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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水生動物疫病專項監測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滬農委〔2025〕65號)

   2025-04-03 679
核心提示: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計劃的要求,結合本市水產養殖實際,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各區農業農村委,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

為強化水生動物疫病風險預警和防控,提升養殖水產品生物安全水平,進一步保障生產秩序穩定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根據有關規定及要求,我委制定了《2025年上海市水生動物疫病專項監測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5年3月21日

2025年上海市水生動物疫病專項監測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計劃的要求,結合本市水產養殖實際,研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監測項目

2025年上海市水生動物疫病專項監測工作包括國家(農業農村部)任務和本市任務兩部分。

農業農村部監測項目: 鯉春病毒血癥(SVC)、草魚出血病(GCHD)、鯽造血器官壞死病(CHN)、鯉浮腫病(CEVD)、白斑綜合征(WSD)、蝦肝腸胞蟲病(EHPD)以及十足目虹彩病毒病(SHID),共計7種水生動物疫病。

市級監測項目:草魚出血病、鯽造血器官壞死病、白斑綜合征、傳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壞死病(IHHN)、蝦肝腸胞蟲病、十足目虹彩病毒病、傳染性肌壞死病(IMN)以及急性肝胰腺壞死病(AHPND),共計8種水生動物疫病。

二、監測內容

(一)監測范圍及重點監測對象

根據農業農村部有關規定,2025年本市監測點應包括相關品種的省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重點水產苗種場、近兩年內相關水生動物疫病監測結果陽性的養殖場、擬參加建設或復審的水產健康養殖場等。

具體監測對象為:

1. 鯉春病毒血癥:重點監測品種為鯉科魚類,優先采集鯉、錦鯉等。

2. 鯉浮腫病:重點監測品種為鯉和錦鯉。

3. 鯽造血器官壞死病:重點監測品種為鯽。

4. 草魚出血病:重點監測品種為草魚和青魚魚種。

5. 白斑綜合征、傳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壞死病、蝦肝腸胞蟲病、十足目虹彩病毒病、傳染性肌壞死病和急性肝胰腺壞死病:重點監測品種為養殖蝦類。

(二)監測任務安排和采樣點設置

1. 2025年國家和市級水生動物疫病專項監測采樣時間為4月至10月。具體的監測品種、采樣時間、各區樣品數量等任務安排見附件1。

2. 采樣點設置情況見附件2,各區原則上要按照確定的采樣監測點按時完成采送樣任務。

(三)采樣、送樣要求

在指定日期由相關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到養殖場采樣(市屬企業的樣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進行采集)。同一時間、同一養殖場、同一品種只能采一份樣品。有關要求如下:

1. 根據農業農村部有關規定,優先采集有臨床癥狀的活魚、活蝦,每份樣品不少于30尾;無臨床癥狀的樣品,每份采集150尾。采樣規格首選魚苗和魚種。

2. 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填寫《現場采樣記錄表》(附件4、附件5),要求信息準確、完整。被抽樣單位及抽樣單位雙方簽字確認。表格一式三份:養殖場、區農業農村委執法大隊、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各留一份。

3. 充氧、打包、貼上標簽(樣品名稱、編號)后于當日上午送至市水產技術推廣站2號樓二樓。

(四)檢測結果報告與處置

1. 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將陽性結果按快報方式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及時將樣品檢測報告及陽性樣品處理信息上傳至“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信息管理系統”。

2. 由市農業農村委通報相關區農業農村委有關問題情況,各區要嚴格按照水生動物防疫技術規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置,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陽性樣品同池(或同區域)的養殖對象進行隔離并限制流通,必要時依法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并對池塘、生產工具等徹底消毒凈化;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病原溯源工作,填寫《流行病學調查表》(附件6)和《染疫水生動物無害化處理記錄表》(附件7)。

3. 各區農業農村委應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委上報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和處置結果,處置工作相關材料同時抄送市水產技術推廣站。

三、職責與分工

(一)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負責制定本市全年水生動物疫病專項監測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對任務承擔單位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按照法定程序報送疫情,組織做好突發疫情處置。

(二)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1. 負責轄區內水生動物疫病監測工作的組織、管理、監督工作,確保按時完成采樣、送樣任務。

2. 填報《監測點備案表》,將監測點信息電子版在采樣之前發送至市站病防科,紙質版加蓋公章后同時寄往(或送樣時帶往)市站病防科。采樣監測點原則上不能變更,但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的,需報備后重新填寫監測點備案表,并將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紙質版交市站病防科。

3. 一旦發現陽性樣品,應根據《關于規范<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計劃>疫情報告及疫病處置的通知》(農漁技疫函〔2018〕195號)等規定處理。

(三)市水產技術推廣站

1. 對疫病監測工作實施指導和咨詢,并按農業農村部、市農業農村委要求具體組織實施。

2. 按計劃安排接收送檢樣品,并按規定方法開展檢測。

3. 及時將陽性監測結果上報至市農業農村委。

4. 及時將檢測報告反饋給監測點。

5. 匯總分析本市監測數據,及時將各類監測結果、監測點信息、監測報告掃描件等信息,通過“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監測信息管理系統”上報農業農村部。

四、其他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監測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對專項監測工作的督促檢查,落實好人員和車輛安排,確保監測任務按時、順利完成。

附件:1.2025年上海市水生動物疫病監測全年采樣任務安排

2.2025年上海市水生動物疫病專項監測采樣點安排

3.監測點備案表

4.現場采樣記錄表(魚類)

5.現場采樣記錄表(蝦類)

6.流行病學調查表

7.染疫水生動物無害化處理記錄表

附件下載:

   滬農委〔2025〕65號 附件1-7.doc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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