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糧食收購監督檢查的通知 (冀糧督查〔2025〕23號)

   2025-06-25 312
核心提示: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強糧食收購監督檢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綜合執法局:

為深入開展糧食流通監管“鐵拳行動”,貫徹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部門《關于切實做好2025年糧食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糧〔2025〕130號)有關要求,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合法權益,現就加強糧食收購監督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

全省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在夏、秋糧集中上市期統籌執法資源,互相支持配合,對轄區內從事糧食收購的糧食經營者(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采取隨機抽查、“四不兩直”等方式組織聯合檢查,形成監管合力,共同維護好糧食流通秩序。

二、檢查內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糧食收購市場實際,重點檢查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一)支付農民糧款情況。通過認真檢查核對糧食經營臺賬、收購糧食數量、購糧款支出情況、售糧農民結賬信息以及現場或電話向售糧農民核實情況等方式,檢查糧食收購者是否做到“一手糧一手錢”,是否及時支付售糧款。對有拖欠農民糧款行為但尚未達到立案條件的糧食經營者,要列入重點監管對象,防范風險隱患。

(二)質價政策執行情況。糧食收購者是否在收購場所公示糧食的品種、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堅持按質論價,是否存在只扣不增、壓級壓價損害售糧農民利益等情況。最低收購價糧食收儲庫點執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關于執行糧食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標〔2024〕198號)情況。

(三)落實質量安全檢驗制度情況。糧食收購者是否按規定對收購糧食進行質量安全檢測;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糧食,是否向收購地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報告,是否作為非食用用途單獨存放。

(四)糧食計量器具使用情況。糧食收購者收購糧食使用的地磅、容重器、水分儀等計量器具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強制檢定,是否準確可靠、是否存在“地磅作弊”、故意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等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

(五)執行原糧運輸規范情況。糧食收購者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原糧儲運衛生規范》(GB22508-2016)《原糧運輸減損技術指導意見》(國糧倉〔2024〕271號)情況;是否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或者包裝材料運輸糧食或者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是否按要求執行糧食運輸減損、防劣變等防護措施。

(六)其他收購制度執行情況。糧食收購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備案;糧食收購者是否按要求建立糧食經營臺賬并及時報送糧食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是否認真執行《糧食倉儲作業安全生產作業指南》《糧食倉儲作業“十個嚴禁”》等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等。

三、工作要求

(一)規范檢查行為。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涉企行政檢查相關要求,大力推進精準檢查,防止重復檢查、多頭檢查;嚴格檢查審批程序,防止隨意檢查、運動式檢查;切實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防止逐利檢查、任性檢查,確保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的抽查工作要在國家糧食系統“雙隨機”應用平臺上組織實施。

(二)強化執法服務。各市、縣要組織好12325全國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管熱線宣傳海報、《農民售糧“明白紙”》、舉報電話等印制發放、張貼和公布工作,切實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引導農民堅持“一手糧一手錢”、“以質論價”、公平交易,切實提高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充分運用“智慧糧庫”建設成果,加強對政策性糧食購銷等跟蹤監控,推進信息化、穿透式監管,減少現場檢查頻次,減輕企業負擔。

(三)嚴格行政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及時立案查處。行政處罰要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對依法可采取提醒、告知、勸阻等方式處理的,根據包容審慎原則不罰或者免罰;對“拖欠農民售糧款”“壓級壓價”“地磅作弊”等嚴重坑農害農行為要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

(四)及時報送情況。一是糧食集中上市期(夏糧6月-9月、秋糧10月-2026年3月),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認真執行收購監管月報告制度,每月25日前通過“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管理平臺”(智慧冀糧)報送相關監督檢查情況月度匯總表;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于2025年10月15日前和2026年4月15日前通過電子郵箱報送《2025年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領域統計表》(附件)。二是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分別于(2025年10月15日前、2026年4月15日前)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報送夏季糧油收購、秋季糧油收購監督檢查工作報告。電子版報送郵箱zfdc-lswz@hebmail.gov.cn(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hbsscjjjj@163.com(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重大涉糧違法違規案件要及時整理成典型案件上報。

附件:2025年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領域統計表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地區: 河北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