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近年來,我市畜禽養殖業(包括庭院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業發展迅速,不僅優化了農業經濟結構(養殖品種),而且改善了農民生活,增加了農民的收入,對于發展農村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在加快發展的同時,由于環保意識淡薄,畜禽養殖業和海蜇加工業的生產出現了無序狀態,大量業戶隨意選址,不經同意,就地養殖,就地加工,糞便亂堆,污水溢流,蚊蟲滋生,氣味難聞,造成周圍居民井水污染,影響了周圍生活環境,致使企業和當地群眾糾紛不斷,引起群眾不滿和上訪,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為了遏制畜禽養殖業和海蜇加工業的污染加劇的趨勢,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現就加強畜禽養殖業和海蜇加工業污染防治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農村環境保護事關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我市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大局,是各鄉鎮、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行政職責。針對畜禽污染和加工海蜇污染日益嚴重的問題,各鄉鎮、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把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作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適度引導、綜合整治的方針,切實解決畜禽養殖和海蜇加工污染環境問題。要把畜禽養殖業和海蜇加工業納入鄉鎮經濟發展總體規劃進行布局和管理,并把污染治理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范圍,作為鄉(鎮)、村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核。要制訂鄉(鎮)、村、屯經濟發展區域規劃、生態建設規劃和精神文明公約,落實工作責任制,對于無序進行畜禽養殖和海蜇加工,造成嚴重污染的鄉(鎮)村不能評選先進個人和生態文明村鎮。
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要嚴格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強制性技術規范,對畜禽養殖業和海蜇加工業進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各鄉鎮和村要制定畜禽養殖業和水產加工業發展規劃和污染防治規劃,根據環境容量,控制養殖規模;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新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遠離村莊、飲用水源地和居民點,并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禁止在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及其緩沖區,居民集中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以及市政府劃定的禁養(加)區內養殖畜禽和加工海蜇。對不符合環保要求、污染嚴重的養殖場和海蜇加工業戶,必須限期搬遷或關閉、取締,以維護村容村貌整潔,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同時,對畜禽養殖區,進行科學選址,合理規劃,鄉鎮政府要在養殖用地等政策上給予必要的扶持和優惠。
三、因地制宜,綜合治理。按照“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生態化發展、綜合化治理”的原則,結合新農村建設,對規模化養殖業污染進行綜合治理。畜禽養殖場必須設置畜禽糞便、廢渣的儲存設施和場所,要遠離住戶,并對其地面采取水泥硬化覆蓋等措施,防止畜禽糞便、污水滲漏、溢流、惡臭氣味對周圍環境、水源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養殖場必須保持環境整潔,實現清潔養殖、清潔生產。
要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提高畜禽排泄物綜合利用率。要通過建設大型沼氣生產企業或農民建設沼氣池,對畜禽排泄物進行綜合利用,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活條件,改變村容村貌,促進鄉鎮生態文明建設。大力提倡種養結合的農業生態循環模式,利用發酵的畜禽糞便、污水用于農田、大棚、果園和魚塘,發展優質農業、優質疏菜、優質果類,提高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養殖業生態化工程,逐步達到畜禽養殖業和水產品加工業無污染、零排放的目標。
四、上下聯動,形成合力。要發揮基層民調組織的作用,認真進行清理整治。今后,新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時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并到規劃區建設。對已存在的庭院畜禽養殖要進行有效引導和管理,要通過基層民調組織和村規民約的共同作用,切實做到文明養殖,把環境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把不和諧因素降到最低,確保不出現上訪和群訪事件。要組織力量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業戶和海蜇加工業戶進行清理整頓,積極引導他們到養殖區或指定區域進行作業,對于不聽勸說、污染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影響很大的,要配合環保部門按照環保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于的職能,切實抓好畜禽養殖業和水產品加工業的監督管理,加強配合,互相支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督查、監察、農牧、衛生、環保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工作組,對畜禽養殖區域劃分及污染防治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向畜禽養殖業戶、海蜇加工業戶發布畜禽養殖和加工海蜇有關規定的通告,進一步宣傳環保法規,宣傳文明生產,宣傳村鎮精神文明公約,提高畜禽養殖業戶和海蜇加工業戶的文明生產意識、環保法律意識,形成自律和他律的監督輿論氛圍,有效防治由畜禽養殖和海蜇加工所造成的污染,著力實現畜禽養殖和海蜇加工業的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