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精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助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省政府決定取消4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審批層級或委托實施38項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改為備案2項行政審批事項。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我省實際,持續深化“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認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與承接工作,進一步細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
1.省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共4項)
2.省政府決定下放審批層級或委托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共38項)
3.省政府決定審批改為備案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共2項)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44項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44項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附件合.pdf
附件1:省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共4項).docx
附件2:省政府決定下放審批層級或委托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共38項).docx
附件3:省政府決定審批改為備案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共2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