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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的通知(湘政辦發〔2013〕45號)

   2014-01-23 544
核心提示: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7月27日
 
  湖南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
 
  為加強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和《全國預防控制血吸蟲病中長期規劃綱要(2004—2015年)》,結合我省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防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四化同步”和“城鄉一體化”的總體要求,堅持“預防為主”和“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把動物疫病防治作為重要民生工程,以促進動物疫病科學防治為主題,以轉變獸醫事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施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的動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獸醫公共服務和社會化服務水平,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動物疫病,為推進“四化兩型”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各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部門、專業合作組織、企業和從業人員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立足省情,科學防治。按照國家中長期規劃的要求,立足我省省情,準確把握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發展趨勢,科學分析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合理設定防治目標,開展科學防治。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針對不同區域特點,按照動物種類、養殖模式、飼養用途和疫病種類,實行分病種、分區域、分畜禽、分階段的分類指導、差別化管理。
 
  突出重點,統籌推進。整合利用動物疫病防治資源,確定我省優先防治病種,明確各級各部門和企業的權責,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措施,加強示范推廣,統籌推進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防治目標。到2020年,形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動物疫病綜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鯉春病毒血癥等優先防治動物疫病達到規劃設定的考核標準,生豬、家禽、牛、羊發病率分別下降到5%、6%、4%、3%以下,動物發病率、死亡率和公共衛生風險顯著降低。牛海綿狀腦病、非洲豬瘟等16種重點防范的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和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基礎設施和機構隊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規和科技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財政投入機制更加穩定,社會化服務水平全面提高。
 
  二、總體策略
 
  (一)重大動物疫病和重點人畜共患病計劃防治策略。有計劃地控制、凈化、消滅對養殖業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大的重點病種,推進重點病種從免疫臨床發病向免疫臨床無病例過渡,逐步清除動物機體和環境中存在的病原,為實現免疫無疫和非免疫無疫奠定基礎。基于疫病流行的動態變化,科學選擇防治技術路線。強制免疫和強制撲殺病種的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畜禽健康促進策略。健全種用動物健康標準,實施種畜禽場疫病凈化計劃,對重點疫病設定凈化時限。落實養殖場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監管,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實施動物健康檢測,推進無特定病原場(群)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加快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逐步降低畜禽散養比例,扶持養殖業產業化經營,有序減少活畜禽跨區域流通。引導養殖者封閉飼養,科學防疫,定期監測,加強消毒,嚴格執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制度,加快病害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
 
  (三)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策略。加強外來動物疫病的監測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國外和省外流行、尚未傳入我省的重點動物疫病的發現和識別能力。建立健全國外、省外調入動物和動物產品的風險評估管理制度,加強風險管理,實施事前審批、指定通道、檢疫準入、抵達報告、隔離檢疫、可追溯管理等措施。發揮省際邊境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作用,加強對進入我省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防疫監管;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強化技術和物資儲備。
 
  三、優先防治病種和區域布局
 
  (一)優先防治病種。根據經濟社會及養殖業發展水平和動物衛生狀況,綜合評估政治經濟影響、公共衛生影響、疫病傳播能力,以及防疫技術、經濟和社會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確定優先防治病種并適時調整。除已納入本規劃的病種外,對經濟社會危害或潛在危害嚴重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水生動物疫病和其他畜禽流行病,根據疫病流行狀況和所造成的危害,適時列入省級優先防治病種范圍。此外,各地還要結合實際確定轄區內本規劃外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并應將特種經濟動物疫病、寵物疫病等納入防治范圍。
 
  (二)區域布局。我省對動物疫病實行區域化管理。
 
  優勢養殖業產業帶。對湘北、湘中、湘南地區生豬優勢區,加強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生豬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豬場疫病凈化。對湘西、湘中、湘東、湘北等肉牛肉羊和環洞庭湖水牛優勢區,加強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等牛羊疫病防治。對長沙、邵陽、常德等地奶牛發展優勢區,加強口蹄疫、奶牛布魯氏菌病和結核病防治。對湘中、湘南、湘北家禽優勢區及洞庭湖水禽主產區、候鳥棲息地,加強禽流感、新城疫等禽類疫病防治,優先實施種禽場疫病凈化。對長沙、湘潭、衡陽、懷化等地加強鯉春病毒血癥的防治;對懷化、益陽、湘西自治州等斑點叉尾鮰優勢產區,加強斑點叉尾鮰病毒病的防治。
 
  人畜共患病重點流行區。對安鄉縣等38個縣重點加強血吸蟲病防治。對省內城區、旅游區以及寧鄉等縣,重點加強狂犬病的防治。對近年來監測到布魯氏菌病陽性病例以及從省外頻繁調入牛羊的縣,重點加強布魯氏菌病防治。對城步縣等奶牛飼養量比較大的縣,重點加強奶牛布魯氏菌病和結核病防治。
 
  外來動物疫病傳入高風險區。對我省邊界地區、野生動物遷徙區、候鳥棲息地以及空港、碼頭、陸路口岸、國際郵檢中心所在地,調入我省的種用、乳用動物及其胚胎、精液、受精卵等遺傳物質集中地區,加強非洲豬瘟等外來動物疫病防范。
 
  動物疫病防治優勢區。在自然屏障好、養殖業比較發達、標準化規模養殖程度高、防疫基礎條件好、政府支持力度大的區域,建設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在大城市周邊地區、標準化養殖大縣(市)等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水平程度較高地區,推進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四、重點任務
 
  根據我省財力、國內國際關注和防治重點,在全面掌握動物疫病流行態勢、分布規律的基礎上,由省畜牧水產局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林業廳、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制定對我省危害較大的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計劃,出臺種禽場、種豬場和種魚場重點疫病凈化的指導意見,強化綜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凈化種畜禽重點疫病,防范重點外來動物疫病。
 
  (一)有效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完善綜合防控機制,充分發揮綜合防控措施的整體效用,確保達到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考核標準。開展嚴密的血清學和病原學監測與跟蹤調查,提高疫情預警、防疫決策的科學性與準確性。改進畜禽養殖方式,凈化養殖環境,提高動物飼養、交易、屠宰等場所防疫能力。完善檢疫監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場準入健康標準,提升檢疫監管質量水平,降低動物及其產品長距離調運傳播疫病的風險。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和強制撲殺政策,建立撲殺動物補貼評估制度。完善強制免疫政策和疫苗招標采購制度,明確免疫責任主體,逐步建立強制免疫退出機制。完善區域化管理制度,積極推動無疫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
 
  (二)有效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注重源頭管理和綜合防治,強化易感人群宣傳教育等干預措施,提高動物飼養、防疫等從業人員的防護水平,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降低疫情發生風險。布魯氏菌病采取牲畜定期檢測、省外調入動物強制隔離監測和強制撲殺政策,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和無害化處理措施。奶牛結核病采取檢疫撲殺、風險評估、移動控制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血吸蟲病重點控制牛、羊等牲畜傳染源,實施農業綜合治理。狂犬病防治完善犬只登記管理,實施全面免疫,撲殺病犬。
 
  (三)凈化種用動物重點疫病。引導和支持種畜禽養殖企業開展疫病凈化。建立無疫企業認證制度,制定種畜禽場健康標準,強化定期監測和評估。建立市場準入和信息發布制度,分區域制定市場準入條件,定期發布無疫企業信息。引導種用動物養殖企業增加疫病防治經費投入。
 
  (四)防范外來動物疫病傳入。強化跨部門協作機制,健全外來動物疫病監視制度、調入動物和動物產品風險分析制度,強化調入檢疫、省際邊界監管和指定通道建設等措施,提高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能力。加強野生動物傳播外來動物疫病的風險監測。完善省際邊界等高風險區域動物疫情監測制度,強化應急儲備,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開展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宣傳培訓,提高外來動物疫病發現、識別和報告能力。做好牛海綿狀腦病、小反芻獸疫、非洲豬瘟等的流行病學工作。加強與周邊省份的交流合作與聯防聯控,健全技術和物資儲備,提高技術支持能力。
 
  五、重點工程
 
  (一)動物疫情監測預警工程。建立以省、市、縣三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專門職能機構為主體,相關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養殖企業為輔助,分工明確、布局合理、各有側重的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網絡。加強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基礎設施和國家質檢系統豬病檢測重點實驗室建設,到2015年,省、市、縣三級獸醫實驗室全部通過驗收,市州獸醫實驗室達到生物安全二級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實驗室申請計量認證。加強國家疫情測報站、省級疫情測報定點縣和省級流行病學調查定點縣管理,完善以動態管理為核心的運行機制。充實各級獸醫實驗室專業技術力量。實施國家和我省動物疫病監測計劃。開展全省動物疫病普查,構建重大動物疫病、重點人畜共患病和動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病原數據庫。完善動物疫病和疫情監測信息采集以及傳輸、匯總、分析裝備,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建立種畜禽跨省調入風險評估機制。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和外來動物疫病監測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體系。
 
  (二)突發疫情應急管理工程。加強各級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機制。健全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儲備應急處置所需的疫苗、消毒藥品、防護用品等防疫物資,配備應急交通、通訊和疫情處置設施設備。完善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省級建立應急培訓基地。進一步完善疫情處置撲殺補貼標準和機制。將重點動物疫病納入畜牧業保險保障范圍。
 
  (三)強制免疫實施工程。依托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大中型養殖企業、鄉鎮動物防疫站和村級動物防疫人員,構建基層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網絡。落實村級防疫員防疫工作補貼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障措施。加強企業從業獸醫管理,落實防疫責任。推行在鄉鎮政府領導、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下,以養殖企業和個人為責任主體,以鄉村防疫員、執業獸醫、企業從業獸醫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模式。完善免疫效果評估、免疫政策評價機制。建立強制免疫應激反應死亡動物補貼政策。加強冷鏈設施建設,完善疫苗儲存、配送、使用各環節條件和管理,確保疫苗安全有效。省級建立獸用疫苗專用儲備庫,配備冷藏車、冷庫等設施;市、縣級建立獸用疫苗專用冷庫,配備冰箱、冰柜等設施;鄉鎮配備冰箱、冰柜等設施,鄉村防疫人員和企業從業獸醫配備冷藏包。
 
  (四)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機制。提高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執法手段和能力,改善辦公條件,配備執法車輛、取證取樣設備、快速檢測儀器,完善動物標識和動物產品追溯系統,為官方獸醫配備快速檢疫工具箱及相應儀器設備。規范動物檢疫申報點和屠宰檢疫室建設與管理,推行動物檢疫申報點標準化建設,嚴格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推進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證明電子出證和網絡化管理;強化省際邊境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推行動物和動物產品指定通道出入制度。在動物疫病防治優勢區推進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生物安全隔離區建設。完善養殖環節病死動物及其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政策。在全省各市州和生豬調出大縣建設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場,配置儲運設施設備,用于對病害或死因不明動物及其產品的集中無害化處理,規模養殖場必須配置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鄉鎮、行政村根據養殖量和實際需要建設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
 
  (五)水生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工程。一是完善水生動物防疫檢疫體系。加強水生動物防疫檢疫能力建設,提升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機構技術能力,縣級水生動物防疫檢疫機構應有2—3名水產專業技術人員,鄉鎮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機構應確保有1名水產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水生動物防疫工作,建立完善與我省水生動物防疫工作相適應的防疫檢疫專業技術隊伍。二是加強水生動物實驗室檢疫監測能力建設。重點建設省級水生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及10個市級、50個縣級水生動物檢疫實驗室,并分別達到相應級別的國家水生動物檢疫實驗室標準。三是建立水生動物疫病監測網絡體系。全省設10個市級、50個縣級水生動物疫病監測站,常年對15個主要水產養殖品種的25種疫病進行監測預警預報,及時對重大水生動物疫病進行控制。
 
  (六)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全省動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建設,開發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省、市、縣三級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省級中心數據庫、市州級分中心數據庫和縣級數據采集終端。提高疫情監測預警、疫情應急指揮管理、獸醫公共衛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獸醫實驗室管理、獸用生物制品監管、執業獸醫考試和獸醫隊伍管理等信息采集、傳輸、匯總、分析和評估能力。加強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七)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工程。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構建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引導、鼓勵和支持動物診療機構多元化發展,開展動物診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養殖、運輸、交易等環節管理,依法強化從業人員的動物防疫主體責任。不斷優化基層獸醫隊伍結構,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障人力資源儲備。完善政府部門與私營部門、行業協會合作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投入,積極運用財政、金融、保險、稅收等政策手段,支持動物疫病防治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加強獸醫機構和獸醫人員提供社會化服務的收費管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要根據當地動物疫病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相應實施辦法和具體措施,并將防治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適時開展實施效果評估。省政府將定期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分別于2016年、2021年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考評和終期評估;根據需要和中期考評情況,對2020年的防治目標進行調整完善。
 
  (二)加強體系建設。根據有關規定,進一步深化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健全體系,明確職能、理順關系,逐步建立起科學、統一、透明、高效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嚴格對新進獸醫機構人員的專業素質要求,確保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在70%以上;穩定和強化鄉鎮動物防疫體系,加強機構隊伍建設,生豬調出大縣和其他養殖業重點縣市區的鄉鎮動物防疫站要保持穩定,確保鄉鎮動物防疫體系“職能不削弱、資產不流失、經費不挪占”。建設以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為主體的新型獸醫制度,建立起科學合理的獸醫機構和獸醫隊伍評價機制。建立內檢與外檢、陸生動物與水生動物、養殖動物與野生動物協調統一的管理體制。健全各類獸醫培訓機構,建立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培訓機制,加強技術培訓。
 
  (三)加強條件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動物疫病防治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動物疫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管理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實行統一管理。加強經費使用管理,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對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運轉費用。省級財政對重大動物疫病的強制免疫、監測、流行病學調查、撲殺、無害化處理等工作經費給予適當補助,并逐步加大人畜共患病監測、應急處置、生物安全隔離區、種畜禽場疫病凈化、外來動物疫病防范和基層防疫體系等經費投入。市、縣級財政主要負擔強制免疫勞務經費、開展動物防疫所需的工作經費和人員經費,以及地方專項動物疫病防治經費。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和實施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突出建設“七大重點工程”,進一步健全完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獸藥監察和殘留監控、動物疫病防治技術支撐等基礎設施。
 
  (四)明確部門職責。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實施本規劃所需的具體措施、經費計劃、防疫物資供應計劃和考核評估標準,監督實施免疫接種、疫病監測、檢疫檢驗,指導隔離、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的實施,開展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加強動物防疫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和相關規定,加強財政投入和經費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衛生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人間疫情防治工作,及時通報疫情和防治工作進展。林業部門要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工作。公安部門要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協助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強制撲殺和疫區封鎖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安排緊急調用防疫物資的運輸。商務部門要加強屠宰行業管理,支持冷鮮肉加工運輸和屠宰冷藏加工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建設鮮肉儲存運輸和銷售環節的冷鏈設施。科技部門要加強對動物防疫關鍵技術研究的支持和獎勵。
 
  (五)加強法制建設。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快制訂《湖南省動物防疫條例》,完善配套規章,尤其是強化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風險評估、活畜禽跨區域調運、動物流通檢疫監管、強制隔離與撲殺、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等方面的規定。完善獸醫管理的相關制度。及時制定動物疫病控制、凈化和消滅標準以及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完善相應制度。
 
  (六)強化科技支撐。積極開展動物疫病防治科學研究,推廣先進實用的科學研究成果,提高動物疫病防治的科學化水平。加強獸醫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資源集成融合,充分利用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大專院校獸醫實驗室以及大中型企業實驗室的科技資源,構建產、學、研相結合的獸醫科技創新體系,搞好動物疫病防控關鍵技術攻關。加快培養獸醫行業科技研發人才和實用技術推廣人才。
 
  (七)加強宣傳工作。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多種途徑,廣泛宣傳,提升公眾對防控動物疫病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生產、經營者等從業人員在動物防疫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意識,主動落實防控措施,保障防疫安全。強化養殖生產從業人員和獸醫的職業道德。通過多措并舉,形成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全力實施、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社會積極參與、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附件下載:1、優先防治和重點防范的動物疫病
 
  2、動物疫病防治區域布局
 
  3、人畜共患病重點區域布局
 
  4、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考核標準
 
  5、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考核標準
 
  6、種畜禽重點疫病凈化考核標準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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