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嚴格規范轄區保健食品市場秩序,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按照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0年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頓工作目標
依法打擊保健食品違法行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違法現象,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二、整頓工作重點
依法對獲批注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和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傳功能和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查處普通食品宣稱特定保健功能的行為。
三、整頓工作措施和內容
(一)依法對獲批注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換證準備工作。
(二)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和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檢查,規范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的標示內容。組織對保健食品經營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處理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非法標示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與批準內容不一致的行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傳功能和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要加強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監測,重點整治保健食品廣告中宣稱疾病的預防、治療功能以及以專家或患者名義進行功效證明等夸大宣傳的違法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保健食品在宣傳資料中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功能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投訴舉報提供的線索,聯合有關部門對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嚴肅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對在整頓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廣告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1、對生產的保健食品在標簽、說明書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預防、治療功能等未按批準內容標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的,要依法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
2、對保健食品廣告夸大宣傳功能的,一律曝光違法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并移送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3、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
4、對普通食品違法宣稱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及時依法處理。
5、對保健食品安全整頓中發現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四、時間安排
(一)實施階段。2010年6月—11月中旬,按照整頓重點、工作措施和內容開展整頓。
(二)總結階段。2010年11月底,認真總結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分析保健食品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監管的措施以及意見建議。
五、職責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職盡責。為加強對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分局成立大足縣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局長江自強任組長,盧生國、黃劍斌任副組長,趙學良、王勇、于敬福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黃劍斌兼任辦公室主任,于敬福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沈峻光、葉林為成員,負責全縣保健食品安全整頓行動的日常具體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扎實推進全縣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
(二)注重結合、依法辦事。縣衛生監督所和分局市場監管科、食品安全監管科要認真履職盡責,扎實開展好今年的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在工作中要注重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專項整治和其他工作相結合,統籌安排專項整治的各項任務。要嚴格依法辦事,整治中涉及到各類問題嚴格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加強宣傳教育。要加大對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宣傳力度,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提高消費者保健食品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指導和推動經營者大力開展講誠信、講自律活動,切實增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認真處理和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四)加強協作和督導檢查。縣衛生監督所和分局市場監管科、食品安全監管科要加強地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對涉及其他地區和部門的違法案件,要及時向有關地區和部門通報有關情況,提出協查要求;對接到情況通報和協查要求的,及時辦理并按要求回復。
(五)加強信息報道。縣衛生監督所和分局市場監管科、食品安全監管科要認真做好轄區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信息的報送工作,將全縣具體做法和工作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市局。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一、整頓工作目標
依法打擊保健食品違法行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違法現象,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二、整頓工作重點
依法對獲批注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和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傳功能和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查處普通食品宣稱特定保健功能的行為。
三、整頓工作措施和內容
(一)依法對獲批注冊但未標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進行全面清理換證。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換證準備工作。
(二)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和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檢查,規范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的標示內容。組織對保健食品經營者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處理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非法標示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與批準內容不一致的行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傳功能和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要加強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監測,重點整治保健食品廣告中宣稱疾病的預防、治療功能以及以專家或患者名義進行功效證明等夸大宣傳的違法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保健食品在宣傳資料中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功能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投訴舉報提供的線索,聯合有關部門對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嚴肅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對在整頓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廣告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
1、對生產的保健食品在標簽、說明書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預防、治療功能等未按批準內容標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的,要依法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
2、對保健食品廣告夸大宣傳功能的,一律曝光違法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并移送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3、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講座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
4、對普通食品違法宣稱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及時依法處理。
5、對保健食品安全整頓中發現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四、時間安排
(一)實施階段。2010年6月—11月中旬,按照整頓重點、工作措施和內容開展整頓。
(二)總結階段。2010年11月底,認真總結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情況,分析保健食品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加強監管的措施以及意見建議。
五、職責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職盡責。為加強對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分局成立大足縣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局長江自強任組長,盧生國、黃劍斌任副組長,趙學良、王勇、于敬福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黃劍斌兼任辦公室主任,于敬福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沈峻光、葉林為成員,負責全縣保健食品安全整頓行動的日常具體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扎實推進全縣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
(二)注重結合、依法辦事。縣衛生監督所和分局市場監管科、食品安全監管科要認真履職盡責,扎實開展好今年的保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在工作中要注重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專項整治和其他工作相結合,統籌安排專項整治的各項任務。要嚴格依法辦事,整治中涉及到各類問題嚴格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加強宣傳教育。要加大對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宣傳力度,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提高消費者保健食品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指導和推動經營者大力開展講誠信、講自律活動,切實增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認真處理和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
(四)加強協作和督導檢查。縣衛生監督所和分局市場監管科、食品安全監管科要加強地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對涉及其他地區和部門的違法案件,要及時向有關地區和部門通報有關情況,提出協查要求;對接到情況通報和協查要求的,及時辦理并按要求回復。
(五)加強信息報道。縣衛生監督所和分局市場監管科、食品安全監管科要認真做好轄區保健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信息的報送工作,將全縣具體做法和工作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市局。
二O一O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