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索征集范圍
(一)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行為。
(二)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為。
(三)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
(四)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以及執法不作為等違反執法規范要求的行為。
二、線索反映渠道
(一)電子郵箱舉報。將問題線索發送至電子郵箱amr_yn@163.com。
(二)電話舉報。通過12315熱線舉報。
(三)來信舉報。將問題線索及相關證據書面材料郵寄至昆明市日新東路376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稽查處(郵編:650228)。
三、注意事項
(一)提倡實名反映問題線索,受理部門對反映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反映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對所反映的內容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借機誣告、陷害等行為,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二)已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等部門受理,或者已申請行政復議和進入司法程序的相關問題線索,不納入本次線索受理征集范圍。
(三)本次征集活動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