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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2〕139號)

   2013-04-26 688
核心提示:  各地級以上市及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海洋漁業局、省質監

  各地級以上市及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海洋漁業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根據《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特制定《廣東省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衛生廳         廣東省食安辦

  2012年10月19日

  根據《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要求,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省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工作部署,切實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試點實施工作,確保各試點地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

  二、任務及分工

  根據《試點方案》,全省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小組組成單位、工作任務及分工如下:

  (一)組成單位:

  1.牽頭單位:省衛生廳、省食安辦

  2.成員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海洋漁業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工作任務及分工:

  1.制定并組織實施《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方案》(省食安辦牽頭,省衛生廳及成員單位配合)。

  2.不斷增加鄉鎮一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擴大監測范圍和品種(省衛生廳牽頭,各試點地區確定監測點和監測品種)。

  3.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系統,規范數據報送,實現數據共享,逐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省衛生廳牽頭,各成員單位配合)。

  4.加強針對性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加快監管執法隊伍快篩快檢設備設施的配置,逐步提高監督執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省食安辦牽頭,省衛生廳及各成員提出具體措施)。

  5.探索整合現有各級政府(包括中央駐粵單位)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鼓勵縣級以上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工作,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省食安辦牽頭,成員單位配合,各試點地區具體實施)。

  6.建立健全縣級以上食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省食安辦牽頭,省衛生廳及成員單位配合)。

  7.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隊伍,提高應急能力。(省食安辦牽頭,省衛生廳、各成員單位以及各試點地區配合)。

  三、具體內容及要求

  (一)統籌規劃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

  1.統籌建設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監測網。省級確定11個省級監測實驗室開展技術要求較高的、非標準檢驗方法以及新開展項目的監測工作,確定7個市級監測實驗室作為區域重點監測實驗室和省級參比實驗室,開展本區域非常規監測工作;試點市每市均須設1個市級監測實驗室,開展常規理化檢驗以及非常規食源性致病菌監測工作;試點縣每縣(市、區)均須設1個縣級監測機構,負責開展采樣以及常規食源性致病菌監測工作;試點縣鄉鎮建立以鄉鎮衛生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

  2.合理設置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采樣點。全省確定市、縣并覆蓋到鄉鎮農村地區的監測采樣點,每個市包括1個中心城區,2個具有代表性的縣(市、區)城區以及下屬各1個鄉鎮共5個采樣點,采樣場所包括城市的超市、商店、農貿市場及餐飲單位,農村的鄉鎮超市和集貿市場及小食店,確保監測的食品覆蓋省、市、縣并延伸到鄉鎮。

  3.完善食源性疾病監測網建設。依托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系統網絡以及哨點醫院,建立覆蓋省、市、縣并延伸到鄉鎮的食源性疾病監測網,包括建立開展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和異常健康事件報告工作,以及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工作。

  4.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以省級風險監測技術機構為依托,為全省培養食品安全多專業、多學科、多層次的骨干人才和實操人才。組建省級現場采樣、監測檢驗和質量控制專業隊伍,通過集訓輪訓進一步提高專業水平,確保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整體質量和水平。各地、各部門配合省開展相關規劃和人員培訓。

  (二)探索建立統籌協調、資源共享的檢驗檢測體系。

  堅持因地制宜、統籌協調、科學配置、積極穩妥地探索推進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工作。

  1.省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本行業的檢測資源,并通過購買服務,鼓勵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的發展,作為政府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補充。

  2.試點市各監管部門食品檢驗檢測建立檢驗計劃、檢測經費和檢測信息“三統一”的檢驗檢測體系。

  3.試點縣建立檢測計劃、檢測經費、檢測信息和檢測能力“四統一”的檢驗檢測體系。有條件的縣(市、區)試點推進檢測機構實體整合,鼓勵條件成熟的地區成立統一的食品安全檢測中心。

  4.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系統,實現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內所有監測數據的共聯共享、分析匯總。

  (三)建立健全市、縣食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

  1.按照《廣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各試點地區制定和完善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業務用車等。

  3.省食安辦委托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各級食品安全應急隊伍培訓工作,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人才培訓體系,打造一批食品安全事故現場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人才隊伍。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階段(2012年9月)省統籌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及時報省食安辦。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9-12月)各試點地區按照省、市實施方案開展相關工作,每月月中及月底向省食安辦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

  (三)試點總結階段(2012年12月)各試點地區和各部門總結歸納試點工作,總結經驗,形成各地各部門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向全省推廣。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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