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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印發2013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3-04-08 706
核心提示:  各設區市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廳屬企事業單位、廳機關各處(室):  現將《2013年全省海洋

  各設區市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廳屬企事業單位、廳機關各處(室):

  現將《2013年全省海洋與漁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2013年2月27日

  2013年全省海洋與漁業工作要點

  2013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之年,也是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建設的關鍵之年。全省海洋與漁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十八大和省委九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海洋經濟發展這一中心任務,全面提升服務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進海洋經濟強省建設。全年主要預期目標:全省海洋經濟生產總值比增16.5%,漁業經濟總產值比增14%,漁民人均純收入比增13%。

  一、加快海洋經濟發展

  ㈠推進試點省規劃實施。會同省海洋經濟辦出臺《貫徹落實<福建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發展規劃>實施意見》、《海洋產業指導目錄》,探索建立重大海洋經濟項目庫。完善海洋經濟發展相關制度。加快推進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系統建設,逐步實現省、市、縣系統業務化運行,提升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能力。根據國家海洋局的部署安排,積極推進首次海洋經濟調查。(責任處室:政策法規與規劃處)

  ㈡加快產業集聚發展。支持海洋特色產業鏈建設,重點扶持海洋生物醫藥、游艇郵輪、海洋工程裝備、現代港口物流、濱海旅游、海洋文化創意6條海洋現代產業鏈。重點扶持12個海洋特色產業園區建設,促進涉海企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加快項目儲備,充分利用國家支持我省海洋經濟發展創新示范區建設契機,推動海洋新興產業加快發展。通過“6.18”、海洋經濟懇談會、項目推介會等平臺,促進招商引資和項目對接落地。(責任處室:政策法規與規劃處)

  ㈢創新服務工作機制。探索研究差別化的海域使用供給政策,重點保障國家戰略用海、戰略性新興產業用海和民生用海。加快推進海域評估工作,支持市縣建立海域收儲中心和市場中介組織,開展圍填海項目收儲試點。全面開展海砂用海、旅游用海和經營性無居民海島使用招拍掛工作,落實海域資源市場化配置“6個百分百”目標。加強用海服務,積極幫助市縣和企業爭取中央涉海項目和資金。(責任處室:海域和海島管理處)

  二、努力建設美麗海洋

  ㈠創建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強化對沿海設區市海洋環保責任目標考核。編制完成《重點濱海沙灘保護規劃》,出臺《海洋生態補償和損害賠償辦法》和《入海污染物溯源追究辦法》,建立以生態建設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出臺全省沿海重點生態保護名錄,評選福建最美海島。支持廈門、晉江、東山等地創建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推動沿海地區先行建設一批省級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責任處室:資源環保處)

  ㈡保護和節約利用海域資源。開展市縣級海洋功能區劃修編,完善新一輪海洋功能區劃體系。組織開展《海岸線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促進自然岸線資源集約節約利用。進一步落實優惠政策,加快推進灣外圍填海工作。加快實施重點海域海島海岸帶整治修復和濱海沙灘保護修復,加大對地方政府開展重點海域、沙灘等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示范的支持。開展重點用海項目和重要岸段實時跟蹤監測。(責任處室:海域和海島管理處)

  ㈢推進海島有序開發利用。組織開展海島地方立法調研,完善無居民海島使用審批相關配套制度,規范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編輯出版《福建省海島志》,頒布《福建省海島標準名錄》,建設海島地名信息數據庫。繼續開展海島立碑工作。開展領海基點海島保護范圍選劃和保護工作,維護國家海洋權益。(責任處室:海域和海島管理處)

  三、加快現代漁業建設

  ㈠夯實漁業發展基礎。推動木板加泡沫等傳統養殖網箱的更新改造,推廣使用可回收無污染的塑膠網箱。繼續開展標準化水產養殖池塘改造建設,全年力爭完成2萬畝改造建設任務。支持消波堤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灣外20米等深線外海域開發;大力推廣循環水養殖裝備和技術,建設一批陸上工廠化養殖基地。(責任處室:漁業處)

  ㈡發展健康生態漁業。繼續實施健康養殖示范區建設,推廣生態養殖生產模式,推動沿海養殖改冰鮮餌料為合成餌料,在內陸庫區增殖放養濾食性魚類,改善水質環境。加強水產苗種工程建設,2013年建設10個以上高標準現代化水產苗種繁育場,提高優良品種覆蓋率,增加優質水產品產量。(責任處室:漁業處)

  ㈢繼續壯大遠洋漁業。力爭今年外派遠洋漁船達到400艘。在支持大洋公海遠洋漁業項目的同時,重點支持擴大印尼、毛里塔尼亞、幾內亞比紹、緬甸等過洋性項目規模。積極推進海西遠洋漁業產業園區建設,爭取建成全國規模最大、產業配套最齊全的遠洋漁業綜合性園區。引導養殖企業走出國門,探索發展境外水產養殖,爭取實現突破。(責任處室:漁業處)

  ㈣加快發展休閑漁業。繼續創建水鄉漁村品牌,開展水鄉漁村服務質量星級評定,擴大影響。重點扶持建設福州閩侯觀賞魚產業園,做強做響福州觀賞魚產業。繼續舉辦第三屆中國(廈門)國際休閑漁業博覽會,加強展示交流,促進投資發展。(責任處室:漁業處)

  ㈤促進加工業產業升級。用足用好省政府支持和促進海洋經濟發展九條措施,以及國家支持海洋經濟創新發展政策,引導水產龍頭企業加強自主研發和品牌創建;支持企業規模擴張和上市融資,加大現代漁業加工項目扶持力度,力爭到2013年底全省年產值10億元以上水產加工企業增加到12家(其中20億元以上企業2家)。(責任處室:加工流通與質量監督處)

  四、推進平安漁業建設

  ㈠漁港建設。幫助、指導列入《全國漁港建設“十二五”規劃》的項目做好前期工作,促進已評審的泉港一級漁港和詔安赤石灣中心漁港獲得農業部工可批復、福鼎沙埕中心漁港和崳山馬祖一級漁港獲得初步設計批復并列入中央投資計劃,督促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責任處室:計劃財務處)

  ㈡水產品質量安全。繼續建設無公害水產品基地,擴大無公害水產品產地的覆蓋面和無公害水產品的占有率;加大監測頻次和檢測范圍,嚴厲打擊養殖過程違法使用禁用藥物行為;繼續為基層漁業部門配備藥殘快速檢測設備,提升日常監管能力;繼續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將追溯環節延伸至流通領域,讓群眾吃上更加安全放心的可追溯水產品。(責任處室:加工流通與質量監督處)

  ㈢漁業生產安全。以海上漁船安全應急系統開機率與燃油補助發放掛鉤為主要抓手,并爭取完成遠海漁船安裝北斗衛星安全應急系統,確保提升海上漁業安全水平。繼續開展漁船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平安漁業”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漁船管理,推進“三無”船舶清理整頓工作,試運行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逐步規范我省漁船交易行為。(責任處室:漁政漁港監督處)

  ㈣漁業生態安全。加強對赤潮等災害的預警預報和監控,加強處理處置漁業水域污染事故的能力建設。做好放流效果監測評估,提高增殖放流的質量和效果。加強對漁業水域灘涂的保護和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的生存發展空間。在霞浦近海、莆田南日島、詔安城洲島等鄰近海域建設人工魚礁工程。(責任處室:資源環保處)

  ㈤漁業執法監管。強化對非法從事捕撈活動的漁業輔助船和“三無”船舶的查處;強化伏季休漁管理,加大舉報案件的查處力度。全面推進水產養殖執法,強化對水產苗種企業、養殖企業違法用藥案件的調查處理。加強巡航監管,進一步提升對赴敏感海域生產漁船的管控能力。(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

  五、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㈠提升產業科技水平。協調推進加快廈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平潭海島研究中心建設。爭取國家“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項目資金對我省企業的支持。繼續實施海洋高新產業發展專項,做好29個已立項項目的監管和2013年度項目申報。會同發改委推進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試點,重點在海洋生物育種與健康養殖、海水綜合利用等關鍵領域實現突破。(責任處室:科技外經外事處)

  ㈡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利用“6·18”、廈門國際海洋周、漁博會、休閑漁業博覽會等交易平臺,推進海洋科技項目成果與企業對接,促進項目盡快落地轉化為經濟效益,強化對接成功項目的實施情況及效益的跟蹤評估和分析。加快產業對接,主動承接境外海洋高新產業外移,今年重點爭取在海洋生物制藥和生物制品、水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對接上實現突破。(責任處室:科技外經外事處)

  ㈢推進基層水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認真實施基層水技推廣補助項目,加強項目管理,擴大基層水技推廣補助項目覆蓋范圍。推進“一個銜接,兩個覆蓋”在漁業領域的實施,進一步幫助鄉鎮水技站建設;實施漁業科技入戶示范工程和漁業“五新”推廣。(責任處室:科技外經外事處)

  六、提升災害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㈠提升海洋觀測預報能力與水平。組織實施好“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項目(重點海域海洋環境精細化監測集成應用示范),完善海島基、海床基、船基、波浪浮標、生態浮標及無人機遙測等海洋觀測系統建設,提升應急、機動及專項觀測能力。完善海洋預警報應用系統,做好風暴潮、海浪等災害預警報工作;拓展信息發布渠道,繼續在沿海重點漁港、漁區、漁村建設LED顯示屏;開展重點漁港、臨海工業園區等重點保障目標的精細化預警報試點工作,提高海洋預警報公益服務水平。(責任處室:防災減災處)

  ㈡完善應急指揮體系。逐步對超短波、短波等終端進行更新換代,建立對海上漁船安全應急系統開機抽檢的檔案。完善應急管理機制,提高海洋與漁業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快建設全省重點淡水養殖區域環境監視監測系統,有效防范重點養殖區域重大環境與病害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廳應急指揮中心、資源環保處)

  ㈢重視發展漁業互保工作。健全漁業互助保險機制,繼續開展水產養殖保險試點,探索養殖漁業政策性保險新路子,力爭漁工、漁船互保投保率95%以上,會費收入突破億元大關。扎實做好理賠服務,提高理賠服務質量。加強銀保互動,密切與金融部門的聯系合作,盡力為參保漁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責任單位:省漁保辦)

  七、提高依法管海水平

  ㈠加強海洋監管和維權執法能力建設。完善海域岸線、無居民海島和已批海洋工程項目巡查制度,落實執法監管責任。強化海洋環保執法,重點打擊違規填海、違法傾廢和違法采砂行為。加快維權執法海監船建造和海洋維權執法基地建設進度。繼續強化海洋維權和專屬經濟區巡航,有效制止侵權行為。(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

  ㈡切實發揮聯合執法機制作用。上下聯動,保障局部海域的執法控制力量,確保海上執法行動的成效;完善同邊防、海事、環保、文物等執法機構建立的聯合執法機制;依靠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籌、協調,開展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和違法傾廢等行為;加強與臺灣有關海上執法機構在海上協同執法行動的磋商,提升兩岸海上協同執法水平,促進海峽安寧。(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

  八、加強自身建設

  ㈠加強黨建工作。深化“1263”機關黨建工作機制建設,不斷提高機關黨建科學化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繼續開展“保持黨的純潔性”主題教育、下基層和“學雷鋒”、“學廈航”、“學長汀”活動,不斷轉變干部隊伍作風,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常態長效。(責任處室:直屬機關黨委)

  ㈡加強隊伍建設。做好干部選拔任用、交流輪崗等工作,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執法總隊海監維權執法船船員考錄和配備工作。加快基層一線海洋與漁業執法中隊建設,確保今年內機構、人員、經費、設備“四到位”。加強基層水產技術推廣隊伍建設,開展基層優秀水產技術推廣工作者評選和表彰活動。(責任處室:人事教育處)

  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中央政治局八項規定,切實改進作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圍繞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的重點難點,制定切實有效防范措施。開展“三重一大”事項的檢查監督,重點加強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各項惠民政策執行情況、重大項目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檢查督促。切實搞好政風行風與推進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加大查處違紀案件工作力度,強化源頭預防。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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