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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肉品市場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河北省餐飲業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辦字〔2007〕1號)

   2013-02-19 956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制訂的《河北省肉品市場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制訂的《河北省肉品市場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省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制訂的《河北省餐飲業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認真組織開展肉品市場和餐飲業專項整治行動,努力解決當前全省肉品市場和餐飲業食品衛生存在的問題,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確保人民群眾春節期間的肉品和飲食安全。
 
  二○○七年一月五日

 
  河北省肉品市場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河北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經過2006年12月在全省開展的為期一個月的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專項行動,全省包括肉品在內的市場經濟秩序明顯好轉。但從最近全省檢查驗收情況看,畜禽養殖中使用違規飼料、屠宰過程和肉品檢驗檢疫程序不規范、銷售私屠濫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等問題依然存在。為進一步規范肉品市場秩序,提高肉品質量,確保人民群眾春節期間的肉品安全,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意見,定于2007年1月5日至2月10日在全省集中開展肉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為切實搞好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活動,使肉品生產經營秩序得到明顯好轉,生產、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肉類食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及肉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確保春節期間城鄉居民的餐桌肉品安全放心。
 
  二、整治范圍和環節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包括所有畜禽肉品(含豬、牛、羊、馬、驢、騾、犬、兔、雞、鴨、鵝等),整治環節為養殖、屠宰、加工、存儲、銷售等各環節。嚴把畜禽養殖關,確保飼料使用無違規、出廠(場)畜禽無疫病;嚴把畜禽屠宰關,確保屠宰過程和肉品檢驗檢疫程序規范、出廠肉品安全放心;嚴把市場銷售關,確保進貨渠道正規、嚴禁銷售私屠濫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
 
  三、整治方式
 
  此次集中整治由各市、縣政府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協同聯動,按照整治范圍和環節分別牽頭負責,實行拉網式檢查,對重點部位和環節集中檢查整治,發現問題迅速依法處治。
 
  四、整治措施及分工
 
  (一)畜禽養殖集中整治。由農業部門牽頭,食品藥品監督、質監、工商等部門配合,重點檢查縣、鄉(鎮)小型畜禽養殖廠(場)使用飼料中是否含有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飼料添加劑,農獸藥殘留、重金屬含量是否超標,畜禽產地檢疫是否合法合規,病死畜禽是否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畜禽定點屠宰廠集中整治。由商務部門牽頭,農業、質監、衛生、工商等部門配合,重點檢查鄉鎮畜禽定點屠宰廠進廠生豬是否檢疫,屠宰過程的同步檢疫和肉品檢驗是否規范,病死豬、病害肉是否進行無害化處理,臺賬制度是否完善。堅決關閉設施簡陋、不具備基本質量和衛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場點。
 
  (三)私屠濫宰集中整治。由商務部門牽頭,食品藥品監督、農業、質監、衛生、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重點檢查城鄉結合部、環京津地區、行政邊界地帶等管理薄弱的區域,對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專業村、釘子戶進行集中查處。
 
  (四)肉食冷庫集中整治。由質監部門牽頭,農業、衛生、商務、工商等部門配合,重點檢查冷庫衛生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各項制度是否健全,有無儲藏病害肉現象。
 
  (五)肉食品生產加工集中整治。由質監部門牽頭,衛生、工商等部門配合,重點檢查肉食生產加工企業特別是小作坊式企業的進肉渠道是否正規、使用肉品的檢驗檢疫證章、票據是否齊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等。
 
  (六)肉品運輸集中整治。由農業部門牽頭,衛生、商務、工商、公安等部門配合,重點檢查運送中的肉品檢驗、檢疫證章票據是否齊全有效,運輸設備及運輸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七)肉類市場集中整治。由工商部門牽頭,商務、農業、衛生、公安等部門配合,重點檢查城鄉超市、集貿市場、零售攤點的肉品證章票據是否齊全有效,有無銷售私屠濫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等現象。在縣城以上城區市場一律取締活禽宰殺攤點。
 
  (八)肉類餐飲消費集中整治。由衛生部門牽頭,工商部門配合,重點檢查賓館、飯店、食堂、招待所等集體用肉單位是否使用定點屠宰廠的肉品、肉品檢驗檢疫證章票據是否齊全有效,臺賬制度是否完善。
 
  五、時間安排
 
  全省肉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和動員部署(1月5日—10日)。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整治方案,部署整治工作,落實工作責任。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1月11日—31日)。相關責任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調聯動,根據方案開展集中整治。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2月1日—10日)。各級各部門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省政府派出檢查組分赴各市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組織實施。各設區市政府要把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作為落實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的重要內容,從構建和諧河北、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的高度,認真組織實施。各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切實履行職責,部門之間要全力配合,確保集中整治取得實效。
 
  (二)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結合集中整治的各項重點工作,建立集中整治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領導責任、崗位責任和監督檢查責任,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責任到人。各級監察機關要對集中整治活動中案件查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三)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整規辦與公安部、最高檢、監察部《關于加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大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力度。要建立集中整治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機制,完善相關制度,對涉嫌犯罪的破壞肉類市場秩序案件必須移送公安機關,對涉黑勢力和團伙更要一查到底。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受理,快速取證,符合立案條件的迅速立案,依法處理。
 
  (四)積極構建長效機制。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堅持整治與規范相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整治邊規范,積極開展長效機制建設。要建立健全肉類食品安全組織協調機制,加強肉類食品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檢驗檢疫與屠宰執法力度,不斷完善監管制度與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和監管效率,強化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完善消費者維權機制,增強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構建起全方位的肉品安全機制。
 
  (五)加強宣傳和信息報送。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宣傳報道,同時又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形成良好的社會和輿論氛圍。要注意抓好正面典型,借以推動專項行動的開展。要搞好信息反饋,各設區市政府要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在專項行動中的每周一下午5時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省整規辦。
 
  (六)認真做好總結。集中整治結束后,各設區市要對照整治方案的目標和任務,進行認真總結。對集中整治工作達不到要求的,要繼續進行整治。〖BF〗各設區市政府要在2007年2月10日前將書面總結報省整規辦。聯系電話:(0311)87909358、87909363(傳真)。
 
  河北省餐飲業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河北省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按照全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專項行動的總體部署,2006年12月份在全省組織開展了餐飲業食品衛生集中整治行動,并取得階段性成果。但從最近全省檢查驗收情況看,當前集市餐飲攤點和中小飯店等環節食品安全問題依然突出。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管,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意見,決定在2006年12月份集中整治的基礎上,于2007年1月5日至2月10日在全省范圍內繼續組織開展全省餐飲業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確保春節期間群眾飲食衛生安全。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重點
 
  (一)集貿市場中的餐飲攤點;
 
  (二)中小餐飲單位;
 
  (三)春節期間營業的飯店、酒店和集體食堂等。
 
  二、集中整治內容
 
  (一)餐飲單位是否持有效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從業人員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證明;
 
  (二)是否建立了食品及原料采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食品及原料是否有食品衛生許可證和檢驗合格證明等;
 
  (三)加工場所環境是否清潔,加工操作流程是否合理,生熟食品加工是否分開,冷拼菜是否專人專間制作,食物是否徹底燒熟煮透,是否存在加工、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禽肉、泔水油等違法行為;
 
  (四)消毒設施、設備是否正常運轉,能否滿足高峰消費時的需求,消毒崗位的從業人員是否具備消毒知識和操作技能,餐具保潔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三、職責分工
 
  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負責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查處重大食品事故;衛生部門負責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工商部門負責取締無證無照餐飲攤點,鐵路、交通部門負責管轄范圍內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農業、質監、工商等部門負責對移送的違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線索進行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時間安排
 
  全省餐飲業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和動員部署(1月5日—10日)。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整治方案,部署整治工作,落實工作責任。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1月11日—31日)。相關責任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調聯動,根據方案開展集中整治。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2月1日—10日)。各級各部門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長效機制。省政府派出檢查組分赴各市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對餐飲業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針對當地食品安全薄弱環節,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聯合檢查,加強督導,及時調度,務求實效。
 
  (二)加大執法力度,取締無證無照餐飲單位,對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餐飲單位,依法吊銷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加強對春節期間營業的餐飲單位監督檢查,消除因人員不足、設備運轉不正常等導致的安全隱患。
 
  (三)加強宣傳教育,強化餐飲單位負責人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衛生部門要向社會公布餐飲單位的食品衛生等級,正確引導群眾消費。加強正面輿論報道,充分反映各級各部門采取的食品安全監管措施和工作情況,營造節日食品安全氛圍。
 
  (四)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春節前,省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衛生廳組織有關部門派出檢查組,對各地餐飲業食品安全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對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甚至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2月10日前,省衛生廳及各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餐飲業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情況總結報省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311)83720041、83720045(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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