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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農業局關于印發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明農〔2013〕22號)

   2013-03-26 396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農業(畜牧獸醫水產、茶業)局:  為加強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各縣(市、區)農業(畜牧獸醫水產、茶業)局:

  為加強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按照省食安辦《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局制定的《三明市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三明市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方案

  三明市農業局

  2013年1月31日

  附件

  三明市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省食安辦《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針對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監管隱患和突出問題,制定2013年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點專項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在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圍繞“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目標,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違規使用禁限用農牧漁業投入品行為,進一步規范生產者種養殖行為,切實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經過整治,使重點地區、重點產品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嚴厲打擊在花生收儲、茶葉種植中和肉雞、魚類畜禽水產品養殖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行為,嚴格高毒農藥管理、養殖業藥物銷售使用等行為,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秩序,促進農牧漁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多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期限

  本次專項整治從2013年1月至6月,要求半年內取得明顯成效,基本消除食品安全風險。2013年6月底省食安辦安排專項抽檢檢驗專項整治成果。

  四、整治任務

  (一)茶葉禁限用高毒農藥專項整治

  1. 具體目標。茶葉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保持平穩,高毒農藥管理和農民用藥行為進一步規范,違規添加高毒農藥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2.整治重點。重點區域:全市列入國家級和省級的茶葉主產縣和農藥使用大縣。重點產品:綠茶、紅茶、烏龍茶等。重點農藥:三氯殺螨醇、氰戊菊酯等禁用高毒農藥。

  3.主要措施。一是強化高毒農藥管理。繼續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管理和實名購藥制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引導高毒農藥生產企業公開向社會承諾合法生產經營,認真落實農業部等五部委1586號公告規定。

  二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銷售農藥的“黑窩點”,嚴厲打擊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研發、生產、銷售高毒農藥的行為。組織開展高毒農藥市場檢查活動和農藥質量監督抽查,嚴厲查處非法添加禁用高毒農藥成分的行為。

  三是規范農藥使用行為。加強農藥使用技術指導,引導生產者科學用藥,嚴格執行生產技術規程、農藥使用記錄、安全間隔期等規定,建立茶葉產地準出制度。大力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加大安全用藥知識的宣傳,鼓勵使用低毒和生物農藥,嚴禁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提高茶葉質量安全水平。

  此項整治由市農業執法支隊負責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市茶葉站、植保植檢站負責規范農藥使用行為,局各相關單位配合。

  (二)花生及其制品中黃曲霉素B1超標專項整治

  1. 具體目標。花生及其制品中黃曲霉素B1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省訂指標之上。

  2.整治重點。重點區域:全市花生種植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重點產品:花生及其制品。

  3.主要措施。一是推廣良好儲存工藝。繼續推行良好儲存工藝,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引導生產企業公開向社會承諾合法生產經營。

  二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花生及其制品生產經營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黃曲霉素B1殘留超標的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花生及其制品等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檢力度。

  此項整治由市農業執法支隊負責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市種子站負責推行良好儲存工藝,局各相關單位配合。

  (三)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

  1. 具體目標。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和使用活動不斷規范,生產經營和使用主體誠信自律意識、質量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進一步增強,獸用抗菌藥產品質量穩步提升,飼料生產過程添加抗菌藥行為進一步規范,養殖場(戶)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用抗菌藥現象明顯改善,使用違禁藥物問題基本消除,休藥期制度進一步落實,畜禽獸藥殘留檢測合格率進一步提高,有效保障養殖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2. 整治重點。重點區域:動物養殖主產區、動物產品安全高風險地區。重點環節: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養殖場(戶)。重點品種:假劣違禁抗菌藥物、未經批準使用和禁用的抗菌藥物。

  3. 主要措施。一是整頓和規范抗菌藥生產銷售行為。要落實獸藥生產質量監管責任,監督檢查獸用抗菌藥生產企業執行獸藥GMP情況,嚴厲查處擅自改變組方、非法添加未經批準使用抗菌藥物成分、生產禁用獸藥的違法行為,堅決搗毀無證生產的“黑窩點”;結合獸藥GSP清理和規范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行為,重點查處獸用原料藥拆零銷售行為,清繳未經批準使用和禁用的抗菌藥物;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監管,嚴厲查處動物診療機構銷售使用未經批準使用和禁用的抗菌藥物行為。

  二是整頓和規范畜禽養殖抗菌藥物使用行為。要強化對飼料企業添加抗菌藥物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建立藥物添加安全自控制度,依法查處飼料產品標簽和說明書不按規定標注休藥期的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飼料生產過程中超劑量、超范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未經批準藥物飼料添加劑的行為。加強肉雞等畜禽養殖環節安全用藥監管,督促養殖場(戶)建立健全養殖檔案和用藥記錄,落實休藥期制度,指導養殖場(戶)科學使用投入品,依法查處養殖環節違規使用原料藥和抗菌藥物的行為。

  此項整治由市飼料獸藥辦牽頭負責,市畜牧站負責規范獸藥使用行為,局屬各相關單位參加。

  (四)水產品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專項整治

  1、具體目標。不斷推進和深化我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鞏固和擴大整治成果,使重點地區、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得到進一步遏制,水產苗種場、養殖場生產管理及藥物使用進一步規范,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誠信自律意識和守法意識進一步增強,促進水產品質量安全自控能力實質性提高。養殖基地水產品中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藥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監測合格率達到98%以上。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規范性水平進一步提高,對不合格產品執法查處率達到100%。

  2、整治重點。重點品種:草魚、鯉魚、青魚、鰱魚、鳙魚。重點對象: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重點單位:水產苗種場、原(良)種場,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水產品“三品”認證生產單位。重點區域:水產品主產區及2011年違禁藥物檢出率較高的地區。

  3、主要措施。一是加強育苗環節監管。健全苗種生產單位數據庫,在繁育季節針對重點育苗單位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查處無證生產、銷售水產苗種和違法用藥行為。組織水產苗種質量安全抽查,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生產行為。督促水產育苗單位建立生產、用藥和銷售檔案,推行并建立苗種附證(生產許可證)銷售制度。

  二是落實養殖單位責任。引導生產單位自覺落實相關制度和標準,大力推進標準化健康養殖生產,加強“三品一標”認證和監管。完善生產單位動態數據庫,按照風險隱患程度建立生產單位信用檔案,實施分類管理。督促養殖企業落實自檢或委托檢測要求,落實養殖生產單位在水產品質量安全中的主體責任,加大生產單位誠信體系建設力度。積極推動市場準入和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建設。

  三是大力推進檢打聯動。進一步健全水產品質量例行監測制度,市級例行監測每年不少于4次,縣級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開展重點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市、縣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要求,認真組織完成各自質量監督抽查任務。扎實開展“檢打聯動”活動,結合生產季節和監督抽檢及時組織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認真收繳違禁藥物,認真查處違規違法生產、銷售行為。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檢測結果的收集、整理與研判,每季度進行一次信息通報,召開一次安全形勢分析會,有針對性地指導監管與生產,及時組織開展縣際間水產養殖質量安全執法交叉檢查和考核評價活動。

  此項整治由市漁政支隊牽頭負責,市水技站負責規范藥物使用行為,局屬各相關單位參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要充分認識今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上要求和市局的統一部署,完善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要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將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落到實處。各級農業部門要派出督導組,落實方案各項要求,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切實指導各地工作開展。

  (二)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報送信息。要加強系統內的配合,強化與外部門的協調,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加強溝通交流,及時報送信息。從本月開始,每月8日前要向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局質監科)和相關牽頭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各單位要密切聯系,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反饋情況。

  (三)堅持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半年整治期滿后,本次專項整治采取的措施應當在日常監管中持續實施,鞏固已有整治成果。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要注重總結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加強提升轉化,逐步形成制度機制,健全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四)強化技術服務,營造社會氛圍。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科學用藥。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依法經營意識。各地農業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內容和農產品安全消費等相關知識,適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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