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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龍政綜〔2014〕84號)

   2014-06-26 816
核心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農林場、龍海經濟開發區,市直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農林場、龍海經濟開發區,市直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閩政〔2013〕52號)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漳政綜〔2014〕2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減少監管環節,理順職責關系,落實地方政府責任,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加快形成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和社會共治格局,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堅持權責一致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堅持積極穩妥原則。
 
  二、主要任務
 
  (一)改革管理體制
 
  改革現行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省級以下垂直管理的體制,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改為地方政府分級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領導班子由同級黨委管理,局長、黨組書記的任免須事先征求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的意見,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指導。
 
  (二)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
 
  將市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等的食品安全監管及藥品管理職能職責進行整合,重新組建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對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
 
  做好市食安辦綜合協調職能調整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承擔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整合監管工作力量和資源
 
  將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系統、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衛生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基數,以及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涉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中的人員、編制、裝備及相關經費基數,劃入新組建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劃轉人員按國家規定的職級待遇不降低,超出新核定職數安排的在規定時限內消化到位。按照省政府和漳州市政府要求的“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分別從市工商、質監系統劃轉19名和2名行政編制,充實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同時根據職責劃轉和工作需要,從市衛生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或其他事業機構劃轉相應的編制,確保新機構有足夠力量有效履行職責。
 
  (四)健全檢驗檢測機構
 
  整合現有分散在各部門的檢驗檢測資源,組建食品檢驗檢測快檢平臺,支持探索優化公共事業資源配置,整合分散在各部門的檢驗檢測機構和資源,組建跨部門、跨領域的公共檢驗檢測機構,獨立提供檢驗檢測服務。所需人員編制除從質監部門劃轉一部分外,不足部分內部調劑解決。
 
  (五)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結合我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需要,組建食品藥品監管執法機構,具體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有關食品、藥品的申訴舉報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同時要加強監管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
 
  (六)加強基層監管體系建設
 
  我市設立7個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作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具體是:榜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浮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海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港尾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石碼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程溪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顏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辦公用房,借用工商部門基層工商所辦公用房方式解決。
 
  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由行政村、社區工作人員或現有相關協管員兼任,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統籌解決協管員薪酬和工作經費,保證基層監管網絡有效運行。
 
  三、監管責任
 
  (一)各級政府要強化責任。市政府將按照對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切實抓好本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確保職能和機構整合到位、人財物劃轉充實到位、機構組建按時到位、各方面責任落實到位,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各鄉鎮政府也要按照對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市、鄉鎮政府要加強組織協調,強化支持措施,落實經費保障,努力實現社會共治,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
 
  (二)監管部門要履職盡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加大監管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統籌將市畜禽定點屠宰監管職責由經貿部門調整到農業部門。農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強化源頭治理。
 
  要參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對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監管職責分工方式,按照無縫銜接的原則,合理劃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農業、海洋漁業(水產)等有關部門的監管邊界,切實做好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銜接,食用農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企業后,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管理。明確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管理的職責分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廣告內容的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意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與同級檢驗檢疫部門建立進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
 
  (三)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做好相關工作,形成與監管部門密切協作聯動機制。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的監管,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消費流通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監部門,質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強化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銜接、配合、聯動,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穩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是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有利于政府職能轉變,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更好地推動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改革整合期間,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確保工作移交無縫對接。
 
  (二)明確分工,增強合力。市直各相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認真做好職能、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資產以及干部配備管理等相關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做好衛生、經貿、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和藥品管理職能的整合及相應人員編制劃轉接收工作。人事部門要做好劃轉人員檔案審核移交及定崗定員工作。財政部門要根據機構整合、人員編制劃轉情況,做好各有關部門相關經費劃轉和核撥工作。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衛生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劃轉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實現與新建機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無縫銜接。
 
  (三)嚴肅紀律,加強督查。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機構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嚴禁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有關部門要加強機構編制、人事、財經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從工商、質監系統劃轉的人員編制,要重點充實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隊伍。監察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和干部人事、財政部門,加強對改革的督促檢查,對借改革之機隨意進人、突擊提拔干部、劃轉資產、弄虛作假和侵蝕公有財產等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做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事關重大,影響深遠。各相關部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好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大力宣傳食品藥品安全形勢,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了解改革的目的意義、目標任務、重大措施,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輿論環境。
 
  龍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地區: 福建
標簽: 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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