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步伐, 促進畜牧業生產經營方式轉 變, 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 提出如下意見:
一、 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㈠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 以發展現代畜牧業為導向, 實施標準化生 產, 規模化發展, 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 促進畜禽養殖業 健康發展。
㈡基本原則
1、 堅持統籌規劃、 合理布局的原則。 各旗縣區要根據各地資源 特點確立主導產業, 制定年度發展計劃, 實現各主導產業布局合理、 協調發展。
2、 堅持突出特色、 有序推進的原則。 標準化規模養殖以肉羊、 奶牛、 生豬、 家禽為主, 創建地方特色品牌, 確定階段性發展目標 和工作要求, 實現各主導產業有序推進。
3、 堅持政府扶持、 多元投入的原則。 逐步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引 導, 農戶和企業投入為主體, 信貸投入為補充, 外資和社會投入為 依托的多元投入機制。
4、 堅持“三進三退”、“六遠離” 的原則。 即“退出散養、 退出 庭院、 退出村莊, 進入小區、 進入規模、 進入市場”; “遠離村莊、 遠離水源保護區、 遠離交通要道、 遠離屠宰畜產品加工廠、 遠離學 校醫院等公共場所、 遠離旅游景區”, 加快分散養殖向規模養殖轉變。
二、 規劃布局、 發展目標和飼養標準
㈠規劃布局 巴美肉羊種源區域: 以烏中旗、 五原縣為主; 巴美肉羊優勢區 域: 以烏前旗、 烏中旗、 五原縣為主; 肉羊經濟雜交區域: 以臨河 區、 杭錦后旗和磴口縣為主; 奶牛優勢區域: 以杭錦后旗、 烏后旗、 磴口縣、 臨河區、 五原縣為主; 生豬優勢區域: 以五原縣、 杭錦后 旗、 臨河區為主; 家禽優勢區域: 以臨河區、 杭錦后旗和其它旗縣 城郊為主。
㈡發展目標 到 2015 年, 全市肉羊飼養量達到 3000 萬只、 奶牛存欄 50 萬頭、 生豬飼養量 200 萬口、 家禽飼養量 3000 萬只。 其中: 肉羊規模化養 殖比例達到 80%以上, 奶牛規模化養殖比例達到 100%, 生豬規模化 養殖比例達到 50%以上, 家禽規模化養殖比例達到 50%以上。
㈢飼養標準 普通規模養殖戶:基礎母羊存欄 50 只以上或年育肥出欄肉羊 100 只以上, 生豬出欄 100 口以上、 肉雞出欄 5000 只以上、 蛋雞存 欄 1000 只以上。
規模養殖場( 園區): 基礎母羊存欄 300 只以上或年育肥出欄肉 羊 2000 只以上, 奶牛存欄 200 頭以上、 生豬出欄 300 口以上、 肉 雞出欄 10000 只以上、 蛋雞存欄 3000 只以上。
示范規模養殖場( 園區): 基礎母羊存欄 500 只以上或年育肥出欄肉羊 10000 只以上、 奶牛存欄 300 頭以上、 生豬出欄 500 口以上、 肉雞出欄 30000 只以上、 蛋雞存欄 5000 只以上。
三、 保障措施
㈠大力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戶(場、 園區) 建設。 加快對粗放 型規模養殖戶( 場、 園區) 的改造, 改良畜禽品種, 完善養殖設施, 逐步擴大規模。 到 2015 年, 全市粗放型規模養殖場( 戶、 園區) 的 改造率達到 70%以上; 統一建設高起點、 高標準的家禽規模戶( 場、 園區)。 采取托管、 寄養、 租賃等多種形式, 逐步實現傳統分散養殖 向集中高效養殖轉變。 到 2015 年, 全市新增肉羊規模戶( 場、 園區) 1500 個、 奶牛規模戶( 場、 園區)200 個、 生豬規模戶( 場、 園區) 200 個, 家禽規模養殖場 50 個。
㈡積極開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戶( 場、 園區) 創建活動。 依托國家示范創建活動, 采取政策扶持、 資金投入、 技術支撐、 標 準化建設、 規范化管理等措施, 大力推廣“六化” 標準。 即選用符 合當地實際的高產優質畜禽品種, 實現畜禽良種化; 按照設施圈養 的標準建設場區, 實現養殖設施化; 全面落實改良配種、 飼草料供 給和藥物使用責任制, 實現生產規范化; 完善防疫設施, 健全防疫 制度, 審查防疫條件, 實現防疫制度化; 排污方法得當、 設施齊全, 實現糞污處理無害化;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 加大監管力度, 實現監 管常態化。 到 2015 年新增國家級標準化肉羊示范場 30 個、 奶牛示 范場 30 個、 生豬示范場 10 個、 家禽示范場 5 個。 通過引領示范,加快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
㈢大力扶持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自建基地。 出臺土地使用、 財 政扶持、 信貸支持、 項目傾斜等優惠政策, 鼓勵吸引本地和外地企 業在我市創建集種植、 養殖、 加工為一體的規模化經營實體。 通過 技術、 資金、 人才、 市場等要素的優化組合, 實行品牌、 標準、 生 產、 銷售“四統一” 戰略, 形成帶動有龍頭、 生產有基地、 產品有 標準、 服務有中介、 銷售有市場的產業鏈條, 推動畜禽規模養殖業 快速發展。 到 2015 年,龍頭加工企業自建養殖基地 20 個,其中, 高標準引領示范基地 10 個, 輻射帶動規模養殖場 1000 個。 自 建基 地的龍頭企業肉羊養殖數量占到加工總量的 50%以上、 牛奶占到加工 總量的 40%以上、 生豬占到加工總量的 30%以上, 實現規模、 標準、 質量、 風險四可控。
㈣強化科技支撐。 一是大力提升畜牧業科技水平。 重點推廣人 工授精、 胚胎移植、 性別控制、 高效養殖、 標準化防疫、 標準化棚 圈建設、 營養均衡供給、 快速育肥等技術。 實行定向引領示范責任 制, 市級農牧部門在每個旗縣區引領示范一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旗縣區農牧部門在每個蘇木鎮引領示范一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每 個蘇木鎮引領示范 10 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或標準化規模養殖專業 戶。 每個基層防疫員都要定點聯系 1-2 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或養殖 專業戶, 全程開展標準化疫病防控。 二是強化良繁體系建設。 肉羊 種源要圍繞現有的育種園區, 加快標準化建設,“十二五” 期間每年從國外引進 500 只高產優質肉用種羊, 為巴美肉羊擴群、 增量、 提 質奠定基礎; 奶牛種源以國內高品質荷斯坦奶牛凍精為主, 實現全 覆蓋; 生豬種源以五原縣沃得利祖代種豬場為主, 加快標準化建設, 主推品種以長白、 大白等瘦肉型豬為主; 家禽種源以旗縣區城郊區 為主, 建立種禽場, 主推品種為羅斯 308、 海藍褐等。 三是強化社會 化服務體系建設。 要依托龍頭企業, 圍繞基地組建不同類型的農牧 民專業合作組織。 積極引導規模化養殖園區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 與龍頭企業探索“規模化養殖場( 園區)+合作組織+龍頭企業” 模 式, 增強抵御自 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 提高組織化水平。 四是 圍繞市場需求加快高附加值產品研發。 通過政府引導,由龍頭企業 聯合高等院校、 科研單位和肉羊產業體系功能實驗室等部門組建肉 羊產業研發中心。 按照“產、 學、 研、 銷” 四位一體的總體思路, 擴大以法式羊排為主的高端羊肉加工生產, 以羊副產品為主積極研 發保健品、 生物藥品等, 突出特色、 綠色、 有機、 安全, 提升高端 和特色畜產品市場份額。
㈤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加大地方財政投入力度。 市財政每年預 算安排 500 萬元, 專項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 主要用于棚圈 建設、 種畜調劑、 巴美肉羊飼料、 肉羊研發的補貼和規模大、 標準 高、 示范帶動能力強的養殖場以獎代補。 各旗縣區( 農墾局) 也要 落實專項資金支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 二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積極協調各涉農金融機構, 創新以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 抵押模式和擔保機制, 放寬貸款條件, 延長貸款期限, 加大貸款投放力度, 每年安排的中長期貸款和貼息貸款要占到標準化規模養殖 資金總量的 50%以上。 三是積極吸納社會資金。 圍繞標準化規模養殖 發展戰略, 制定優惠政策, 引導民間資金、 企業資金通過獨資、 合 資、 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標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 四是鼓勵廣大科 技人員積極參與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 允許科技人員開展有償服 務, 鼓勵科技人員領辦、 創辦、 合辦規模化養殖場, 保持科技人員 身份和待遇不變。
㈥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考核機制。 成立由市長任組長、 分管副 市長任副組長, 市農牧業、 財政局、 發改委、 國土局、 商務局、 交 通局、 林業局、 科技局、 供銷社、 農業開發辦、 金融辦、 農村信用 聯社、 農行、 農發行等部門為成員的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工作領導 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牧業局, 負責全市標準化規模養殖業 發展的組織協調等日 常工作。 要制定規劃, 明確任務, 落實措施, 專項推進。 將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列入對旗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實績 考核范圍, 實行目標管理。 對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速度快、 規模大、 效益好、 農牧民增收顯著的旗縣區和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給予 獎勵。 各旗縣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 抽調專職人員, 具體負責標 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推進工作。
一、 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㈠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 以發展現代畜牧業為導向, 實施標準化生 產, 規模化發展, 保障畜產品有效供給和質量安全, 促進畜禽養殖業 健康發展。
㈡基本原則
1、 堅持統籌規劃、 合理布局的原則。 各旗縣區要根據各地資源 特點確立主導產業, 制定年度發展計劃, 實現各主導產業布局合理、 協調發展。
2、 堅持突出特色、 有序推進的原則。 標準化規模養殖以肉羊、 奶牛、 生豬、 家禽為主, 創建地方特色品牌, 確定階段性發展目標 和工作要求, 實現各主導產業有序推進。
3、 堅持政府扶持、 多元投入的原則。 逐步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引 導, 農戶和企業投入為主體, 信貸投入為補充, 外資和社會投入為 依托的多元投入機制。
4、 堅持“三進三退”、“六遠離” 的原則。 即“退出散養、 退出 庭院、 退出村莊, 進入小區、 進入規模、 進入市場”; “遠離村莊、 遠離水源保護區、 遠離交通要道、 遠離屠宰畜產品加工廠、 遠離學 校醫院等公共場所、 遠離旅游景區”, 加快分散養殖向規模養殖轉變。
二、 規劃布局、 發展目標和飼養標準
㈠規劃布局 巴美肉羊種源區域: 以烏中旗、 五原縣為主; 巴美肉羊優勢區 域: 以烏前旗、 烏中旗、 五原縣為主; 肉羊經濟雜交區域: 以臨河 區、 杭錦后旗和磴口縣為主; 奶牛優勢區域: 以杭錦后旗、 烏后旗、 磴口縣、 臨河區、 五原縣為主; 生豬優勢區域: 以五原縣、 杭錦后 旗、 臨河區為主; 家禽優勢區域: 以臨河區、 杭錦后旗和其它旗縣 城郊為主。
㈡發展目標 到 2015 年, 全市肉羊飼養量達到 3000 萬只、 奶牛存欄 50 萬頭、 生豬飼養量 200 萬口、 家禽飼養量 3000 萬只。 其中: 肉羊規模化養 殖比例達到 80%以上, 奶牛規模化養殖比例達到 100%, 生豬規模化 養殖比例達到 50%以上, 家禽規模化養殖比例達到 50%以上。
㈢飼養標準 普通規模養殖戶:基礎母羊存欄 50 只以上或年育肥出欄肉羊 100 只以上, 生豬出欄 100 口以上、 肉雞出欄 5000 只以上、 蛋雞存 欄 1000 只以上。
規模養殖場( 園區): 基礎母羊存欄 300 只以上或年育肥出欄肉 羊 2000 只以上, 奶牛存欄 200 頭以上、 生豬出欄 300 口以上、 肉 雞出欄 10000 只以上、 蛋雞存欄 3000 只以上。
示范規模養殖場( 園區): 基礎母羊存欄 500 只以上或年育肥出欄肉羊 10000 只以上、 奶牛存欄 300 頭以上、 生豬出欄 500 口以上、 肉雞出欄 30000 只以上、 蛋雞存欄 5000 只以上。
三、 保障措施
㈠大力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戶(場、 園區) 建設。 加快對粗放 型規模養殖戶( 場、 園區) 的改造, 改良畜禽品種, 完善養殖設施, 逐步擴大規模。 到 2015 年, 全市粗放型規模養殖場( 戶、 園區) 的 改造率達到 70%以上; 統一建設高起點、 高標準的家禽規模戶( 場、 園區)。 采取托管、 寄養、 租賃等多種形式, 逐步實現傳統分散養殖 向集中高效養殖轉變。 到 2015 年, 全市新增肉羊規模戶( 場、 園區) 1500 個、 奶牛規模戶( 場、 園區)200 個、 生豬規模戶( 場、 園區) 200 個, 家禽規模養殖場 50 個。
㈡積極開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示范戶( 場、 園區) 創建活動。 依托國家示范創建活動, 采取政策扶持、 資金投入、 技術支撐、 標 準化建設、 規范化管理等措施, 大力推廣“六化” 標準。 即選用符 合當地實際的高產優質畜禽品種, 實現畜禽良種化; 按照設施圈養 的標準建設場區, 實現養殖設施化; 全面落實改良配種、 飼草料供 給和藥物使用責任制, 實現生產規范化; 完善防疫設施, 健全防疫 制度, 審查防疫條件, 實現防疫制度化; 排污方法得當、 設施齊全, 實現糞污處理無害化;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 加大監管力度, 實現監 管常態化。 到 2015 年新增國家級標準化肉羊示范場 30 個、 奶牛示 范場 30 個、 生豬示范場 10 個、 家禽示范場 5 個。 通過引領示范,加快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
㈢大力扶持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自建基地。 出臺土地使用、 財 政扶持、 信貸支持、 項目傾斜等優惠政策, 鼓勵吸引本地和外地企 業在我市創建集種植、 養殖、 加工為一體的規模化經營實體。 通過 技術、 資金、 人才、 市場等要素的優化組合, 實行品牌、 標準、 生 產、 銷售“四統一” 戰略, 形成帶動有龍頭、 生產有基地、 產品有 標準、 服務有中介、 銷售有市場的產業鏈條, 推動畜禽規模養殖業 快速發展。 到 2015 年,龍頭加工企業自建養殖基地 20 個,其中, 高標準引領示范基地 10 個, 輻射帶動規模養殖場 1000 個。 自 建基 地的龍頭企業肉羊養殖數量占到加工總量的 50%以上、 牛奶占到加工 總量的 40%以上、 生豬占到加工總量的 30%以上, 實現規模、 標準、 質量、 風險四可控。
㈣強化科技支撐。 一是大力提升畜牧業科技水平。 重點推廣人 工授精、 胚胎移植、 性別控制、 高效養殖、 標準化防疫、 標準化棚 圈建設、 營養均衡供給、 快速育肥等技術。 實行定向引領示范責任 制, 市級農牧部門在每個旗縣區引領示范一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旗縣區農牧部門在每個蘇木鎮引領示范一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每 個蘇木鎮引領示范 10 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或標準化規模養殖專業 戶。 每個基層防疫員都要定點聯系 1-2 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或養殖 專業戶, 全程開展標準化疫病防控。 二是強化良繁體系建設。 肉羊 種源要圍繞現有的育種園區, 加快標準化建設,“十二五” 期間每年從國外引進 500 只高產優質肉用種羊, 為巴美肉羊擴群、 增量、 提 質奠定基礎; 奶牛種源以國內高品質荷斯坦奶牛凍精為主, 實現全 覆蓋; 生豬種源以五原縣沃得利祖代種豬場為主, 加快標準化建設, 主推品種以長白、 大白等瘦肉型豬為主; 家禽種源以旗縣區城郊區 為主, 建立種禽場, 主推品種為羅斯 308、 海藍褐等。 三是強化社會 化服務體系建設。 要依托龍頭企業, 圍繞基地組建不同類型的農牧 民專業合作組織。 積極引導規模化養殖園區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 與龍頭企業探索“規模化養殖場( 園區)+合作組織+龍頭企業” 模 式, 增強抵御自 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 提高組織化水平。 四是 圍繞市場需求加快高附加值產品研發。 通過政府引導,由龍頭企業 聯合高等院校、 科研單位和肉羊產業體系功能實驗室等部門組建肉 羊產業研發中心。 按照“產、 學、 研、 銷” 四位一體的總體思路, 擴大以法式羊排為主的高端羊肉加工生產, 以羊副產品為主積極研 發保健品、 生物藥品等, 突出特色、 綠色、 有機、 安全, 提升高端 和特色畜產品市場份額。
㈤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加大地方財政投入力度。 市財政每年預 算安排 500 萬元, 專項支持標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 主要用于棚圈 建設、 種畜調劑、 巴美肉羊飼料、 肉羊研發的補貼和規模大、 標準 高、 示范帶動能力強的養殖場以獎代補。 各旗縣區( 農墾局) 也要 落實專項資金支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 二是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積極協調各涉農金融機構, 創新以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 抵押模式和擔保機制, 放寬貸款條件, 延長貸款期限, 加大貸款投放力度, 每年安排的中長期貸款和貼息貸款要占到標準化規模養殖 資金總量的 50%以上。 三是積極吸納社會資金。 圍繞標準化規模養殖 發展戰略, 制定優惠政策, 引導民間資金、 企業資金通過獨資、 合 資、 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標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 四是鼓勵廣大科 技人員積極參與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 允許科技人員開展有償服 務, 鼓勵科技人員領辦、 創辦、 合辦規模化養殖場, 保持科技人員 身份和待遇不變。
㈥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考核機制。 成立由市長任組長、 分管副 市長任副組長, 市農牧業、 財政局、 發改委、 國土局、 商務局、 交 通局、 林業局、 科技局、 供銷社、 農業開發辦、 金融辦、 農村信用 聯社、 農行、 農發行等部門為成員的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工作領導 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牧業局, 負責全市標準化規模養殖業 發展的組織協調等日 常工作。 要制定規劃, 明確任務, 落實措施, 專項推進。 將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列入對旗縣區黨政領導班子實績 考核范圍, 實行目標管理。 對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速度快、 規模大、 效益好、 農牧民增收顯著的旗縣區和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給予 獎勵。 各旗縣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 抽調專職人員, 具體負責標 準化規模養殖業發展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