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各處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工作,營造勤政為民、優質高效的政務環境,我局本著先行先試的原則,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不斷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升政務質量,提高行政效率。經局黨組研究,現就規范行政審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行政審批工作,強化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工作,切實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優化政務環境,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行政審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武曉平
副組長:董忠、殷遠和、黃繼紅、馬如林、黑智虎
成員:齊寶成、任永忠、唐銀虎、郭海燕、楊學禮、馬海濤、郭濤、羅靜、曹玉玲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違規核實等工作。
二、審批程序
(一)統一受理
我局目前共有行政許可事項33項,備案審查事項1項,共34項(見附表)。除藥品注冊等5類,保健食品注冊初審和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初審等事項外,其他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備案審查事項,均按照“一個窗口對外,定崗定責,高效便民”的原則,全部歸口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進行統一受理。受理后,出具標明受理日期、辦結期限加蓋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受理通知書。
(二)一次告知
政務窗口對咨詢或申報者,應當一次性告知咨詢者或申請人應提供的全部資料。對資料齊全的,應當當即出具書面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應提出明確具體的書面意見,一次性告知應補正的資料或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資料。政務窗口已出具受理通知書,其他業務處室收到申報資料的,應視為資料提供全面。
(三)分流轉辦
政務窗口對審查符合要求的申報資料,按職責分工,逐件轉交相關業務處室辦理。轉交時,要辦理轉交手續,注明轉交時間,由接收人簽收。未注明轉交時間,相關業務處室接收的,自受理之日起,計入該處室的辦理時限。
(四)限時辦限
相關業務處室自收到轉辦事項后,應嚴格按公布與承諾時限(具體時限,詳見本處室許可工作流程),及時安排人員進行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在承諾公布時間內完成相應審核、現場檢查、認證發證等各項工作。
(五)審批流程
已完成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的行政許可事項,業務處室應及時召開處務會議,進行研究審定,經處務會議研究審定,符合法定條件和要求的,應及時上報分管領導審閱或提請局長或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
1、藥品廣告異地備案事項由政務窗口按規定直接辦理。
2、國家局審批的藥品注冊等5類,保健食品注冊初審、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初審事項,直接由藥品注冊與安全監督管理處、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督管理處受理辦理。
3、其他行政許可事項,均按窗口受理、處室審核、處務會議研究、分管領導審批或提請局長審批或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政務窗口送達辦理結果的工作流程予以辦理。
4、變更許可事項,增加或核減生產經營范圍等,由分管副局長審簽;發放許可證等事項,由分管副局長提請局長審批或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
5、其他重大事項,需提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的,經分管領導審簽,辦公室提議,召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審議的審批事項,也應在公布承諾時限內完成。
三、具體要求
(一)及時公布。局辦公室對此次修改完善的《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流程》,應及時在局域網上予以公布,同時要及時更新完善各類申報資料樣本、表格,便于公民、企業瀏覽、下載、使用,同時接受社會各界對我局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
(二)加強學習。政務窗口及各業務處室,要組織人員對新修訂完善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進行認真系統的學習,全面掌握具體要求、辦結時限和工作流程,為及時準確,高效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奠定基礎、做好準備,減少工作失誤與差錯,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效能。
(三)加強監督。局辦公室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專人,及時上網查閱各申報事項的辦理情況,對在承諾或公布時限內未辦理完畢的事項,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提出書面意見建議,督促相關業務處室,及時按承諾時限辦理相關業務工作。
(四)責任追究。政務窗口工作人員,不能一次性準確告知咨詢申報人應提供全部資料手續的,經核查屬實的,由分管領導進行告誡談話;造成影響的,由局黨組研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相關業務處室,對有關申報事項超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未辦結的,由局辦公室提請局長辦公會研究審議,追究相關人員及處室負責人責任;對超法定時限未辦結的,由局辦公室會同監察室進行調查核實,向局黨組作專題匯報,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處室負責人責任。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6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工作,營造勤政為民、優質高效的政務環境,我局本著先行先試的原則,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不斷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升政務質量,提高行政效率。經局黨組研究,現就規范行政審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行政審批工作,強化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工作,切實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優化政務環境,經局黨組研究決定,成立行政審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武曉平
副組長:董忠、殷遠和、黃繼紅、馬如林、黑智虎
成員:齊寶成、任永忠、唐銀虎、郭海燕、楊學禮、馬海濤、郭濤、羅靜、曹玉玲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違規核實等工作。
二、審批程序
(一)統一受理
我局目前共有行政許可事項33項,備案審查事項1項,共34項(見附表)。除藥品注冊等5類,保健食品注冊初審和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初審等事項外,其他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備案審查事項,均按照“一個窗口對外,定崗定責,高效便民”的原則,全部歸口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進行統一受理。受理后,出具標明受理日期、辦結期限加蓋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受理通知書。
(二)一次告知
政務窗口對咨詢或申報者,應當一次性告知咨詢者或申請人應提供的全部資料。對資料齊全的,應當當即出具書面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應提出明確具體的書面意見,一次性告知應補正的資料或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資料。政務窗口已出具受理通知書,其他業務處室收到申報資料的,應視為資料提供全面。
(三)分流轉辦
政務窗口對審查符合要求的申報資料,按職責分工,逐件轉交相關業務處室辦理。轉交時,要辦理轉交手續,注明轉交時間,由接收人簽收。未注明轉交時間,相關業務處室接收的,自受理之日起,計入該處室的辦理時限。
(四)限時辦限
相關業務處室自收到轉辦事項后,應嚴格按公布與承諾時限(具體時限,詳見本處室許可工作流程),及時安排人員進行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在承諾公布時間內完成相應審核、現場檢查、認證發證等各項工作。
(五)審批流程
已完成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的行政許可事項,業務處室應及時召開處務會議,進行研究審定,經處務會議研究審定,符合法定條件和要求的,應及時上報分管領導審閱或提請局長或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
1、藥品廣告異地備案事項由政務窗口按規定直接辦理。
2、國家局審批的藥品注冊等5類,保健食品注冊初審、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初審事項,直接由藥品注冊與安全監督管理處、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督管理處受理辦理。
3、其他行政許可事項,均按窗口受理、處室審核、處務會議研究、分管領導審批或提請局長審批或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政務窗口送達辦理結果的工作流程予以辦理。
4、變更許可事項,增加或核減生產經營范圍等,由分管副局長審簽;發放許可證等事項,由分管副局長提請局長審批或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審定。
5、其他重大事項,需提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的,經分管領導審簽,辦公室提議,召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審議的審批事項,也應在公布承諾時限內完成。
三、具體要求
(一)及時公布。局辦公室對此次修改完善的《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流程》,應及時在局域網上予以公布,同時要及時更新完善各類申報資料樣本、表格,便于公民、企業瀏覽、下載、使用,同時接受社會各界對我局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
(二)加強學習。政務窗口及各業務處室,要組織人員對新修訂完善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進行認真系統的學習,全面掌握具體要求、辦結時限和工作流程,為及時準確,高效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奠定基礎、做好準備,減少工作失誤與差錯,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效能。
(三)加強監督。局辦公室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專人,及時上網查閱各申報事項的辦理情況,對在承諾或公布時限內未辦理完畢的事項,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提出書面意見建議,督促相關業務處室,及時按承諾時限辦理相關業務工作。
(四)責任追究。政務窗口工作人員,不能一次性準確告知咨詢申報人應提供全部資料手續的,經核查屬實的,由分管領導進行告誡談話;造成影響的,由局黨組研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相關業務處室,對有關申報事項超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未辦結的,由局辦公室提請局長辦公會研究審議,追究相關人員及處室負責人責任;對超法定時限未辦結的,由局辦公室會同監察室進行調查核實,向局黨組作專題匯報,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處室負責人責任。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