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開發區、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機關各有關處室、直屬行政事業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全市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市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和監管需要,對《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進行了更新,并按照清單全覆蓋、監管常態化的工作目標,制定了《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以下簡稱《抽查計劃》),現就貫徹執行《抽查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時發起抽查任務。對于《抽查計劃》中明確由市局發起的抽查任務,市局有關處室要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河南)(以下簡稱省級平臺)制定全市統一的抽查任務并組織實施。對于明確由各開發區、區縣(市)市場監管局發起的抽查任務,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抽查計劃》明確的抽查事項、抽查比例和抽查時間,通過省級平臺自行制定抽查任務。
二、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在部署抽查任務時,要貫徹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的工作部署,探索開展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的措施,綜合運用省級平臺和各業務領域監管工作平臺產生的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提升抽查精準性、問題發現率。
三、規范開展抽查工作。實際工作中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引》開展抽查檢查工作,加強隨機抽查與執法辦案的工作銜接,通過抽查及時發現違法行為線索,提高轉案率。委托第三方機構輔助開展抽查的,要加強對相關機構的指導和監督。要全面做好抽查事項公開、計劃公開、結果公開,其中涉及市場主體的抽查結果要在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記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四、加強工作督促檢查。市局有關處室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普遍性、共性問題;對實施層級為“開發區、區縣(市)局”的計劃,要加強全程跟蹤。各開發區、區縣(市)市場監管局要按時高質量完成抽查任務,堅決杜絕“有計劃、無執行”。市局將結合年度績效考評與營商環境評價等工作,對《抽查計劃》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
附件: 1.《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xlsx
2.《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docx
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