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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天津市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津市場監管標準〔2016〕12號)

   2017-04-24 1034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各委辦局、各集團公司、各質檢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
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各委辦局、各集團公司、各質檢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號)和《關于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有關“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制度創新”的要求,加快推進我市企業產品標準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我委制定了《天津市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為此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充分認識“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將組織實施該辦法納入2016年的重點工作,同時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引導企業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自我聲明公開。
 
  二、自該辦法實施之日起,市場監管部門不再受理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和執行標準登記申請。同時,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宣傳動員、溝通協調和引導服務工作。因管理、統計等工作需登錄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統一開放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bz.gov.cn,以下簡稱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時,應確定專(兼)職人員,在平臺界面點擊右上角 “管理系統入口”,按照提示要求登錄。不得擅自更改企業相關信息。
 
  三、自該辦法實施之日起,各企業進行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時,應確定專(兼)職人員,登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在平臺界面點擊右上角“企業登錄入口”,打開登錄界面,按照下方“操作手冊”提示操作。
 
  四、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已書面備案并在有效期內的企業標準仍繼續有效。鼓勵企業將已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進行自我聲明公開。已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應當以自我聲明公開的標準編號和日期為準。
 
  五、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各有關單位需要企業執行標準信息的,可登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天津市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管理辦法(試行)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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