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協作工作機制辦公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推動高質量發展,我辦制定了《2025年全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福建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代章)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5年福建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要點
2025年全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有關部署要求,持續深化拓展“三爭”行動,緊扣確定檢查對象精準公平、檢查方式聯合智慧、檢查質量文明有效、檢查結果運用完整閉環等“四個環節”,強化“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和“綜合查一次”統籌協同聯動,不斷擴大聯合監管覆蓋面,切實減輕經營主體和基層負擔,推動檢查監管更加精準有效、公平公正、文明有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高質量發展。
一、著眼于公平精準規范,推進差異化分類監管
(一)科學制定實施年度抽查計劃。堅持問題導向,根據聯合抽查清單,制定印發《2025年度全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抽查工作計劃》(見附件),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向社會公示。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協調抓好計劃實施,各相關配合部門要密切協作共同落實。對已列入抽查工作計劃和本部門單獨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清單事項涉及的監管領域,原則上不再單獨部署專項檢查和“全覆蓋”巡查。
(二)建立完善經營主體信用風險分級分類制度。深化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積極推行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通用型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和標準,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分別劃分為信用風險低(A類)、信用風險較低(B類)、信用風險較高(C類)、信用風險高(D類),并根據檢查監管情況動態調整。各成員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和監管實際,建立健全本專業領域監管對象信用風險分級分類。
(三)全面推進差異化精準監管。各成員單位依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原則上對A類企業“無事不擾”;對B類企業,依法適當低于常規比例和頻次開展抽查,先開展書式檢查等非現場監管,未發現問題的可不開展現場檢查;對C類企業,實行更嚴監管,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D類企業,實行最嚴監管,有針對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尚未建立分級分類制度的,可先適用市場監管部門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級分類,實施差異化監管。
(四)合理確定抽查檢查頻次。對一般領域(即非涉及健康安全的重點領域)的信用風險一般企業(B類),一年檢查不得超過1次;信用風險較高(C類)企業,一年不得超過2次;信用風險高企業(D類)根據監管工作實際需要確定。對重點領域企業,一年檢查不得超過法定檢查次數上限,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同一經營主體的體系檢查、飛行檢查、專項檢查、重點時段檢查等非隨機檢查,均應計入檢查頻次;對重點領域未完成檢查頻次的經營主體,開展許可現場審核、案件查辦、抽檢監測、投訴舉報、輿情處置及其他有因檢查等現場檢查時,原則上應同時開展監督檢查,并計入檢查頻次。各級各部門的監督檢查、隨機抽查均計入檢查頻次。
(五)健全完善“一單兩庫”。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及時梳理檢查事項,不斷調整充實和完善《福建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深化“兩庫”建設,加快推進標簽化管理,健全本單位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構建從監管事項到監管對象的有效映射與精確索引;對本單位執法檢查人員的業務專長、執法資質、回避范圍等進行精準標注。
二、著眼于聯合智慧,優化監管方式
(六)強化協同聯動檢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對涉及檢查事項多、頻次高的行業領域,堅持以跨部門聯合抽查為原則、部門單獨檢查為例外,健全完善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進“綜合查一次”在跨部門聯合抽查中的應用。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拓展跨部門聯合監管的領域和方式,主動協調、積極參與各項聯合檢查任務,實現“內部綜合+外部聯合”雙隨機監管。
(七)強化“數智”抽查檢查。加強大數據分析應用,聚焦重點監管行業領域和企業。拓展全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監管平臺功能,多個部門對同一經營主體進行多項檢查且檢查內容可合并完成的,支持智能合并實施;除法定要求外,抽取名單時對一定時期內已被檢查的,進行事先屏蔽剔除或智能提醒,防止多頭重復檢查。推進全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監管平臺與“閩執法”平臺互聯互通,實現檢查結果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八)深化抽查監管改革創新。鼓勵探索應用書式檢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推進在線指揮調度、風險提示預警、線索分發處理的集成式管理,推行多級聯動、跨區域聯合抽查、“一業一查”等監管新模式。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向移動端延伸,開發具備任務接收、現場采集、結果錄入、信息查詢、風險預警等功能的移動監管APP,實現“指尖管”“掌上查”。
三、著眼于文明有序,提高檢查質量
(九)依法規范實施抽查。進一步運用省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規范》,緊扣檢查前、中、后等重點環節,健全檢查程序,優化檢查流程,規范檢查執法用語,依法規范開展抽查檢查,保障公開公平公正監管。
(十)推行服務型監管執法。健全執法檢查“兩張清單”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應處罰的,既按規定開行政處罰單,又針對問題開整改輔導單,服務引導企業盡快整改合規經營。用好包容審慎執法“四張清單”(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免予行政強制清單),讓監管執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十一)推進檢查員隊伍建設。合理細分設置檢查領域和行業,建立涵蓋監管執法人員和技術核查、審查人員的復合型檢查員隊伍。鼓勵檢查員“一專多能”,對具備多種業務檢查能力、工作業績突顯的檢查員,在職務職級、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傾斜。
(十二)持續提升基層執法能力。制作檢查執法短視頻、監管執法指引等“實戰指南”,配好配齊執法檢查裝備,加強基層檢查人員思想政治和業務技能培訓,切實提升監督檢查效能。
四、著眼于閉環管理,強化結果運用
(十三)推進檢查信息歸集公示共享應用。推動省、市、縣三級檢查結果互認共享。落實“公示即監管”要求,推動涉企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及時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福建),做到檢查監管信息應歸集盡歸集、應公示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促進監管公開透明。依據檢查結果信息,動態調整信用風險分類,探索經營主體綜合性信用評價,為新一輪抽查檢查提供指引。
(十四)強化抽查檢查與執法辦案無縫銜接。按照“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抽查中發現各類問題后續監管銜接。發現案件線索及時移送至本部門執法辦案機構,做到抽查任務單號、檢查對象名稱與相關行政處罰決定精準關聯,實現監督檢查與執法辦案雙向聯動,有效形成監管閉環。
(十五)推進失信懲戒與信用修復“雙同步”。建立行政處罰(含信息公示)通知書和信用修復提示單“兩書同達”制度,推動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同步實施。推進信用修復部門協同辦、“網上辦”,依法支持失信企業高效快捷重塑信用。
(十六)加強檢查督查評估反饋。加強評價督導檢查,組織對本單位、本系統檢查情況進行再檢查,督促基層提升檢查質量。科學評價相關檢查工作的合規性、完整性、精準性,重點核查相關抽查工作是否發現問題、是否存在問題未發現情況,堅決防止任性檢查、多頭重復檢查、運動式檢查、形式主義檢查等問題。
五、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十七)加強組織協調。健全完善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適時召開聯席會議或聯絡員會議,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強化推進全年工作落實。全省各地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內部職責分工,健全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工作保障,推動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十八)抓好信息宣傳。加強調研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交流通報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推動工作全面深入開展。省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設區市(含平潭)工作機制辦公室要及時報送重要工作信息動態,并于2025年7月5日、12月15日前,分別向我辦報送2025年上半年工作小結,全年工作總結和2026年工作打算(包括抽查計劃),總結材料應包括工作成效、典型經驗做法、特色亮點和案例等內容。
(十九)嚴肅工作紀律。在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要嚴格執行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五個嚴禁”“八個不得”等規定和各項紀律要求,堅決防范檢查監管中的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對發現執法檢查人員涉嫌違紀或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等問題線索,及時依規依紀移送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附件:2025年福建省“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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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5年福建省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