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全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工貿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應急發〔2024〕6號)

   2024-03-01 532
核心提示:為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省應急管理廳組織制定了《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山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山東省工貿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各市應急管理局,中央駐魯和省屬有關企業:

為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省應急管理廳組織制定了《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山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山東省工貿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4年2月23日

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6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夯實全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根據應急管理部《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和省政府安委會《山東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結合全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鞏固和深化全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成效。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完善風險防控、排查整治、監管執法、源頭治理、責任落實“五大體系”;進一步提高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治能力水平,夯實化工產業、化工園區安全發展基礎,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實現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堅決杜絕有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突出抓好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體系建設

1.強力實施企業主體責任量化提升工程。緊緊圍繞基礎保障“四到位”、重點環節“五從嚴”、失管失責“六必究”,指導督促企業按照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8類人員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編制指南,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健全內部考核獎懲機制,明確標準、方法和獎懲措施,嚴格崗位責任制監督檢查。常態化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述職評議”,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修訂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依據應急管理部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組織全省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嚴格定級組織和評審過程把關,開展工作質量抽查,并將安全生產標準化評估定級與危險化學品企業分級分類工作結合起來,統籌推進各項工作。2024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一級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2025年年底前,涉及二級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2026年年底前,推進石油天然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與HSE管理體系一體化建設。

3.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制定出臺《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指南》《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評估指南》,培育典型示范企業,指導、規范和引領企業全面開展安全文化建設工作。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納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實行量化評估,一體化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文化建設。

4.深入開展企業“三基”“三紀”落實落細活動。制定出臺《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三基”“三紀”工作指南》,指導規范企業抓基層、打基礎、練基本功,抓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和工藝紀律。選擇培育典型示范企業,引領帶動所有企業抓好“三基三紀”,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最后一公里”落實。

(二)嚴密防控重大安全風險

5.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和專家指導服務。堅持重大危險源“消地協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專項檢查細則(試行)》,每年開展一次綜合檢查和若干次專項檢查,常態化開展重大危險源線上巡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包保責任和安全風險承諾公告制度。健全高危細分領域“2+X”風險管控和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機制,每年對硝酸銨、硝化企業開展專家指導服務,針對事故多發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治理;2024年年底前,完成過氧化氫、合成氨和環氧乙烷、環氧丙烷企業診斷檢查和專家指導服務。嚴密防控老舊裝置安全風險,每年開展新增老舊裝置排查、風險評估和“一裝置一策”整改,推動建立老舊裝置安全運行技術保障體系,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老舊裝置。2025年年底前,現有老舊裝置在冊問題隱患全部整改銷號;2026年年底前,老舊裝置關鍵動、靜設備完成改造提升。

6.開展油氣儲存和液化烴儲罐區安全專項治理。組織所有油氣儲存企業對照《油氣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細則(試行)》開展自查自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進行抽查。企業自身力量不足的要聘請外部高水平專家參加,確保評估工作質量。2024年年底前,中小油氣儲存企業全部完成視頻監控、氣體檢測、緊急切斷“三個系統”配備應用不到位問題整改。對城市建成區安全距離不足、人口密集區高風險油氣庫分類實施改造、搬遷或關閉。推動化學品儲罐集中連片區開展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落實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實施一體化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化工企業液化烴儲罐區安全管理規范》《化工企業可燃液體常壓儲罐區安全管理規范》,新建儲罐區嚴格執行規范要求,建成時間長、安全風險高的液化烴儲罐區、常壓儲罐實施改造提升。加強先進適用裝備配備與技戰術研究,提升大型儲罐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7.開展煙花爆竹和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2024年年底前,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許可“回頭看”,對照《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標準》(GB 50161—2022),核查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推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與零售店(點)自愿自主連鎖經營模式,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有效提升經營安全管理水平。始終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全面摸排非法違法“小化工”和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運輸行為,健全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對非法違法行為“露頭就打”、絕不姑息,充分利用大數據監控、網格化管理和群眾社會監督等多種手段,定期研判分析,及時打擊清理。

(三)持續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

8.精準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制定出臺《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指南》,細化完善判定方法、范圍和標準依據等,制作解讀視頻,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培訓,常態化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1次帶隊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區分靜態(設備、周邊安全間距等)和動態(人員素質、管理水平等)兩類,2024年年底前,徹底消除靜態重大隱患,大幅壓減動態重大隱患。將高危作業場所超過10人(含10人)的,參照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治,指導督促企業進一步細化落實高危作業場所人員數量限制管控措施,健全完善人員自動定位、智能視頻監控等信息化系統,對人員數量超限情形自動預警、及時處置。

9.深化特殊作業和承包商作業安全風險管控。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和《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編制動火、受限空間、高處作業等八個特殊作業安全風險管控指南和清單,全面開展安全教育專題培訓。將動火、受限空間、高處等特殊作業和檢維修、帶壓密封、帶壓開孔和承包商作業作為日常監管、執法檢查等的必查項,集中處理、曝光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化工企業異常工況處置、帶壓密封和帶壓開孔作業等安全管理規范,嚴格落實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兩禁止、一嚴控”要求,抓好化工裝置開停車過程安全管理。推動企業有效運行特殊作業信息化審批和全過程視頻監控系統,高效精準管控安全風險。組織研究確定低概率、高風險作業清單(如:清罐、切水、倒料等),指導企業參照特殊作業進行管理。實施石油天然氣開采特殊作業標準化指導和專項治理。

10.深化裝置設備帶“病”運行排查整治。按照《關于加強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督促企業深入開展泄漏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進行預防性、周期性泄漏檢測,提高危險化學品泄漏管理水平。推動企業加強設備完好性管理,開展預防性維修,保障設備的安全平穩運行,杜絕帶“病”運行。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企業環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立聯動工作機制,督促企業對環保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強化安全生產源頭管控

11.開展安全許可審批復核。2024年年底前,組織對2021年以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和2021年以來發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許可條件進行現場復核,發現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產許可條件等違法違規問題立即整改、嚴肅查處。各市要認真落實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嚴格實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

12.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口。加快制(修)訂《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文件規定,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明確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準入門檻,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予安全生產許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我省淘汰落后化工技術和裝備目錄,分期分批淘汰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企業,停產整頓一批風險隱患突出、人員素質較差的企業,倒逼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提升化工園區整體安全水平

13.持續推進化工園區整治提升。圍繞“十有兩禁”工作主線,深入推進“一園一策”整治提升,2024年5月底前,化工園區全部建成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2024年年底前,化工園區全部實現封閉化管理,全部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嚴格落實化工園區動態調整機制,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安全風險評估等級未按期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等情形的園區,暫停化工園區資格,責令限期整改,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請省政府取消園區資格。從2024年起,未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的化工園區原則上不得擴區。

14.加快化工園區重大風險防控項目建設。按照應急管理部、財政部《重點化工產業聚集區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總體方案》要求,2024年6月底前,完成10家化工園區重大風險防控項目建設和驗收工作,2024年—2026年期間,每年篩選至少5家化工園區申報并開展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項目建設,推動其他化工園區參照國家制定的重大風險防控項目標準要求,建設完善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監測監控設備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六)加快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5.深入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要求,采取典型示范引路、專家指導服務、改造成效評估等措施,強力推進安全技術改造。2024年6月底前,硝化工藝完成全流程自動化改造;2024年12月底前,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完成全流程自動化改造。2024年5月底前,具有爆炸風險化工裝置及設施的人員損傷范圍內實現無人化操作;2024年12月底前,涉及的物料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中毒窒息危險性等并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高危作業場所基本實現無人化操作。推廣應用智能機器人巡檢、智能視頻監控、在線檢測監控等先進技術裝備,試點拓展應用場景,2026年年底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罐區、倉庫等重點裝置設施基本完成智能巡檢應用工作。

16.全面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分批制定出臺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工藝裝備目錄,指導企業積極采用精細化工連續流微反應器、自動灌裝和緊急切斷系統、大型設備遠程診斷監測系統等先進安全技術裝備。2024年年底前,硝化工藝企業全部應用微通道、管式反應器等先進技術裝備;2025年年底前,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藝危險度3級及以上的其他高危工藝企業全部應用微通道、管式反應器等新裝備、新技術。

(七)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7.優化升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數字化管控系統。持續提升系統風險監測預警能力,深化企業特殊作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人員自動定位、智能視頻監控等系統應用,2025年6月底前,推動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藝裝置、重點化工過程安全管理要素監測監控數據接入數字化管控系統,確保信息化系統管用好用實用。

18.深化拓展信息化技術應用場景。2024年年底前,鞏固深化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系統建設應用,推動涉及高危工藝的化工企業建成應用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系統,優化大型油氣儲存企業智能化管控平臺功能。持續深化“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拓展安全教育培訓、承包商管理、變更管理、設備完好性管理等應用場景,建設一批示范工程,開展陸上石油安全智慧井隊站場建設,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

(八)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效能

19.建立分級分類監管長效機制。調整優化《山東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評估分級指南(試行)》,組織企業每年聘請高水平專家隊伍開展一次對標自評,推動風險管理、安全操作、設備完好性管理、作業許可等化工過程安全管理能力持續提升。2026年年底前,指導督促80%以上的企業達到“藍”色、“黃”色等級。落實動態評估分級分類監管措施,按照“夯實鞏固藍色、規范提升黃色、幫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紅色”的原則實施差異化、精細化分類監管,對“紅”色等級企業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橙”色等級企業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執法檢查,并派員進行指導幫扶,對“黃”“藍”色等級企業實行“兩隨機一公開”或“四不兩直”抽查檢查。

20.全面提升人員專業素質能力。嚴密組織實施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年度再培訓,著力提升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意識、安全素質和安全領導力。2024年年底前,完成首輪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對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等重點對象全覆蓋、高質量培訓。2026年年底前,組織對市、縣級(含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監管人員實施全覆蓋培訓。推進化工園區實訓基地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培訓空間建設運營標準規范體系,推動實訓基地與企業安全培訓空間互補,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嚴格規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管理能力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市、縣(市、區)要將全省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的深化和鞏固,統籌謀劃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分兩個階段推進實施。2025年6月底前,高質量完成專項行動各項任務,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并有效推廣,基本完成治本攻堅重點任務;2026年年底前,鞏固提升化工整治專項行動成效,全面完成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任務。

(二)強化支撐保障。各市、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包保責任制和“兩人一企”常態化駐點監督的作用,協調有關方面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政、信貸、技術服務、科技創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導支持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進安全科技成果運用等,提高安全風險防控水平。

(三)強化監管執法。各市要每年組織對陸上石油重點井場站場開展一次全覆蓋執法檢查,持續開展化學品登記和鑒定分類監管執法,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2025年底前實現一輪全覆蓋執法檢查。聚焦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實施精準執法,對于“零處罰”、“只檢查不處罰”、處罰條款落實不到位的,進行約談通報,提升行政處罰效能。強化事故調查追責問責,加大行刑銜接力度,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沖擊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瞞報謊報事故,按規定提級調查。

(四)抓好督導落實。各市、縣(市、區)要加強督促、指導、檢查,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固化制度措施,增強抓落實的科學化、專業化水平。要將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納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加大考核權重,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表彰獎勵。要及時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

山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6年)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山東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等部署要求,結合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為指引,聚焦“兩個根本”要求,緊密圍繞擰緊壓實落細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件事”,利用3年時間持續開展6大整治提升行動,全力落實33項重點任務90條措施要求,系統解決制約非煤礦山安全發展的“法治觀念淡薄、紅線意識不強、基層基礎薄弱、責任懸空倒掛、落實不嚴不細、冒險蠻干屢禁不止”等基礎性根源性問題,推動安全治理向事前預防轉型,以實際成效體現“兩個至上”,做到“兩個維護”。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實現五個目標:

(一)法治觀念紅線意識知行統一。深耕厚植“遵法守規光榮、冒險蠻干可恥”為核心的企業安全文化,“七假五超四不三瞞三違兩包”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二)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科學高效。精準化系統性建立健全以“安全目標、規章制度、崗位職責、管控措施、分級考核、信息化管理”為核心的六位一體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全鏈條落實主要負責人到一線人員的崗位責任,做到人人知責明責、履職盡責,以源頭防控風險保障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成功轉型。

(三)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提質增效。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升級擴能,政企雙方使用率達100%,管理效能提高80%以上。通過“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為核心的智能礦山建設,大型礦山作業人員下降15%、中小型礦山下降10%。

(四)安全監管監督效能充分發揮。常態化開展調查研究,關注終端、接觸末梢,找準痛點堵點難點,總結典型經驗,持續提高風險隱患排查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能力水平,堅持政企“雙向奔赴、親清統一”,把問題隱患解決在基層一線。

(五)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持續下降。常態化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杜絕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持續減少一般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量化提升行動

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量化提升行動,貫穿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全過程。礦山及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要以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運行為抓手,持續改進抓基層基礎、抓崗位職責、抓終端末梢的措施,通過三年聚力抓實以下13項重點任務50條措施量化提升,喚醒全員遵法守規意識,激發其履職盡責內生動力,厚植“遵法守規光榮、冒險蠻干可恥”為核心的安全文化,做到“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

1.系統性重構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主要負責人要強化“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文化管心”的管理理念,以深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為統領,系統性重構以“安全目標、規章制度、崗位職責、管控措施、分級考核、信息化管理”為核心的六位一體全員安全制度責任體系,確保結構清晰、內容完整,相互銜接、有效協同,切實提高針對性、科學性和系統性,保障“機構、人員、制度、職責、措施、考核”等真正服務于生產經營全過程。務必抓實抓細6項工作:

(1)系統性檢視查找短板盲區。2024年起,每年4月底前,礦山“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要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組織分管部門、車間、班組主要負責人,系統查擺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制度建設、職責分工、管控措施、應急處置、考核標準、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和盲區,著力從“思想認識、責任落實、工作標準、長效實效”四個維度進行“大反思、大討論”,逐項建立問題臺賬,研究制定“立改廢”清單。

(2)系統性提高管理制度建設質量。2024年起,每年5月底前,“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要組織分管部門、車間、班組主要負責人立足既定的安全、績效等目標,對照問題清單逐一整改“機構設置不合法或不合理,人員配備不合規或量少質弱,規章制度假大空,部門職責不清晰,績效考核不標準不精準,信息化工具不想用”等問題,系統性健全完善真正服務于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全鏈條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切實增強剛性約束,層層審核后由主要負責人簽批實施,做到靠制度管人。

(3)建立明確清晰的崗位職責清單。①逐級逐人劃分責任。礦山領導層責任分工做到條塊結合、協同發力;部門人員責任分工做到職責明確、范圍清晰,經礦山分管負責人審核確認;車間、班組人員分工做到量才使用,既要突出關鍵崗位又要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經上級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②逐崗位制定職責清單。全員職責清單要做到責任事項具體,崗位名稱準確,責任人、直接管理人和工作(作業)地點明確并據實及時調整崗位職責清單,保障責任到部門、到車間、到班組、到人頭,做到人人知責明責、逐級負責。崗位職責清單經分管負責人審簽后提交安全管理部門。③建立全員責任制清單。安全總監要組織力量對照法律法規和本企業既定的安全、績效等目標,逐一審核各部門提報的職責清單,防止出現新的漏洞及盲區,匯總形成全員責任制清單,嵌入條塊管理流程,報主要負責人審簽執行。

(4)高質量做實全員崗位管控措施清單。崗位職責清單規定出“誰來干、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標準”則是人人做到履職盡責的基礎,更是崗位管控措施清單的核心內容。要根據《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細則(暫行)》的相關要求,分專業、分崗位、分工種做實做細管理崗位和作業崗位的措施清單,結合規章制度逐級、逐項制定考核標準,形成切實可行、全面、有效、嚴謹且確保實現預期目標的全員崗位風險管控措施,堅決根除問題屢查屢有等頑疾。特別是當作業地點和環境發生變化,要及時調整崗位措施清單。“一人多崗”要逐崗制定措施清單,堅決避免出現一張清單“管多崗”的問題。2024年5月底前,將管理制度、全員責任制清單和崗位管控措施清單更新至省非煤礦山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并動態維護。

(5)持續改進提升制度和責任體系質量。2024年6月底前,安全總監要依據《山東省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運行質量考核清單》,牽頭組織開展一次全員崗位責任落實情況考核,監督各部門、車間、班組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打通安全責任和制度措施在全員崗位落實的最后“1米”。12月底,以雙重預防機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責任體系有效實施并持續改進,全鏈條落實主要負責人到一線人員的責任,以高標準的過程質量管控,保障實現預期目標。2025年起,“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要組織分管部門、車間、班組主要負責人要依據《山東省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運行質量考核清單》,每月開展1次全員崗位責任落實情況考核,督促分管負責人持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責任體系。

(6)持續擴大信息化管理覆蓋面。2024年底前,單班下井超30人的地下礦山和大型露天礦山,全部使用移動終端APP運行雙重預防機制,實現全員崗位風險從發現到治理結果的全程可視化追溯;2025年底前,其余礦山全部使用移動終端APP運行雙重預防機制,徹底打通全省非煤礦山全員責任落實的“最后一公里”;2026年底前,安全治理向事前預防成功轉型,深耕厚植“遵法守規光榮、冒險蠻干可恥”為核心的企業安全文化,拓展延伸獨具特色的企業文化。

2.以精準培訓提高全員安全素養。“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培訓責任,保障培訓經費,嚴把培訓質量,堅決杜絕“三違”行為。2025年起,每年3月底前,要完善培訓計劃、考試題庫和實操考評標準,公布師帶徒名單。突出4項重點:

(1)強化需求調查,分崗位建立題庫。2024年5月底前,“五職”礦長要結合省非煤礦山風險監測預警管理系統提供的隱患分析結果和日常管理中發現的違章問題,按照“管什么、學什么”“干什么、會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各自提出分管部門、車間和班組人員的培訓需求,據實編制崗位考試題庫和操作人員實操考試標準。2025年起,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2)優化培訓計劃,落實“師帶徒”制度。安全總監要依據培訓實際需求,統籌制定本企業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崗位試題庫和實操考評標準,培訓計劃和考試題庫要充分體現精準性、適應性和科學性,經逐級審核后,由主要負責人簽批實施。對新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和新入職人員,“五職”礦長負責指定師傅并跟班學習至少4個月,經師傅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

(3)嚴控過程管理,實施精準培訓。安全總監要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嚴抓實施過程中的每個具體細節,特別要抓細抓實每一課“誰來講、講什么、考什么”等關鍵環節的審核和監督,綜合運用精準培訓和考核獎懲等手段,根除冒險蠻干、習慣性違章作業等突出問題。用好反面“典型教材”,提高從業人員守法意識。2024年底,“遵法守規光榮、冒險蠻干可恥”理念在全員崗位得到落實。

(4)持續精準“滴灌”,鍛造“四個”能力。充分運用車間例會、班前會等形式進行經常性的教育培訓,持續提升全員安全素養。2025年底,崗位風險管控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高。2026年底,全員具備“崗位風險識別、管控措施制定、突發事件處置、自救互救逃生”的能力,“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成為習慣。

3.健全完善全鏈條生產技術管理體系。2024年5月底前,企業要結合生產規模、采掘工藝等特點,嚴格按照規定配備具有相應資格、技術能力和數量的“五職礦長”、“五科”專職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建立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團隊,逾期的一律停產整頓。抓實以下5項重點:

(1)科學制定采掘計劃。保障采掘接續和三級礦量平衡,完善重點工程、關鍵線路施工的技術和安全措施。

(2)嚴格單體工程設計。認真落實“一工程一設計和安全確認”制度,對未設計或不按設計生產、安全確認制度落實不徹底的,要立即停止采掘作業活動,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無設計不施工、未確認不生產。

(3)規范安全技術交底。按照“誰設計、誰負責,誰組織、誰培訓”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審核、交底及培訓,特別是車間和班組兩級要在施工前,務必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充分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做好勞動組織和人員配置等工作,嚴格按設計施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4)動態更新圖紙資料。生產礦山應每3個月更新一次與現場實際相符的紙質現狀圖,基建礦山應每月更新一次與現場實際相符的紙質現狀圖,且均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備查。

(5)加強安全班組建設。常態化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加強“反三違”教育,嚴格落實獎懲,激發班組人員安全生產的內生動力和主動性,做到“上標準崗、干標準活、交標準班”。

4.切實提高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質量。礦山企業特別是地下礦山開采必須堅持地質先行、工程治理。突出3項重點:

(1)化解存量。2024年5月底前,隱蔽致災因素普查不清不實的礦山,要綜合采取物探、鉆探、化探等相互印證的工程措施,重新組織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全面查清含水體、地質構造、采空區、巖石應力集中區域等分布情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2)提高質量。要保障足額的資金投入,常態化、全覆蓋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嚴禁“紙面排查、紙面治理”。2024年起,生產礦山每年9月底前要完成第二年采掘范圍內的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停產礦山復產前要完成3年采掘范圍內隱蔽致災因素的普查。對查出的致災因素,要嚴格按照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的要求抓實治理工作,切實做到超前治理、精準防控。

(3)風險透明。礦山企業要把隱蔽致災因素普查結果、整改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時限要求等及時更新至非煤礦山預警管理系統,可視化精準管理。2025年底,露天轉地下開采、采深超800米、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等高風險礦山,做到“透明地質”管理。2026年底,其他礦山實現“透明地質”管理。

5.常態化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要切實要強化“隱患即事故”理念,持續保持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凡自查發現、主動上報、及時整改和已調查處理的,監管監察部門不再處罰。突出3項重點:

(1)常態化制度化排查。每月組織生產、安全、技術等部門精干力量至少開展1次橫到邊、縱到底、全要素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建立臺賬、跟蹤督辦,形成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簽字備查。

(2)嚴格組織調查處理。要依規實施重大事故隱患調查處理,找準問題實質,加大獎懲力度,綜合采取通報、調崗、辭退等措施,嚴格責任追究,做到處罰一個、警示一批,切實把重大風險防控責任和措施落到人頭,保障關鍵工程、關鍵環節、重點區域(場所)、重點崗位安全措施全鏈條落地見效。

(3)借助技術指導服務。技術力量不足的企業,要聘請專家指導排查治理,堅決防止重大事故隱患長期隱藏誘發事故。

6.持續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企業要立足于“早”和“小”,強化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應急處置,做到早發現、快處置。突出4項重點:

(1)完善預案和手冊。健全完善礦山斷電、透水、冒頂、著火、墜罐、尾礦庫潰壩、邊坡跨塌和人員轉移等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優化處置手冊,做到有序快速反應、有效有力處置。

(2)強化實戰演(訓)練。要常態化開展多時段、實戰化演(訓)練,及時評估修訂預案和處置方案,達到“不提前通知、不設定腳本、不預設場景、不預設地點”能夠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安全逃生的目的。

(3)嚴防汛期風險。按照《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汛期水害防治工作指導意見》,抓好汛前排查,壓實防汛責任,落實防汛措施,嚴格執行極端天氣停產撤人規定。要加強尾礦庫調洪演算和排洪系統檢測,確保在線安全監測系統穩定運行。

(4)加強應急保障。按照“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原則,據實增補、更換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確保物資配備到位、隊伍準備到位,關鍵時刻用得上、能應急。

7.以“三化建設”助力本質安全。主要負責人要把本質安全作為確保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大力推進以“減員提質增效”為核心的“三化”建設。重點落實3項工作:

(1)堅持規劃先行。按照“突出重點、分步推進、安全可靠、確保實效”的原則,5月底前,生產礦山要結合當前生產系統布置等實際,優化完善“三化”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方案。新改擴建礦山要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新型適用安全技術及裝備推廣目錄(第一批)》的要求和礦體賦存條件,將“三化”建設融入發展規劃、經濟投入、裝備配備等全過程,安全設施設計要在采掘工藝、提升運輸、設施設備的選擇等方面充分體現先進性、適用性和可靠性。2025年起,每年3月底前要調整更新完善“三化”建設年度方案。

(2)加大淘汰落后力度。6月底前,凡存在《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一、二)》規定的設備及工藝的,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明確礦山嚴禁使用的設備、材料或者工藝的,要強制淘汰、徹底清理。

(3)提高自動化改造速度。在采掘、支護、運輸、通風、排水等生產環節加快自動化智能化改造。年底前,采深超過800米或者生產規模超過30萬噸/年的地下礦山,要全部采用機械化撬毛作業;2025年底前,中小型礦山要完成鑿巖、撬毛、支護、鏟裝、運輸等機械化改造;2026年底前,大型礦山實現機械化連續作業,人員下降20%左右;中小型礦山實現鑿巖、撬毛、支護、鏟裝、運輸等機械化作業,人員下降15%左右。

8.著力提高風險監測預警能力。企業要根據新頒布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基本規范(DB37/T4683—2023)》,強化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的深度應用,提高風險監測預警能力。重點抓好3項工作:

(1)制定規劃。統籌研究制定可持續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三年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2026年做到風險預警精準化、安全管理無紙化,以信息化管理提質增效,降低勞動強度和管理成本,做到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2)夯實基礎。①通信信號全覆蓋。年底前,地下礦山要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完成人員定位、通信聯絡系統在采掘區域、動火作業區域、井下皮帶機頭、機尾、井底車場、信號硐室、馬頭門、主要生產水平、水泵房等關鍵地點、重要部位的全覆蓋,做到定位精準、通信靈敏。②安裝高清攝像機和圖像智能分析設備。年底前,地下礦山要按照關鍵地點、重要部位總量的30%比例,完成高清攝像機和圖像智能分析設備的安裝和聯調;首批79家地下礦山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安裝,并與省平臺聯網。2025年底,地下礦山主要作業地點實現視頻全覆蓋;2026年底,推廣地下礦山關鍵地點、重要部位“無監控不作業”,實現從“人防”與“技防”并重轉變。

(3)高陡邊坡監測聯網。露天礦山要按照《關于開展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邊坡監測系統建設及聯網工作的通知》,按時完成邊坡在線監測系統建設,與省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聯網。

9.保障預警管理系統使用質量。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管好用好非煤礦山監測預警管理系統和移動APP,及時處置風險隱患。重點抓好5項工作:

(1)基礎數據完整準確、動態更新。5月底前,“五職”礦長和安全總監要組織分管部門、車間、班組人員完成基礎數據的重新審核,完整準確規范的逐一完善,不得遺漏、造假。

(2)移動終端全員配置、凡上崗必應用。主要負責人要做好資金預算,10月底前保障全員配備到位。

(3)監測監控數據全量聯網。要在11月底完成4項工作,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的,一律約談礦山和上級公司主要負責人并公開曝光。①完成通風、提升、排水、供電等系統在線監測數據協議改造并與省系統聯網;②完成全量視頻監控與省系統的聯網;③完成全員“一崗兩清單”上傳;④完成2023年以來重大隱患調查處理及處理結果的上傳。

(4)抓好問題閉環處置。系統推送的預警報警信息,責任人應當天完成處置,符合《辦法(試行)》第十六、十七條情形的,責任部門、責任人要立即妥善處置;對應急部門檢查發現的問題,由安全總監當天分配整改任務和責任人并跟蹤督辦。

(5)發揮調度員作用。3月底前,各礦山調度中心(室)要設置省監測預警系統專席,明確1名人員專人負責巡查和督辦推送的預警報警信息。

10.強化皮帶運輸管理和隱患整治。重點抓3項工作:

(1)動態更新臺賬。每年4月底前,使用皮帶運輸的地下礦山,要動態更新皮帶運輸機型號,皮帶材料、長度,使用年限、檢測檢驗等信息臺賬并報屬地應急部門。

(2)加強安全監測。重點在皮帶機頭、機尾安裝高清攝像機、圖像智能分析設備和AI視頻運量識別及電子秤,實時監控運行狀態、智能研判,做到快速預警,及時處置,閉環管理。6月底前,完成監測監控與報警系統建設。

(3)落實防范措施。嚴格落實檢測檢驗、檢修維護、定期巡檢、調校試驗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嚴禁消減檢修計劃、縮短檢修時間、壓縮檢修程序,嚴防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11.強化建設工程和施工隊伍管理。礦山新改擴建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和施工期限開展項目建設,確需延期的須經原安全設施設計審批部門批準同意,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年,逾期應當重新履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程序。重點抓好3項工作:

(1)嚴格建設工程管控。新建地下礦山,基建期間井下嚴禁存放爆破器材,豎井、斜井、斜坡道等施工到底后,必須集中在一個中段貫通,形成礦井全負壓通風系統和兩個直通地表的出口。貫通前,不得在豎井內安裝剛性井筒裝備。供電、排水系統建成前不得進行其他中段工程施工。改擴建生產礦山,要嚴格按照設計安排生產和工程建設,嚴禁在沒有形成完整的開拓系統,沒有形成有效的兩個安全出口和完善的通風系統情況下開采或多中段交叉作業。

(2)嚴格施工隊伍管理。嚴禁承包單位轉包和非法分包采掘工程項目。建設工程外包的,要嚴格審查承包單位項目部負責人、專職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數量和條件。掘進工程承包單位數量不得超過3家。要對承包單位做到管理、培訓、檢查、考核、獎懲“五統一”,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3)嚴禁地下礦山將爆破作業專項外包。

12.強化動火作業全過程管控。要嚴格執行“一項動火作業、一個安全技術措施、一張動火作業票”制度,凡存在《地下礦山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的8種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動火作業。重點抓好5項工作:

(1)明確動火區域等級。井口周圍50米內、井筒內、主要進風巷、機電硐室、馬頭門、車場、易燃易爆場所等區域為一級動火;井上易發生燃、爆的區域和井下一級動火作業范圍外的區域為二級動火;其他范圍內為三級動火。礦山企業應在礦區公告一、二、三級動火作業范圍內動火等級及審批流程。

(2)制定專項措施。動火作業前,分管礦長要組織施工、機電、通風、技術、安全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研究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明確時間、地點、方式、內容、人員、流程、應急處置等,按流程審批。嚴禁無審批、無監管、無資質等危險作業行為。

(3)保障作業期間安全。作業前要對作業現場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一級動火作業,礦山企業必須指派安全管理人員旁站,視頻記錄施工過程,過程文件存檔1年備查。監護人員、作業人員發現動火作業內容與動火作業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

(4)嚴格作業后檢查驗收。作業結束后的1小時內,要有專人負責噴淋、檢查和清理,確認無遺留火種、陰燃點、雜物、廢料。現場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驗收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現場。

(5)嚴格節假日、重大活動等期間動火作業審批和管理。

13.定準責任落實量化提升方向目標。責任落實量化提升關鍵要找準切入點、扭住著力點、把握落腳點,堅持精準“滴灌”、久久為功,務求實效。重點抓實3項工作:

(1)制定指南。4月底前,礦山及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領導班子和部門負責人認真學習《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考核清單》《山東省非煤礦山“五職”礦長考核記分清單》 《山東省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運行質量考核清單》,以三張“考核清單”為主線,據實制定符合本礦山、本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量化提升三年行動指南》,逐級逐條分解任務、壓實責任、對標考核、嚴控質量。

(2)一抓到底。2024年起,礦山主要負責人要每月對標對表至少組織開展1次自查自改;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檢查1家下屬企業,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總監每半年要完成對下屬企業的全覆蓋檢查。

(3)嚴格考核。礦山及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思想認識、工作標準直接影響提升行動質量,務必帶好“施工隊”、執行好“進度表”、用好“指揮棒”,以考核促整改助提升。

(二)開展非煤礦山重點工程治理行動

14.強力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各級監管人員要將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牢牢抓在手上,堅定不移地系統抓、長期抓、抓出實效。重點抓實3方面的工作:

(1)從思想認識上解決主要負責人“不想、不會、不做”的問題。各級應急部門要利用督查、檢查、診斷排查發現的問題,從責任、制度、標準等方面剖析問題根源,引導企業主要負責人正確理解雙重預防機制是從源頭系統性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的管理方法,是企業應落實的法定責任,而非政府交辦的任務,應當帶頭研究建設思路、途徑和方法,付諸于實踐。

(2)以“一崗兩清單”為切入點,監督企業提高建設質量。各級監管人員要聚焦企業“系統性重構安全管理責任體系”重點工作,常態化開展調查研究,摸清問題癥結,找準痛點堵點難點,善于“蹲點解剖麻雀”,提高指導監督的專業能力,監督企業做實做細“一崗兩清單”。

(3)定期調度建設進展,及時解決疑難問題。各級監管人員要用好典型企業和專家,通過“談心對話”“把脈會診”及時化解企業在實踐中遇到的思路不清、步驟不明和措施不實等問題,點對點、面對面從“系統性重構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部署的6個方面糾偏,達到精準建設、高效運行的目的。

15.強力提升可視化遠程監管能力。各級監管人員要轉變管理習慣,切實提升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聚力聚焦企業主體責任“著力提高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和切實保障預警管理系統應用質量”明確的8項任務,采取周調度、月通報的方式,監督企業按照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數據治理等工作,奠定可視化遠程監管的基礎。重點接續推進4項工作:

(1)抓好重大災害風險防控建設。根據國家礦山安監局、財政部關于非煤礦山重大災害風險防控建設部署要求,通過對非煤礦山監測預警管理系統的功能迭代及企業端建設,優化應急部門與礦山企業的“數字橋梁”,著力提高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以信息化推動安全治理向事前預防轉型。

(2)提高企業端數據質量。各級應急部門非煤礦山分管領導要親自抓,2024年11月底前,確保企業端的數據質量全量提高。

(3)提高系統使用率活躍度。3月底前,非煤礦山監管科(處)室和執法機構要按照《山東省非煤礦山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利用系統實現文件、通知、要求等“一鍵直達”“精準投送”和跟蹤落實,打通部門到企業責任落實的“最后一公里”,發揮“線上智能巡檢+線下精準核查”機制作用,精準管控風險。

(4)全鏈條建設業務數據庫。年底前,完成系統功能迭代升級擴容,實現與安全執法、業務專家、技術服務機構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2025年底前,實現從工作部署到辦理結果的全過程可視化跟蹤。2026年底前,實現全省非煤礦山關鍵地點、重點部位重大安全風險實時監測、及時識別和精準研判。

16.強力推進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重點落實3項工作:

(1)嚴格落實普查標準。各級應急部門要督促企業以《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規范》為基礎,查全查清查實隱蔽致災因素,聚力研究“怎么治、治到什么程度”的具體措施要求,全力提高非煤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質量,全鏈條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

(2)強化工程措施印證。各級應急部門要嚴格審查普查報告,凡未采取物探、鉆探、化探等工程措施相互印證甚至弄虛作假的,一律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納入聯合懲戒對象。

(3)防控區域性風險。年底前,各市、縣(市、區)應急局要在企業隱蔽致災因素普查臺賬基礎上,組織專業力量編制《區域性隱蔽致災因素治理方案》,嚴密防范化解連片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區域、已關閉礦井等風險,每年據實更新完善。

17.強力推進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各級應急部門要強化“隱患即事故”理念,突出監管執法精準性、實效性,督促企業定期排查治理重大隱患,保持動態清零。重點抓好3項工作:

(1)隱患判定要準確。各級監管執法人員要學深吃透《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做到準確判別重大事故隱患,依規提出處置措施。

(2)監管執法要嚴格。把企業每月1次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作為重點檢查內容,聚焦重點礦山和C、D級風險礦山,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執法,對不放心的企業,組織開展“解剖式”會診,確保查的出、查的實、查的準、治得住,堅決杜絕作風不實,執法不嚴格、不精準,放任“帶病”生產等問題。

(3)調查處理要從嚴。檢查發現重大隱患,要依規組織調查處理。未按要求完成重大隱患整改的礦山企業,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約談;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仍組織從業人員冒險作業的,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存在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建設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依法暫扣證照;對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依法依規提請地方政府關閉。

18.強力推進尾礦庫綜合治理。各級應急部門要結合《山東省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實施方案》等要求,全力推進尾礦庫綜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重點落實3項工作:

(1)加快實施“三個一批”。2024年起,每年3月底前,各市要制定年度閉庫銷號計劃,列出閉庫銷號清單,全力推進“運行到設計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的、停用時間超過3年的、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閉庫銷號,由縣級以上政府公告銷號,不再作為尾礦庫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礦,不再納入尾礦庫管理。2024年全面完成列入“提升一批”的“頭頂庫”風險隱患治理;2025—2026年,持續推進列入“鞏固一批”的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2)動態更新“一庫一策”。2024年起,每年5月底前,結合“三個一批”“濕排改干排”進展,動態更新“一庫一策”,有生產經營主體的由尾礦庫企業編制,無生產經營主體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

(3)穩步推進“濕排改干排”。2024年4月底前,明確試點企業,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年底前有序實施“濕排改干排”試點,總結試點企業經驗。對于試點成功的、具備“濕排改干排”條件的,要列出清單、穩步推進;對于不具備“濕排改干排”條件的,企業要組織專家從地理條件、現狀庫容等方面進行全面論證,經市應急局審核后報省應急廳。2025年,有序推進納入“濕排改干排”清單范圍的尾礦庫,實施濕排改干排。2026年底前,對應改而未實施“濕排改干排”的尾礦庫,一律暫停使用;拒不實施的,按照有關程序實施閉庫銷號。新建尾礦庫一律采取干排方式。

(三)開展非煤礦山監管保障能力建設行動

19.健全安全監管體系。(1)完善“許可+監管+執法”一體推進機制,落實非煤礦山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責任,推動安全監管規范化、三級聯動一體化。(2)管好用好設計、檢測、評價機構,發揮其源頭把關、技術把關、現場把關的作用。2024年底前,組織非煤礦山安全檢測檢驗、評價機構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開展1次專題培訓,凝聚共識,統一標準,協力監督非煤礦山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3)配齊必要的執法裝備,改善監管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裝備,開展規范化、標準化監管執法。

20.健全制度保障體系。圍繞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2024年,制定以雙重預防機制為核心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山東省非煤地下礦山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建設驗收標準》;2025年,修訂《山東省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非煤礦山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細則》等標準;2026年,進一步完善具有山東特色、行業領先的全鏈條系統性制度體系。

21.全面提升能力素質。各級監管部門要堅持實戰導向,強化一線調查研究和實戰練兵,不斷提高監管執法能力素質。

(1)調查研究常態化。各級監管人員要把調查研究作為破解難題、治本攻堅的重要抓手,堅持眼睛向下再向下,重心向一線傾斜再傾斜,圍繞安全生產涉及的“人、機、環、管”等各要素,用好“深、實、細、準、效”五字訣,不斷提出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新思路新舉措。

(2)鍛造過硬本領。2024—2026年,采取省內省外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實戰大練兵,專業培訓、實戰歷練,著力提高監管人員統籌發展和安全的能力、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協調各方資源和力量的能力、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抓落實的能力。

(3)提升“關鍵人”素質。會同省委黨校開展礦山企業“關鍵人”全覆蓋培訓,提高法治意識和安全素養。

22.加強重點縣幫扶。加強對全國和省非煤礦山重點縣的督促指導,通過“開小灶”、重點幫扶等方式,推動落實“一縣一策”整治方案,深入開展整治攻堅。

(1)省級非煤礦山監管監察部門每年對全國非煤礦山重點縣開展2次督導檢查,相關市應急局每季度開展1次督導檢查。

(2)3月底前,省非煤礦山重點縣要按規定完成自評。2025年底前,現有省級非煤礦山重點縣全部摘帽。

(3)各市要組織力量對水文地質條件復雜、采深超800米、露天轉地下等重點礦山開展幫扶指導,監督企業落實六類典型事故六十條防范措施。

(四)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提質增效行動

23.監管執法規范化精準化。各級應急部門要聚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行動的13項重點任務,周密制定監管執法計劃,綜合采取“線上智能巡檢+線下精準核查”、突擊檢查、“殺回馬槍”、靶向督導等方式,對頻繁處于C、D級的礦山,科學調配監管力量,規范應用“山東省安全生產移動執法系統”“山東省非煤礦山監測預警綜合管理系統”,全鏈條落實安全標準化檢查,加大執法力度,運用法治、市場、行政多種手段,全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對未按照規定時間節點和要求落實13項任務的企業,一律公開曝光。

24.堅持嚴管重處。松就是縱容事故,嚴就是救人性命,嚴管重處就是積德行善。各級監管執法人員要敢于斗爭,善于斗爭,要對照《山東省非煤礦山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考核清單》《山東省非煤礦山“五職”礦長考核記分清單》《山東省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運行質量考核清單》開展規范監管執法,建立問題臺賬、精準跟蹤落實,該處罰的處罰,該停產的責令停產整頓,該關閉的提請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25.嚴格責任追究。各級監管部門要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尾礦庫“三個一批”綜合整治等重點,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一律倒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到具體責任人的責任,依法嚴肅追責問責,監督企業全鏈條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問題原因未查清、整改不徹底、責任人未處理、全體人員未受到教育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發生亡人事故的,一律停產整頓,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按程序予以關閉。

26.嚴格停產停建管理。各級監管部門要將長期停產停建的非煤礦山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建立停產停建礦山臺賬。

(1)停產停建超過6個月和待關閉的地下礦山,應采取加裝視頻監控、電子鎖等“電子封條”、停止或者限制供電、停止供應火工品以及加強現場巡查等綜合管控措施,嚴防明停暗開。5月底前,人員出入井口的視頻監控與省系統聯網。

(2)計劃停產停建超過3個月的礦山,應按規定向相應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送停產停建方案,做好停產停建期間的提升、通風、排水等巡查檢查工作。

(3)被責令停產停建整頓和自行停產停建整改的礦山開展隱患整改,應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向相應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報告后方可進行整改作業,嚴格限定單班下井人數,同一作業地點控制在9人以內。

(4)停產停建超過3個月需要復工復產的礦山,應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崗履職。未按照有關標準、程序組織驗收或者經核查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復工復產。

(五)實施非煤礦山安全國家監察效能提升行動

27.推進非煤礦山整合重組。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扶優汰劣、分類處置”的原則,鼓勵大型礦山兼并重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礦山。推動同一個礦體分屬2個以上不同開采主體的非煤礦山、生產建設作業范圍最小距離不滿足相關安全規定的非煤礦山、以山脊劃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礦山等企業整合重組,實現礦權、規劃、主體、系統、管理“五統一”,嚴防假整合。2026年底前,大中型非煤礦山占比達到20%以上。

28.落實領導干部包保責任。包保領導工作有變動的,要及時進行調整,確保包保責任落到實處。基建、大型(金礦30萬噸/年、鐵礦200萬噸/年)、采深超800米的非煤地下礦山和三等以上尾礦庫,由設區市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縣處級以上領導包保;其他礦山由縣級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包保。每年4月底前,將本地區非煤礦山包保責任人等信息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門戶網站及主流媒體上公告并報省應急廳、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

29.健全機構配齊配強人員。加強礦山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專業監管人員配備比例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推動國家和省級礦山重點市、縣以及礦山集中縣(市、區)明確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內設機構。

30.加強中央駐魯企業監督。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市級應急部門每季度對中央駐魯企業開展1次全覆蓋執法檢查;省級監管監察部門每年至少開展1次督導檢查,督促中央駐魯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安全要素持續提升,建立長效機制。

(六)常態化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31.加大舉報獎勵力度。強化舉報渠道和獎勵政策宣傳,鼓勵新聞媒體和群眾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全方位保障“吹哨人”權益。對舉報線索快速核實、重獎快獎,提高社會各界參與安全生產監督的積極性。

32.嚴打礦山違法違規行為。6月底前,各市要組織精干力量開展一次“七假五超四不三瞞三違兩包”專項整治,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行業禁入、聯合懲戒、行刑銜接等手段,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七假:假履責、假整改、假封閉、假圖紙、假數據、假報告、假整合;五超:超范圍、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證照超期;四不:不具備法定辦礦條件、不按設計生產建設、不經批準擅自復工復產、拒不執行監管指令;三瞞:隱瞞作業地點、隱瞞作業人數、瞞報事故;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兩包:違法轉包、分包)

33.嚴打違法違規服務機構。發揮專委會制度優勢,將非煤礦山設計、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等服務機構納入“打非治違”范圍,重點打擊不具備資質、超資質范圍服務,轉讓租借資質及資格證書,從業人員掛靠兩個及以上機構,不派或少派工作人員現場勘察核驗、抄襲報告,出具嚴重失實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情形嚴重的,納入“黑名單”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治本攻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清單化推進。重點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三年行動進展情況匯報。

(二)強化調度督導。要建立“月調度、月通報”機制,每月對三年行動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統計分析。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落實約談警示、通報曝光、考核問責等措施。

(三)狠抓工作落實。6個整治提升行動33項重點任務貫穿三年行動始終,要切實轉變作風,發揚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保障每項任務措施有部署、落實、檢查、反饋、復盤、整改、總結、提升,形成完整閉合暢通的回路,堅決防止和克服部署轟轟烈烈,中間平平淡淡,最后杳無音訊的現象。

(四)廣泛宣傳教育。要加大先進典型經驗交流推廣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推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鞏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山東省工貿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6年)

為扎實推進全省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根據應急管理部《工貿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和省政府安委會《山東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圍繞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落實一批針對重大風險隱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突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這一工作重點,同步實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量化提升工程,進一步夯實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努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2024年底前初步建成覆蓋工貿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續改進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2026年底前形成動態清零、閉環管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機制,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實現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總量逐年下降,全力遏制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源頭治理,著力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宣傳貫徹重點行業領域標準規范。抓好《金屬冶煉目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重點監管目錄》以及鋼鐵、鑄造、粉塵防爆、鋰電池、危險作業等重點行業領域強制性安全標準的宣貫解讀,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文件。適時制(修)訂我省配套文件規定,督促企業及時制(修)訂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2.嚴格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督促工貿企業依法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對于新改擴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于《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實施以來已經建成但未進行設計審查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督促企業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安全設施設計進行診斷并整改。

3.積極推廣先進技術裝備。聚焦重大安全風險,加大安全生產科技項目攻關力度,大力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降低高危場所和崗位現場作業風險。推動鋼鐵企業煤氣區域機器人巡檢,粉塵涉爆企業采取自動打磨拋光、濕法除塵等“減人降塵”措施,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使用傾動式熔鑄爐、液壓式鑄造機,有限空間作業企業采用掛牌上鎖、物理隔離、掃碼進入、過程監控、改進工藝等技術措施,從源頭上管控重大安全風險。

4.堅決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做好工貿行業淘汰落后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的宣貫和解讀工作,監督指導有關企業及時落實在用工藝設備改造和淘汰要求。禁止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新改擴建項目采用固定式保溫爐組、鋼絲繩鑄造機。2026年底前逐步淘汰水泥企業人工清倉作業活動。

(二)健全完善機制,著力提升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質量。

5.建立完善企業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督促工貿企業建立落實事故隱患特別是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格按照《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全面、及時、深入、徹底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隱患。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開展至少1次檢查(金屬冶煉、深井鑄造、粉塵涉爆、涉氨制冷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每月至少1次),并親自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確保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明確具體責任人,限期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前,該停產的堅決停產,該停用的相關設施設備堅決停用。對存在未開展重大事故隱患自查、排查整改敷衍了事、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等情形,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企業和相關人員責任。

6.實施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堅持“小切口、抓關鍵”,突出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風險領域,高溫熔融金屬、煤氣、噴涂、使用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場所,有限空間、筒倉清庫、檢維修等高風險作業,持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整治,確保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每年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整改上一年度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

7.落實員工隱患報告獎勵制度。推動工貿企業落實《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魯應急發〔2021〕3號)《關于強化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工作嚴肅違法企業責任追究的意見》(魯應急發〔2022〕3號)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企業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制度,明確事故隱患舉報的問題情形和獎勵標準,對員工在崗位職責內發現事故隱患向本企業報告經查實后予以獎勵,對員工在崗位職責外發現事故隱患向本企業舉報經查實后提高獎勵標準。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承諾機制,企業按層級對本崗位,特別是高風險作業進行安全承諾,全面強化從業人員安全履職意識。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對本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進行承諾,對違反承諾情形的,及時調整風險等級,落實針對性監管措施。

(三)深化專項整治,著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8.聚力“四個專項整治”。聚焦違規電氣焊和違規施工、有限空間作業、預防高處墜落、外包施工等重點環節,深化“四個專項整治”,推動企業完善制度措施、落實崗位責任,強化入口管理、過程管理、外來作業人員管理,開展起底式問題隱患排查,實施臺賬式、清單化管理,落實整改閉環銷號。

9.大力開展有限空間幫扶指導。積極推廣動員培訓、現場會診、交流研討、講評反饋“四位一體”的有限空間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模式,督促重點人員履職盡責,精準辨識有限空間及作業風險,專家會診高風險作業管理情況,全面排查問題隱患,不斷強化基礎工作。結合各地實際,完善工作機制,培養一批業務水平高、綜合素質強的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監管人員和行業專家,帶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10.深化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堅持“減量控大”,認真分析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存儲使用危化品等類型事故易發多發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聚焦制度管理措施和現場技術措施的落實,持續深化專項治理,持續消除隱患存量,堅決杜絕“三違”作業,不斷提高工貿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預防能力。

(四)推進融合建設,著力提升安全管理質效。

11.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制度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完善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為核心的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深入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一體建設。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山東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通用規范》,編制工貿行業規范;2025年底前研究制定《山東省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規范》,修訂指導書、評估標準等制度文件;2026年底前,更新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

12.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質量。積極推動、引導工貿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嚴格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體系創建、評審、抽查、撤銷全流程管控,實施重大事故隱患“一票否決”。組織對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和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抽查,督促引導企業真建、真用,切實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水平。2025年底前分行業培養、分等級選樹一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標桿企業,推廣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先進經驗。

13.實施聯合激勵政策。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作為差異化監管執法的重要依據,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聯合激勵政策,對達標企業減少安全執法檢查頻次、優先復產驗收,符合相關條件的實施工傷保險費率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下調、信貸信用等級上浮等激勵政策,增強企業自主安全管理的內生動力。

(五)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支撐,著力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

14.加快推進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在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重點粉塵涉爆企業全面推廣應用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2024年底前力爭實現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涉粉作業10人以上金屬粉塵、木粉塵企業接入系統;2025年實現相關企業“應接盡接”;2026年底前形成線上監管和線下監管有機結合的工作模式。

15.探索推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持續深化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數據采集裝置,融合企業電力大數據監測,分析識別企業明停暗開、虛假離線等異常行為,智能研判違規動火、人員超限聚集等異常情況,探索實現高風險作業場所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推動安全監管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2024年積極創建國家粉塵涉爆領域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試點,總結經驗做法,引領帶動重點行業領域推進安全監管數字化轉型建設應用。

16.建設工貿行業分類分級監管平臺。利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動態掌握工貿行業底數,大數據分析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科學研判企業風險等級和變化趨勢,督促企業落實“三同時”、專項整治等安全監管要求。2024年底前初步建成工貿行業分類分級監管平臺;2025年在全省推廣應用,不斷健全完善平臺功能;2026年底前實現工貿企業基礎信息、分類分級、監測預警、執法檢查、隱患整改等動態管理。

(六)規范培訓考核,著力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17.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三年內完成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涉氨制冷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全覆蓋。2025年組織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全國統一安排的重點行業領域專題安全培訓。

18.提升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推動工貿企業定期組織重大安全風險辨識管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標準學習,納入“晨會”必學內容,列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必學必考內容。聚焦從業人員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各市每年至少組織1次工貿重點行業領域疏散逃生演練現場觀摩活動,指導企業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設腳本、不預設場景、不預設地點”的“四不”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增強員工逃生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金屬冶煉、勞動密集型及“廠中廠”等類型企業每半年開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練,其他企業每年開展至少1次疏散逃生演練。

19.提升特種作業考培質量。及時做好新修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宣貫和解讀工作,推廣應用國家“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堅決推進考培分離,嚴禁使用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場地和設備組織考試。規范特種作業實操考試,統一實際操作考評標準,積極采用實物設備考試,2024年起,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等作業類別,以及滅火器的選擇和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的使用、創傷包扎的使用、自救器的正確使用等通用科目的實際操作考試,全部采用實物設備進行考試,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等建設投入大、維護成本高的考核項目至少具備實物仿真設備,全面取消以問答代替實操的考試方式。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特種作業人員信息登記查詢、使用管理等工作,積極會同人力資源等部門加大持證特種作業人員就業推介力度。

20.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每一起工貿行業亡人和重大涉險事故教訓,強化事故警示震懾作用,固化事故警示工作機制。凡是國內發生工貿行業典型事故或造成較大影響的事故,均向全省工貿企業特別是行業相同、設備相似、工藝相近的企業印發警示信息;凡是發生較大及以上工貿行業事故,立即組織行業相同、設備相似、工藝相近的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對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或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及時向設區的市印發工作提醒函,視情采取約談、重點關注、幫扶指導等措施。及時制作發布事故警示教育片,建立共享視頻庫并動態更新,定期向各市、縣(市、區)和有關企業推送。

(七)嚴格監管執法,著力提升安全監管執法效能。

21.開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精準執法行動。結合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動態清零行動,制定年度執法計劃,突出高風險行業領域,分級確定重點檢查企業名單,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深入推進精準執法,對其他工貿企業實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抽查。制定重點工貿行業領域執法標準,實施“清單化”監管執法。落實行刑銜接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強力執法震懾。

22.推進“互聯網+執法”應用。推動現場執法檢查和線上巡查執法有機結合,持續提高執法效能,推廣運用非現場執法方式實現“現場+遠程”執法,打造傳統執法與非現場執法互為補充、齊頭并進新局面,實現違法行為的快速判斷、高效查處。指導市縣開展非現場執法試點,辦理工貿企業非現場執法案例,實現全省所有縣(市、區)具備非現場執法能力。

23.開展工貿行業執法指導幫扶。選取工貿行業“零處罰”“只檢查不處罰”等工作不力、處罰條款落實不到位以及工貿行業事故頻發地區,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執法等方式,開展執法幫扶,督促屬地提升執法水平,提高執法效能。組織對重點工貿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分級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提供安全咨詢和整改指導服務,強化主動服務意識,提高整改落實效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4.提升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專業能力。建立行業監管處室和執法機構相互配合、協同高效的工作機制,圍繞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執法檢查。聚焦重點工貿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執法檢查重點事項,采取形式多樣的培訓方式,每年組織對工貿監管執法人員開展培訓,加快補齊一線監管執法人員專業短板,提高查處重大事故隱患能力,提升監管執法業務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治本攻堅年度目標、任務分工和保障措施,加大統籌推進力度,確保治本攻堅措施落地見效。要配齊配強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執法力量,及時解決治本攻堅行動開展過程中的突出矛盾問題,研究完善針對性整治措施,確保完成三年行動目標任務。

(二)堅持標本兼治。各地區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深化工貿安全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既通過集中治理攻堅,查大問題、除大隱患、防大事故,又通過落實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從根本上補齊工貿安全短板弱項,解決難點堵點問題。要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

(三)推動群防群治。各地區要結合工貿企業量大面廣的實際情況,完善安全治理社會化機制,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利用“安全生產舉報系統”和微信小程序舉報重大事故隱患。發揮鄉鎮(街道)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點企業一般性檢查、安全宣傳等工作,推動監管服務向基層末梢延伸。

(四)強化輿論宣傳。要建立工貿行業治本攻堅典型經驗推廣機制,定期發布機制辦法、管理創新、先進技術應用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和實踐案例,以點帶面、示范引領。要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違法行為的典型執法案例,強化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

翻譯

搜索

復制

rame>



 
地區: 山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