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浙江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
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27日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浙江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