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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德政辦發〔2009〕11號)

   2011-01-26 831
核心提示:  2009年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總的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環境、改善民生、促進和諧、服務增長為基本任
   2009年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總的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環境、改善民生、促進和諧、服務增長”為基本任務,深入開展集中專項整治,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加快完善長效機制,努力擴大整治成效,強化整規基礎建設,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貢獻。 
  一、深化食品藥品安全整治
 
  (一)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行為為重點,抓住突出問題和重點領域,開展統一集中行動,大力整頓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秩序,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活動,強化餐飲消費環節的整治,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開展“十一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確保德州賽區食品安全。一是強化農產品源頭污染治理。加快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建立完善統一規范的農產品、畜禽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加強對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的整治。二是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的監控,完善和履行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制度,逐步探索建立肉品、畜禽、水產品重要食品的質量信息可追溯體系。建立健全商品進貨查驗和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預警應急體系。強化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提高農村食品安全水平。三是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宣傳,研究制定實施意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完善食品安全責任目標考核及食品安全狀況綜合評價。強化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提振消費信心,促進安全消費。
 
  (二)整治規范藥品生產經營和市場秩序。強化藥品經營許可監管,推進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規范實施GMP、GSP認證,規范藥品生產和經營行為。進一步落實《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強化醫療機構藥品質量規范化管理。加強藥品安全應急能力建設,提高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集中整治藥品購銷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藥品零售環節和重點品種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中藥材、中藥飲片和疫苗質量專項檢查,集中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行為,依法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加強互聯網藥品信息和交易服務監管,嚴厲打擊通過互聯網違法銷售、郵購藥品的行為。深化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強化農村藥品市場監管,提高農村藥品質量安全水平。深化興奮劑專項治理,確保“全運會”不發生藥品安全和藥源性興奮劑問題。
 
  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一)深入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以整治假冒、仿冒注冊商標、侵權盜版和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等侵權活動為重點,組織開展專項行動,查處并曝光一批重點案件,進一步遏制侵權案件多發勢頭。
 
  (二)整治商標侵權行為。以商品批發、零售市場為重點,開展打擊“傍名牌”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侵犯食品、農產品、藥品商標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涉外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
 
  (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教育培訓和輿論宣傳。圍繞“4.26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組織開展多種形式、多層面的宣傳和培訓活動,擴大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影響,增強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意識。
 
  三、整治打擊商業欺詐行為
 
  (一)進一步加大打擊傳銷工作力度。重點打擊多層次、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利用互聯網傳銷和假借直銷名義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和培訓場所、貨源、互聯網信息服務等便利條件的違法行為。健全完善打擊傳銷工作長效機制。建立主管部門間的信息共享、資源整合、案件移送機制,及時發現和查處傳銷案件。深入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強化基層防控機制,遏制傳銷活動回流反彈。實施打擊傳銷工作區域、分類動態管理制度,加強對傳銷活動相對集中地區的整治力度。
 
  (二)加大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力度。以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妝品、美容服務等領域廣告為重點,組織開展新一輪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查處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曝光一批重點案件。突出媒體廣告整治,開展定期不定期監測,強化廣告發布動態監管,進一步降低違法違規率。落實《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完善發布主體內部審查制度,建立完善媒體單位違法責任人問責制。
 
  (三)提高對各種商業欺詐行為的防范和應對能力。加強對重點商業欺詐案件的研究分析,密切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政執法機關的銜接配合,及時掌握各類涉嫌商業欺詐活動信息,依法進行識別、定性和查處,防止擴散蔓延,降低社會危害。強化宣傳教育,開展社會警示,增強全社會識假防騙能力,從源頭上防控和制止欺詐犯罪。
 
  (四)進一步打擊非法行醫。做好舉報、投訴非法行醫案件的查辦工作,集中整治突出問題,探索建立強化醫療機構監管的長效機制。
 
  四、統籌抓好其他各項重點整治
 
  (一)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整治行動。突出重點品種和重點地區,結合春耕、夏播和秋種等重要農時季節,加強市場主體清查,加大對農資批發市場和縣、鄉、村農資集散地的整治,嚴肅查處制售假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健全農資生產、流通質量監測制度和執法抽查制度,實施質量動態監測。加快推行連鎖經營、農資直銷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強化鼠藥市場監管,鞏固“毒鼠強”專項整治成果。
 
  (二)開展建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以建筑用鋼材、水泥、裝飾裝修材料等關系人身健康和建設工程安全的產品為重點,重點查處生產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和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地條鋼”等違法行為,遏制反彈勢頭。
 
  (三)整治文化娛樂市場。以音像制品、網絡文化市場、娛樂市場、出版印刷等經營單位和經營場所為重點,建立健全審批、監管等管理機制。落實《娛樂場所管理條例》,開展無證、違規經營娛樂場所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出版物、黑網吧、利用娛樂場所進行色情演出等行為。堅決查處未經批準、超越許可范圍的互聯網活動。
 
  (四)整治稅收秩序,進一步規范金融市場秩序。組織重點行業稅收專項檢查,開展全市或區域性稅收秩序專項整治,重點開展打擊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打擊利用做假帳、帳外經營、跨區域經營、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及其他抵扣憑證等手段偷逃騙稅違法行為。加強金融監管,打擊洗錢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和收費秩序。組織開展重要領域與重點商品的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重點加強教育收費、醫藥價格、農資價格及涉農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打擊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物價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加強和深化卷煙市場秩序整治。繼續落實《整頓卷煙市場秩序責任書》,保持對卷煙制假活動的高壓態勢,進一步鞏固卷煙打假成果,嚴防重點區域反彈。加強卷煙市場的綜合治理,深化貨運站和高檔卷煙經營場所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專項整治,針對新的違法犯罪特點,優化整治措施,擴大整治成果。以酒店、賓館、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客(貨)運中心等場所為重點,加大清理力度。加強日常監管,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行為,整治非法郵寄卷煙行為。推進“打大戶、破網絡”,切斷非法卷煙的銷售渠道,實現卷煙市場秩序的進一步好轉。
 
  (七)加大鹽業市場整治力度。按照“堵源頭、打窩點、破網絡、清市場、查大案”要求,繼續深入開展鹽業市場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鹽運銷活動,取締私鹽加工、儲藏、運輸、銷售窩點。清理無證非法從事鹽業經營以及制售各種鹽產品包裝物的單位和個人。規范食品加工、餐飲服務等用鹽大戶的用鹽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監管和整治,建立和完善食鹽銷售網絡,促進食鹽市場穩定有序。
 
  (八)深入推進土地、房地產、汽車及配件等重點市場秩序的整治,依法整治礦產資源開采秩序。
 
  五、深化推進“誠信德州”建設
 
  (一)研究制定工作規劃意見。認真回顧總結幾年來組織開展“誠信德州”建設的情況,明確方向重點,研究具體措施,研究提出“十一五”期間深化“誠信德州”建設的規劃意見。
 
  (二)強化行業信用監管。進一步完善重點監管部門的監管對象信用信息系統,依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分行業制定完善具體監管措施,逐步形成褒獎誠實守信、懲治失信的監管政策環境。加快“誠信德州”信用信息網建設,進一步提升服務功能。
 
  (三)深入開展誠信宣傳教育。強化輿論宣傳教育,開展誠信創建活動,推動企業建立信用自律和風險防范制度,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
 
  六、強化整規基礎工作
 
  (一)加強整規工作督促檢查。對重點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抓好目標和任務落實。通過組織實施暗訪等手段,檢查整治效果,掌握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加以整改。
 
  (二)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加強整頓市場經濟秩序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舉報電話12312)建設,建立全市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舉報投訴服務平臺,健全舉報投訴受理、轉交辦理、跟蹤監督、辦結反饋、情況匯總等工作機制,強化案件督辦,提高依法維權服務水平。做好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切實履行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規范綜合行政執法行為,健全綜合行政執法監督與制約機制,突出重點領域,積極探索、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進一步落實省整規辦《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完善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檢察機關的案件移送制度,規范移送程序,強化辦案監督,依法加大對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三)強化輿論宣傳。宣傳整治成果、工作經驗和先進典型,加強正面引導,促進社會穩定,增強群眾信心。強化輿論監督,揭露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曝光大案要案,警示違法違規。
 
  (四)加強自身建設。開展人員培訓,提高能力素質,完善聯合督查、溝通協調、案件督辦、新聞宣傳、調查研究等工作制度,促進整規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五)進一步加強整規區域協作,完善區域協作機制。通過采取集中行動、聯合執法、案件協查等方式,有效打擊跨區域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建立完善互信互認的協調機制,為我市企業開拓周邊市場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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