要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有關情況。
?。ǘ┺r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信息的發布。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并啟動應急預案后,省農業廳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向社會公布有關情況及事件的預防、控制和處理措施。必要時通過舉辦新聞發布會等形式通報有關情況,或安排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發布準確、權威信息。對可能危害公眾健康安全和農業產業發展的重要信息,發布前進行專家論證。
(三)加強農產品科學安全消費信息發布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通過舉辦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或在電視、電臺、報刊和農業信息網站上開辟專題、專欄,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知識的宣傳。廣泛宣傳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加強與消費者的溝通,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公信力。
五、發布程序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信息發布程序。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信息的發布由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際國內市場與合作處)統一歸口辦理。廳內各專業處(局、站)組織開展的本行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報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辦發布請示,會簽提供監管工作信息的專業處(局、站),經廳辦公室審核,報請廳領導審定后,以省農業廳名義統一對外發布。如需召開新聞發布會,經批準后由廳宣傳處、廳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處(局、站)以省農業廳名義舉辦。
?。ǘ┺r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信息發布程序。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后,按照《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的規定,事發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小時內報告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組,啟動應急程序。由負責事件處置的應急工作組相關工作小組向廳應急工作組組長、副組長及分管領導提供事件發生的有關情況和處置建議。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組宣傳信息組擬定信息發布稿等材料,會簽負責事件處置的工作小組,經批準,以省農業廳名義對外發布。如需召開新聞發布會,由宣傳信息組組織有關工作小組以省農業廳名義舉辦。
六、發布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按照“統一指揮,各負其責,信息準確,反應快速”的工作要求,履行好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這一重要職責。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管理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快反應、快節奏、高效率、高質量地開展各項工作。
?。ǘ娀畔笏凸ぷ?。各級農業部門要全面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評價、處置等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專門單位和人員,多渠道、多方位搜集信息,全面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動態。各地搜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信息,要及時報送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應急事件信息,要按要求及時上報省農業廳,其它重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也要隨時報送省農業廳。
(三)健全專家咨詢隊伍。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專家和質檢隊伍的作用,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咨詢隊伍,及時開展風險評估、科學評價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解讀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科學消費知識等工作。
?。ㄋ模┱_引導社會輿論。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積極主動、客觀科學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同時,對于一些負面信息或不實報道,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時準確發布有關信息,澄清事實,解疑釋惑,主動引導輿論,維護社會穩定。
(五)公布舉報電話。省農業廳受理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電話:0791-6261147,6215953,6219759。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