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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增加地方儲備糧規模的通知(莆政綜〔2010〕184號)

   2011-05-22 981
核心提示: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確保我市糧食安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糧食市場調控有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確保我市糧食安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糧食市場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我市在現有地方儲備糧規模的基礎上,增加儲備糧規模3萬噸,其中:市級占50%,縣區占50%(具體安排詳見附表),新增儲備任務要求2011年底前落實到位,所需糧食風險基金由各級財政預算安排。同時,為落實儲備糧源和保證市場供給,各級財政每年要適當安排引糧入莆專項經費,開展糧食產銷協作,積極引糧入莆,確保我市糧食安全。

  附件:   2010年新增儲備糧規模分解表.doc   附件下載.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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