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控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造成的損失,確保農業生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人畜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農業部重大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山西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山西省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預案》和《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編制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立足預防、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爭取主動。
1.3.2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指導、分級響應、屬地管理。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臨汾市范圍內發生的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
1.5事件分級
1.5.1一般(Ⅳ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有害生物的面積達20萬畝以上或在5個鄉鎮以上偏重發生,已造成20%以上損失的。
⑵發生國家級或省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1000畝以上的。
⑶或在一個縣域內新發現1例外來有害生物的。
1.5.2較大(Ⅲ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有害生物的面積達200萬畝以上或在3個縣以上范圍發生,已造成30%以上損失的。
⑵發生國家級或省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2000畝以上的。
⑶或在不同縣域內同時新發現1例以上外來有害生物,且已對當地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造成影響的。
1.5.3重大(Ⅱ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和惡性雜草等農作物有害生物,其發生面積達600萬畝以上,已造成20%以上損失的。
⑵發生國家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5000畝以上的。
⑶或在不同縣域內同時新發現1例以上外來有害生物,且已對當地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造成影響的。
1.5.4特別重大(Ⅰ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和惡性雜草等農作物有害生物,其發生面積達800萬畝以上,或在4個縣以上范圍發生,已造成30%以上損失的。
⑵首次發現國(境)外新傳入我市的農業有害生物,且對農作物造成危害的;發生國家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1萬畝以上的。
⑶或在市內2個以上縣內新發現1例以上外來有害生物,且已對當地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造成嚴重影響的。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市防控指揮部的組成及主要職責
市政府成立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農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畜牧局、市氣象局、太原鐵路局侯馬車務段有關負責人組成。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組織領導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應急防控工作;
⑵負責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防控較大事項的決策,部署應急防控工作;
⑶組織協調和指揮對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
⑷應急響應后,負責對外發布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發生、防控情況及農業外來生物疫情發生、防控情況。
2.2市指揮部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委,是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防控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⑴具體負責市指揮部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⑵組織實施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防控工作;根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事件的發生進展,向指揮部提出應急響應、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提出對有關區域實施檢疫封鎖的建議;
⑶應急響應后,按照市指揮部的決定,負責調配防控災情所需的資金和農藥、器械等應急物資;
⑷負責向市人民政府、省農業廳上報有關情況;經市指揮部批準,及時向各有關部門和媒體通報情況。
⑸評估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發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災害損失等。
⑹市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設專家組和現場工作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a.專家組
專家組由教學、科研和推廣部門的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名單見附錄9.7)。由市農委組織專家組,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的調查,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風險性分析和評估;對較大農業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防控技術方案提供技術咨詢;對處置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提出防控處置建議,必要時參與現場處置;開展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科學研究。
b.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由市農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發生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災情后,市指揮部派現場工作組前往災害發生地,負責指導當地政府對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開展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2.3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農委:負責組織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調查、監測、預報和報告工作,及時提出災害預警建議;對農業外來生物入侵及農作物有害生物進行分析和評估;負責制定突發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防控技術方案;提出應急經費和防控物資使用建議;檢查指導防控工作開展;組織實施植物檢疫性封鎖、除害處理等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技術培訓和宣傳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防控工作、相關防控知識以及防控技術的宣傳。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應急防控物資生產、儲備和調運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監測、應急處置和應急防控物資儲備所需經費。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處置工作的需要,協同做好運輸車輛的組織、及時開通應急通道,確保應急車輛的快速通行。
市林業局:負責林業系統管轄范圍內林地中種植的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市畜牧局:負責畜牧系統管轄范圍內的人工草地、天然草地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防控農作物有害生物發生發展氣象服務。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與市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提供我市突發事件發生地及周邊地區氣象變化實況資料和未來天氣情況趨勢預測信息。
太原鐵路局侯馬車務段: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處置時,優先安排應急處置人員及防治農藥、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樣本通過鐵路運送。負責監督管理鐵路部門堅決執行國家關于運送農業植物及其產品實施植物檢疫的有關規定,嚴格查驗《植物檢疫證書》,防止檢疫性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疫情擴散。
2.4縣(市、區)應急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響應的原則,各縣(市、區)要成立本行政區域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
⑴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預案。
⑵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3預警和預防
3.1監測
3.1.1監測預警
市、縣兩級農業植保站、農業環保監測站、動物檢疫機構和草原監理監測機構為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監測的實施單位,負責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發生、遷移、蔓延、擴散等進行實時監測,收集、整理、分析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對農業生產、人民健康、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造成的影響,對監測到的有害生物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后作出預警報告。
3.1.2預警支持系統
市、縣兩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監測預警體系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監控數據庫、專家系統,利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衛星遙感、昆蟲雷達監測等現代化新技術,加快有害生物數據處理、信息的傳遞和反饋速度,提高對有害生物災害趨勢分析能力和預報準確率。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預警級別
根據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性質、種類、涉及范圍和危害程度等,將預警級別分為4級,分別是: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2預警發布
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情預警和預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經市人民政府授權將農作物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災情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統一向社會和公眾公布。
預警信息包括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種類,預警級別,起始時間,預警區域,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公告、通訊網絡、通知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調查、監測和報告要嚴格執行國家植物檢疫法規的有關規定。新發現的國(境)外入侵農業有害生物和國家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經農業部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有關信息;對省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經省農業廳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有關信息。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市、縣兩級農業主管部門及所屬職能機構是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疫情的責任報告單位,植保專業技術人員是生物災害事件信息責任報告人,市、縣兩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設立接警機構,公布接警電話。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農作物有害生物暴發、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非本地常見農業有害生物迅速擴大,以及不明原因發生農作物大面積受害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所屬植保植檢機構報告。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發現或接到報告后,要初步確認或診斷,并在2小時內將結果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3小時內逐級報告至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在接到報告、確認后,要在6小時內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農業廳報告。
報告應有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形式。報告包括:災害類型;發生時間與地點;發生數量、面積、范圍、癥狀;危害程度和初步診斷結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應急所需資金和物資;報告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報告人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4.2先期處置
當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時,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要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向市人民政府和農業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防控處置,向有可能波及的縣、鄉通報災情,并將災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當農業外來生物入侵事件發生時,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在向市人民政府和農業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撲滅處置,嚴格植物檢疫,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并將疫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4.3災害診斷
市、縣兩級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核實,并組織專家組對農作物較大有害生物災害進行診斷。縣級植保植檢機構及資源環保機構對無法確診的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要采集樣本,送市植保、環保站實驗室檢驗確認。市植保、環保站不能確診的,送省植保、環保總站實驗室檢驗。
4.4分級響應
⑴發生Ⅰ級、Ⅱ級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時,市指揮部要將發生種類、發生范圍、受害程度、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省應急防控指揮部。并立即組織、協調相關縣級人民政府和指揮部成員單位展開先期處置工作。待國家、省指揮部宣布啟動Ⅰ級、Ⅱ級響應時,市、縣兩級指揮部在國家、省應急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
⑵發生Ⅲ級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時,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要將發生種類、發生范圍、受害程度、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市應急防控指揮部。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要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省應急防控指揮部,同時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⑶發生Ⅳ級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時,縣(市、區)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要將發生種類、發生范圍、受害程度、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縣(市、區)應急防控指揮部。縣(市、區)應急防控指揮部要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應急防控指揮部,同時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4.5應急處置
4.5.1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要立即組織現場工作組前往災害發生地,負責指導當地政府對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開展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并責成發生地應急防控指揮部采取以下措施:
⑴劃定防控區域。
⑵因地制宜確定采用何種生物、物理、化學和機械等治理技術。
⑶應急調撥所需防控物資。
⑷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⑸組織專業化防治隊伍和廣大農民開展防控,將農作物有害生物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5.2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農作物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要立即組織現場工作組前往災害發生地,負責指導當地政府對農業外來生物災害開展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并責成發生地應急防控指揮部采取以下措施:
⑴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劃定疫區和監測區。
⑵對疫情發生地邊緣200米區域內實施全封閉隔離,切斷一切入侵生物傳播和蔓延渠道。
⑶在疫區周邊交通要道設立臨時植物檢疫檢查站,對外運的種子(苗)、花卉、盆景、草皮、介質等植物產品,在運出發生疫區之前,必須經過植物檢疫,檢疫合格的,發放植物檢疫證書,對未獲得植物檢疫證書或發現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的貨物禁止外運,嚴防疫情擴散。
⑷對疫區內有外調產品的生產單位以及物流集散地進行物流摸底調查,重點檢查外調貨物及其包裝物是否夾帶檢疫性有害生物,發現檢疫性有害生物及時處理。
⑸根據檢疫性有害生物發生、傳播和危害特性,采取檢疫措施、農業措施、物理、生物、藥劑相結合的綜合防控措施;組織專業化防治隊伍和廣大農民開展疫情撲滅,將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造成的損失壓低到最小程度。
⑹對疫區和監測區疫情變化情況實施24小時監測,做好疫情監測記錄,每天向上級應急防控指揮部上報監測信息。
4.6應急結束
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災害經過應急處置行動得到有效控制或危害因素消除后,各級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并向各級應急防控指揮部提出應急終止請示,經同意后,各級應急防控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行動。
Ⅲ級和Ⅳ級農作物重大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結束后,市、縣兩級應急防控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指揮部。
5后期處置
5.1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市指揮部要會同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人員對農作物有害生物災情的起因、應急防控行動開展情況、應急防控效應、災害損失、責任、經驗教訓和生產恢復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和總結,提出建議和意見,報省農業廳。同時抄送發生地人民政府。
5.2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各地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建立社會救助機制,切實解決好受災人員的生活。對于突發性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造成農業損失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災后生產計劃,積極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幫助受災地區農戶盡快開展生產自救,彌補因災害造成的損失。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相應配套的應急行動方案,盡量減少因災害發生后可能出現的對農產品市場供應、旅游業、出口貿易等造成的影響,確保相關產業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在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時,對人民群眾合法財產造成的損失及勞務、物資征用等,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組織評估,并報同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在應急行動中因公致病、致殘或犧牲的,按有關政策由民政部門優先給予撫恤。對從事一線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津貼。
6應急保障
6.1組織保障
市、縣兩級政府要成立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應急防控指揮體系,調動社會力量,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6.2信息保障
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定應急響應的聯絡人和聯系電話。應急響應啟動后,及時向同級防控指揮部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災情及防控情況。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信息的傳輸,要確保真實、可靠、迅速、安全。
6.3應急隊伍保障
各縣(市、區)都要建立一批高素質、反應快速、高效處置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專業化防治隊伍,落實工作經費。
6.4經費保障
市、縣兩級政府要及時安排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處置所需物資和應急經費。監測預警,植物檢疫和專業化防治隊伍建設及防控所需經費應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基礎設施建設由各級建設投資渠道解決。應急響應時,財政部門根據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經費預算及使用計劃,核實后劃撥,保證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各級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監督和審查制度,確保專款專用。
6.5物資保障
建立市、縣(市、區)兩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物資的儲備,各級農業部門負責農藥、藥械、燃油等物資儲備和調配,應急處置物資儲備要充足。儲備庫應設在交通便利、具有儲運條件、安全保險的區域。
6.6技術保障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建立監測、預警、預報、檢疫等應急信息系統,及時掌握災情發生動態和發生趨勢,制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防控技術方案,為應急防控提供科學依據。市指揮部要建立專家資源庫,組織專家開展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的技術研究,以不斷提高綜合治理水平。
7監督管理
7.1監督檢查
根據專家組意見和不同時期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發生危害情況及潛在威脅,市指揮部定期對各級應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能力組織檢查(如組織機構、應急預案、專業化防治隊伍建設、植物檢疫隊伍建設、物資儲備等情況),確保災害發生時,市、縣兩級政府能及時、快速地啟動應急響應。
7.2宣傳和培訓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危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術進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導向,提高全社會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防范意識和基本知識及技能。要定期對專業化防治人員及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加強預案演練,不斷提高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防控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7.3責任和獎懲
對在應急處置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地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社會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給與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
8.1.1農作物有害生物
農作物有害生物是指影響農作物及農業植物產品和農業種子、苗木等正常生長發育并造成嚴重損失的農業病、蟲、雜草、鼠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8.1.2農業外來生物入侵
外來生物入侵是指對生態系統、生境、物種、人類健康帶來威脅的任何非本地的生物,這些生物離開其原生地,經自然或人為途徑傳播到另一個環境,能在當地的自然或人為生態系統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擴散,最終明顯影響當地生態環境,損害當地生物多樣性以及人類健康等。
8.1.3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
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國境內局部地區發生,危險性大,能隨植物及其產品傳播,經農業部或各省級農業主管行政部門發布的農業病、蟲、草有害生物名錄。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部門職責的改變或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每三年修訂一次本預案。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農委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附錄
9.1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9.2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請示格式
9.3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縣級災害報告格式
9.4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指揮部報告格式
9.5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情況通報格式
9.6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情新聞稿格式
9.7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專家組名單
9.1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9.2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請示格式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控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造成的損失,確保農業生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人畜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農業部重大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山西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山西省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預案》和《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編制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立足預防、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爭取主動。
1.3.2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指導、分級響應、屬地管理。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臨汾市范圍內發生的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
1.5事件分級
1.5.1一般(Ⅳ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有害生物的面積達20萬畝以上或在5個鄉鎮以上偏重發生,已造成20%以上損失的。
⑵發生國家級或省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1000畝以上的。
⑶或在一個縣域內新發現1例外來有害生物的。
1.5.2較大(Ⅲ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有害生物的面積達200萬畝以上或在3個縣以上范圍發生,已造成30%以上損失的。
⑵發生國家級或省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2000畝以上的。
⑶或在不同縣域內同時新發現1例以上外來有害生物,且已對當地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造成影響的。
1.5.3重大(Ⅱ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和惡性雜草等農作物有害生物,其發生面積達600萬畝以上,已造成20%以上損失的。
⑵發生國家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5000畝以上的。
⑶或在不同縣域內同時新發現1例以上外來有害生物,且已對當地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造成影響的。
1.5.4特別重大(Ⅰ級)
⑴發生危害農作物的遷飛性蟲害、流行性病害和惡性雜草等農作物有害生物,其發生面積達800萬畝以上,或在4個縣以上范圍發生,已造成30%以上損失的。
⑵首次發現國(境)外新傳入我市的農業有害生物,且對農作物造成危害的;發生國家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連片發生1萬畝以上的。
⑶或在市內2個以上縣內新發現1例以上外來有害生物,且已對當地農業生產和社會經濟造成嚴重影響的。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市防控指揮部的組成及主要職責
市政府成立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農委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畜牧局、市氣象局、太原鐵路局侯馬車務段有關負責人組成。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⑴負責組織領導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應急防控工作;
⑵負責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防控較大事項的決策,部署應急防控工作;
⑶組織協調和指揮對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
⑷應急響應后,負責對外發布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發生、防控情況及農業外來生物疫情發生、防控情況。
2.2市指揮部辦公室及主要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委,是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防控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⑴具體負責市指揮部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⑵組織實施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防控工作;根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事件的發生進展,向指揮部提出應急響應、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提出對有關區域實施檢疫封鎖的建議;
⑶應急響應后,按照市指揮部的決定,負責調配防控災情所需的資金和農藥、器械等應急物資;
⑷負責向市人民政府、省農業廳上報有關情況;經市指揮部批準,及時向各有關部門和媒體通報情況。
⑸評估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發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災害損失等。
⑹市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設專家組和現場工作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a.專家組
專家組由教學、科研和推廣部門的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名單見附錄9.7)。由市農委組織專家組,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的調查,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風險性分析和評估;對較大農業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防控技術方案提供技術咨詢;對處置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提出防控處置建議,必要時參與現場處置;開展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科學研究。
b.現場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由市農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發生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災情后,市指揮部派現場工作組前往災害發生地,負責指導當地政府對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開展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2.3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農委:負責組織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調查、監測、預報和報告工作,及時提出災害預警建議;對農業外來生物入侵及農作物有害生物進行分析和評估;負責制定突發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防控技術方案;提出應急經費和防控物資使用建議;檢查指導防控工作開展;組織實施植物檢疫性封鎖、除害處理等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技術培訓和宣傳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防控工作、相關防控知識以及防控技術的宣傳。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全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應急防控物資生產、儲備和調運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監測、應急處置和應急防控物資儲備所需經費。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處置工作的需要,協同做好運輸車輛的組織、及時開通應急通道,確保應急車輛的快速通行。
市林業局:負責林業系統管轄范圍內林地中種植的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市畜牧局:負責畜牧系統管轄范圍內的人工草地、天然草地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防控農作物有害生物發生發展氣象服務。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與市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提供我市突發事件發生地及周邊地區氣象變化實況資料和未來天氣情況趨勢預測信息。
太原鐵路局侯馬車務段: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處置時,優先安排應急處置人員及防治農藥、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樣本通過鐵路運送。負責監督管理鐵路部門堅決執行國家關于運送農業植物及其產品實施植物檢疫的有關規定,嚴格查驗《植物檢疫證書》,防止檢疫性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疫情擴散。
2.4縣(市、區)應急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響應的原則,各縣(市、區)要成立本行政區域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
⑴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預案。
⑵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3預警和預防
3.1監測
3.1.1監測預警
市、縣兩級農業植保站、農業環保監測站、動物檢疫機構和草原監理監測機構為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監測的實施單位,負責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發生、遷移、蔓延、擴散等進行實時監測,收集、整理、分析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對農業生產、人民健康、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造成的影響,對監測到的有害生物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后作出預警報告。
3.1.2預警支持系統
市、縣兩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監測預警體系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監控數據庫、專家系統,利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衛星遙感、昆蟲雷達監測等現代化新技術,加快有害生物數據處理、信息的傳遞和反饋速度,提高對有害生物災害趨勢分析能力和預報準確率。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預警級別
根據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性質、種類、涉及范圍和危害程度等,將預警級別分為4級,分別是: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2預警發布
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情預警和預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經市人民政府授權將農作物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災情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統一向社會和公眾公布。
預警信息包括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種類,預警級別,起始時間,預警區域,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公告、通訊網絡、通知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調查、監測和報告要嚴格執行國家植物檢疫法規的有關規定。新發現的國(境)外入侵農業有害生物和國家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經農業部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有關信息;對省級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未經省農業廳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有關信息。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市、縣兩級農業主管部門及所屬職能機構是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疫情的責任報告單位,植保專業技術人員是生物災害事件信息責任報告人,市、縣兩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設立接警機構,公布接警電話。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農作物有害生物暴發、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非本地常見農業有害生物迅速擴大,以及不明原因發生農作物大面積受害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所屬植保植檢機構報告。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發現或接到報告后,要初步確認或診斷,并在2小時內將結果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3小時內逐級報告至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在接到報告、確認后,要在6小時內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農業廳報告。
報告應有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形式。報告包括:災害類型;發生時間與地點;發生數量、面積、范圍、癥狀;危害程度和初步診斷結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應急所需資金和物資;報告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報告人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4.2先期處置
當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時,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要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向市人民政府和農業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防控處置,向有可能波及的縣、鄉通報災情,并將災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當農業外來生物入侵事件發生時,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在向市人民政府和農業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撲滅處置,嚴格植物檢疫,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并將疫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4.3災害診斷
市、縣兩級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核實,并組織專家組對農作物較大有害生物災害進行診斷。縣級植保植檢機構及資源環保機構對無法確診的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要采集樣本,送市植保、環保站實驗室檢驗確認。市植保、環保站不能確診的,送省植保、環保總站實驗室檢驗。
4.4分級響應
⑴發生Ⅰ級、Ⅱ級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時,市指揮部要將發生種類、發生范圍、受害程度、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省應急防控指揮部。并立即組織、協調相關縣級人民政府和指揮部成員單位展開先期處置工作。待國家、省指揮部宣布啟動Ⅰ級、Ⅱ級響應時,市、縣兩級指揮部在國家、省應急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
⑵發生Ⅲ級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時,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要將發生種類、發生范圍、受害程度、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市應急防控指揮部。市應急防控指揮部要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省應急防控指揮部,同時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⑶發生Ⅳ級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時,縣(市、區)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要將發生種類、發生范圍、受害程度、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立即報告縣(市、區)應急防控指揮部。縣(市、區)應急防控指揮部要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應急防控指揮部,同時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4.5應急處置
4.5.1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要立即組織現場工作組前往災害發生地,負責指導當地政府對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開展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并責成發生地應急防控指揮部采取以下措施:
⑴劃定防控區域。
⑵因地制宜確定采用何種生物、物理、化學和機械等治理技術。
⑶應急調撥所需防控物資。
⑷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⑸組織專業化防治隊伍和廣大農民開展防控,將農作物有害生物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5.2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農作物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要立即組織現場工作組前往災害發生地,負責指導當地政府對農業外來生物災害開展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并責成發生地應急防控指揮部采取以下措施:
⑴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劃定疫區和監測區。
⑵對疫情發生地邊緣200米區域內實施全封閉隔離,切斷一切入侵生物傳播和蔓延渠道。
⑶在疫區周邊交通要道設立臨時植物檢疫檢查站,對外運的種子(苗)、花卉、盆景、草皮、介質等植物產品,在運出發生疫區之前,必須經過植物檢疫,檢疫合格的,發放植物檢疫證書,對未獲得植物檢疫證書或發現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的貨物禁止外運,嚴防疫情擴散。
⑷對疫區內有外調產品的生產單位以及物流集散地進行物流摸底調查,重點檢查外調貨物及其包裝物是否夾帶檢疫性有害生物,發現檢疫性有害生物及時處理。
⑸根據檢疫性有害生物發生、傳播和危害特性,采取檢疫措施、農業措施、物理、生物、藥劑相結合的綜合防控措施;組織專業化防治隊伍和廣大農民開展疫情撲滅,將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造成的損失壓低到最小程度。
⑹對疫區和監測區疫情變化情況實施24小時監測,做好疫情監測記錄,每天向上級應急防控指揮部上報監測信息。
4.6應急結束
農作物有害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災害經過應急處置行動得到有效控制或危害因素消除后,各級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并向各級應急防控指揮部提出應急終止請示,經同意后,各級應急防控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行動。
Ⅲ級和Ⅳ級農作物重大生物或農業外來生物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結束后,市、縣兩級應急防控指揮部應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指揮部。
5后期處置
5.1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市指揮部要會同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人員對農作物有害生物災情的起因、應急防控行動開展情況、應急防控效應、災害損失、責任、經驗教訓和生產恢復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和總結,提出建議和意見,報省農業廳。同時抄送發生地人民政府。
5.2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各地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建立社會救助機制,切實解決好受災人員的生活。對于突發性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造成農業損失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制定災后生產計劃,積極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幫助受災地區農戶盡快開展生產自救,彌補因災害造成的損失。各有關部門要制定相應配套的應急行動方案,盡量減少因災害發生后可能出現的對農產品市場供應、旅游業、出口貿易等造成的影響,確保相關產業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在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時,對人民群眾合法財產造成的損失及勞務、物資征用等,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組織評估,并報同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助,在應急行動中因公致病、致殘或犧牲的,按有關政策由民政部門優先給予撫恤。對從事一線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津貼。
6應急保障
6.1組織保障
市、縣兩級政府要成立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應急防控指揮體系,調動社會力量,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6.2信息保障
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定應急響應的聯絡人和聯系電話。應急響應啟動后,及時向同級防控指揮部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災情及防控情況。農作物有害生物災害信息的傳輸,要確保真實、可靠、迅速、安全。
6.3應急隊伍保障
各縣(市、區)都要建立一批高素質、反應快速、高效處置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專業化防治隊伍,落實工作經費。
6.4經費保障
市、縣兩級政府要及時安排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處置所需物資和應急經費。監測預警,植物檢疫和專業化防治隊伍建設及防控所需經費應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基礎設施建設由各級建設投資渠道解決。應急響應時,財政部門根據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經費預算及使用計劃,核實后劃撥,保證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各級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監督和審查制度,確保專款專用。
6.5物資保障
建立市、縣(市、區)兩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物資的儲備,各級農業部門負責農藥、藥械、燃油等物資儲備和調配,應急處置物資儲備要充足。儲備庫應設在交通便利、具有儲運條件、安全保險的區域。
6.6技術保障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建立監測、預警、預報、檢疫等應急信息系統,及時掌握災情發生動態和發生趨勢,制定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防控技術方案,為應急防控提供科學依據。市指揮部要建立專家資源庫,組織專家開展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的技術研究,以不斷提高綜合治理水平。
7監督管理
7.1監督檢查
根據專家組意見和不同時期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發生危害情況及潛在威脅,市指揮部定期對各級應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能力組織檢查(如組織機構、應急預案、專業化防治隊伍建設、植物檢疫隊伍建設、物資儲備等情況),確保災害發生時,市、縣兩級政府能及時、快速地啟動應急響應。
7.2宣傳和培訓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危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術進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輿論導向,提高全社會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的防范意識和基本知識及技能。要定期對專業化防治人員及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加強預案演練,不斷提高對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防控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7.3責任和獎懲
對在應急處置農作物有害生物和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的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地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社會后果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給與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
8.1.1農作物有害生物
農作物有害生物是指影響農作物及農業植物產品和農業種子、苗木等正常生長發育并造成嚴重損失的農業病、蟲、雜草、鼠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8.1.2農業外來生物入侵
外來生物入侵是指對生態系統、生境、物種、人類健康帶來威脅的任何非本地的生物,這些生物離開其原生地,經自然或人為途徑傳播到另一個環境,能在當地的自然或人為生態系統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擴散,最終明顯影響當地生態環境,損害當地生物多樣性以及人類健康等。
8.1.3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
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國境內局部地區發生,危險性大,能隨植物及其產品傳播,經農業部或各省級農業主管行政部門發布的農業病、蟲、草有害生物名錄。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部門職責的改變或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每三年修訂一次本預案。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農委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附錄
9.1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9.2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請示格式
9.3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縣級災害報告格式
9.4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指揮部報告格式
9.5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情況通報格式
9.6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情新聞稿格式
9.7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應急專家組名單
9.1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9.2臨汾市農作物有害生物及農業外來生物入侵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請示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