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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復工復產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通知 (滬市監特種20220155號)

   2022-06-02 501
核心提示:復工復產企業、軌道交通等公共服務重點領域、風險較高的特種設備(大型化工裝置、易燃易爆介質特種設備等),要優先安排檢驗,最大力度服務好本市復工復產復市,保障設備合法、安全運行。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的工作部署,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特種設備安全責任,防范遏制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為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提供安全保障,現就做好復工復產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風險意識,落實監管責任

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把握疫情沖擊下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特點規律,強化責任擔當和風險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以下統稱“各級監管部門”)要專題研究部署復工復產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結合區域實際,全面開展一次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狀況風險研判,認真分析疫情防控條件下復工復產后面臨的大量特種設備檢驗超期、維保超期、帶病運行、長期停用以及管理上倉促上陣、投入不足、管理缺失、人員缺位等新情況、新問題、新風險和新隱患,并分類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防范化解“疫后綜合癥”。要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大檢查和“促發展、保安全”大走訪、大排查,組織開展復工復產專項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通過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穩妥復工復產,做到安全有保障、事故能遏制。

二、嚴格主體責任,全面自查隱患

各級監管部門要督促特種設備相關單位(含使用、生產、充裝單位,下同)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復工復產防控措施,統籌好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要督促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決克服只顧復工、不顧安全的錯誤認識,堅決杜絕倉促上陣、盲目指揮的錯誤行為,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堅決不能復工復產。要督促相關單位結合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加強風險研判和隱患排查(可參照附件1《疫情封控及復工復產期間各類特種設備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安全提示》,但不限于該附件所列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風險防控。要督促相關單位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申報接受檢驗。對于超期未檢的在用特種設備,要及時報檢或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待檢驗合格或辦理延期檢驗后方能投入使用。

2.加強設備安全檢查。對連續使用的設備,要加強日常巡檢,對超出維保期的設備應及時安排維保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杜絕帶病運行。對于停用設備,在恢復使用前應開展全面檢查,確保設備本體、安全附件和安全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功能有效,嚴禁“帶病”開車。

3.嚴格設備啟用程序。嚴格按照特種設備開停車操作規程及相關工藝要求啟用設備;有條件的單位,應加強設備風險故障監測預防技術的應用,通過提前預判規避風險。

4.加強作業人員管理。要專門組織一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做到核心關鍵崗位和環節的人員持證上崗,新進人員和證書超期人員應及時取證、換證,杜絕無證上崗。對因關鍵崗位和一線作業人員缺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立即停止生產或停止使用特種設備。

5.合理組織安排生產。要充分研判疫情帶來的生產進度、人員調配、風險管控等不利影響,合理組織生產,嚴防趕工期、搶產量,嚴禁設備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

6.適時開展應急演練。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三、開展專項檢查,務求工作實效

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本區域特種設備風險分析研判情況,結合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行動、電梯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等,集中力量組織開展復工復產特種設備專項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要根據本單位風險研判、企業隱患自查、設備檢驗等情況,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制定方案,創新方式,狠抓落實,提高大排查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對居民住宅和軌道交通、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危化品生產、儲運、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等重點領域,涉疫企業、保供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安全風險較高企業等重點單位,電梯、涉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燃氣管道、長期停用設備等重點設備及安全附件,維護保養、設備檢驗、設備開停車、作業人員等重點環節,采取風險提示、網上督查、視頻檢查和現場檢查等相結合的方式,強化監督檢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隱患,抓好隱患閉環管理,堅決防范遏制事故發生。大排查中,既要堅持安全底線,強化隱患整治力度,對不符合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復工復產的,要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并督促落實隱患整改。同時,也要加強指導服務,助力復工復產。

四、聚焦檢驗超期,組織集中攻堅

受疫情影響,本市大量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各級監管部門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檢測機構”),要結合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集中攻堅行動,力爭在最短時間內解決檢驗超期問題,實現應檢盡檢。各單位要對照市局《關于做好疫情封控及復工復產期間本市特種設備檢驗工作的提示》(見附件2)中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實。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市疫情防控新形勢新要求,結合轄區企業復工復產情況,主動爭取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盡早納入復工復產范圍,并督促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使用單位主動報檢。各檢驗檢測機構要根據使用單位報檢的情況,第一時間統籌安排好疫情防控和檢驗工作。復工復產企業、軌道交通等公共服務重點領域、風險較高的特種設備(大型化工裝置、易燃易爆介質特種設備等),要優先安排檢驗,最大力度服務好本市復工復產復市,保障設備合法、安全運行。本市市場監管系統內各檢驗檢測機構要落實好本市有關減免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鼓勵其他檢驗檢測機構參照相關政策執行。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要統籌調配好本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力量,各單位在執行中遇到問題,可及時向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反饋。

五、強化服務保障,完善工作預案

各單位要根據本市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總體部署,做好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作業人員考試等恢復常態化的準備工作。各級監管部門要提示和督促臨近換證或受疫情影響超期無法及時完成換證的作業人員,在疫情結束后及時提出復審申請;對于焊工等需繼續考試換證的人員,可待考試機構恢復正常后繼續復審考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提前做好疫情后大批量取證考核工作預案。特種設備鑒定評審機構應及時恢復生產、充裝單位現場評審工作,并抓緊梳理任務情況,主動與申請單位溝通聯系,指導幫助申請單位做好后續評審、取證;對已完成現場評審的,應盡早確認整改情況,出具評審報告;對于因疫情原因無法按時完成評審或資質復審工作的,應及時向市局報告。各級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加強崗位值守及應急處置力量配備,關注復工復產期間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一旦發生特種設備突發情況,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規定上報,最大限度防止事故擴大升級。

各級監管部門應在2022年5月31日前的每周三下午17時前,將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推進情況表(附件3)、檢查發現的重大風險隱患問題清單(附件4)報送市局;2022年6月30日前的每周三下午17時前,將超期未檢攻堅工作情況表(附件5)報送市局(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聯系人:沈江,電話:64220000轉2622分機)。市局將適時對各單位開展復工復產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納入2022年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考核。

   附件.doc

1.疫情封控及復工復產期間各類特種設備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安全提示

2.關于做好疫情封控及復工復產期間本市特種設備檢驗工作的提示

3.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推進情況表

4.重大風險隱患問題清單

5.上海市特種設備超期未檢集中攻堅工作情況表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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