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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做好機構改革期間有關監管工作的通知(贛食安辦字[2013]19號)

   2013-12-27 577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指導意見》(
各設區市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3]18號),推進我省食品藥品監管領域機構改革順利實施,確保機構改革期間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工作平穩有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當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當前,正值我省新一輪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的重要歷史時期。此次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從國家大局和人民利益出發,是破解監管能力薄弱等瓶頸制約的重要舉措,也是新形勢下轉變政府職能的有效途徑。各級食品安全辦、各級監管部門要深刻領會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充分認識抓好當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大局意識,強化政治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改革期間思想不亂、隊伍不散;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堅守陣地、履行職責,扎實落實既定部署,確保工作不斷、力度不減,各項工作機制穩定運行和正常運作,最終實現“平穩過渡、無縫銜接”。
 
  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交接后、各設區市機構改革到位前,需要對全省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進行部署時,一般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省食品安全辦直接向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局、質監局和食品安全辦行文,必要時與省工商局、質監局聯合行文。
 
  二、認真落實好今年各項重點工作。各設區市食品安全辦、有關監管部門要圍繞今年省政府與各設區市政府簽署的《江西省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有關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省政府印發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方案》有關部署,認真落實好今年的各項重點工作。一是認真督促落實今年開展的各項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各監管部門要深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開展肉及肉制品、農村兒童食品等專項整治行動的總結梳理工作,不斷強化部門配合,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推進有獎舉報制度落實,切實提升打擊違法犯罪的效能。二是緊扣“社會共治 同心攜手維護食品安全”的主題,認真總結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的開展成效,深入反映各地各部門宣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重要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知識的工作進展和成果,弘揚誠信道德,選樹先進典型,引導企業自律,促使食品安全保障由單純依靠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向多方主體主動參與、多種要素發揮作用的綜合治理轉變。三是進一步推進《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貫徹實施。去年7月,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贛府廳發〔2012〕53號),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進行了分類,明確了監管主體和有關要求。各監管部門要分別對本部門監管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產經營基本條件和食品安全要求作出具體規定,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備案登記,強化日常監管和具體指導。市、縣兩級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要于近期組織對各地、各有關領域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認真總結經驗,及時查缺補漏,切實落實責任。
 
  三、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市、縣兩級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等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周密安排值班計劃,保證與上下級和同級政府、部門間的聯絡通暢。要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藥品突發重大事件信息收集報送工作,確保重大信息及時報送。要強化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發生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后,要按既定預案及時妥善處置,最大程度控制危害、減小損失。
 
  2013年12月10日


 
地區: 江西
標簽: 化妝品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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