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務局、行政審批局,雄安新區改發局、公共服務局,省商務廳駐省政務服務大廳工作組:
為進一步規范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備案管理工作,根據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商業特許經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工作職責分工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2011年第5號)第四條規定,商務部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商業特許經營的備案工作委托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完成。受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行完成備案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備案。根據上述規定,按照《河北省政務服務大廳建設運行方案》有關確定進駐部門及事項“進駐是原則,不進駐是例外,例外必從嚴”的要求,對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工作職責分工作如下調整完善。
(一)我省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備案工作由我廳(駐省政務服務大廳工作組)負責。
(二)我省企業在省內開展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備案工作分別由各市、雄安新區備案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級備案主管部門)負責。
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條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商業特許經營備案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備案企業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并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2.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二)申請商業特許經營備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商業特許經營基本情況。
2.中國境內全部被特許人的店鋪分布情況。
3.特許人的市場計劃書。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
5.與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專利權及其他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
6.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的證明文件。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在提交申請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材料時不適用于本款規定。
7.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
8.特許經營合同樣本。
9.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須注明每一章節的頁數和手冊的總頁數,對于在特許系統內部網絡上提供此類手冊的,須提供估計的打印頁數)。
10.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準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的產品和服務,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經營范圍中應當包括“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項目。
11.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特許人承諾。
12.備案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三、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辦理程序
(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工作辦理程序
1.企業需向所在地市級備案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資料,并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點擊“商業特許經營備案”進行注冊,填報相關信息。
2.所在地市級備案主管部門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紙質材料和網上信息齊全的,在7日內完成“兩店一年”現場核查,并向我廳(駐省政務服務大廳工作組)提交初審意見。初審意見應包括正文和附件。
正文內容應包括:(1)特許人名稱及其許可被特許人使用的經營資源(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2)應明確特許人提交的材料是否準確齊全。(3)應明確特許人是否符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及其直營店的地址和開業時間。
附件內容應包括: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兩店一年”現場核查表和特許人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
企業提交的文件、資料不完備的,備案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退回申請材料并告知原因。
3.我廳(駐省政務服務大廳工作組)應當在收到初審意見和企業申請材料3日內完成復審。信息資料齊全、符合備案條件的,經我廳(駐省政務服務大廳工作組)首席代表審定后予以備案和公告。文件、資料不完備的,應當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不符合備案條件的,退回申請材料并告知原因。
(二)省內開展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辦理程序
1. 企業直接向所在地市級備案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資料,并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點擊“商業特許經營備案”進行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
2.所在地市級備案主管部門應在10日內完成對相關材料和“兩店一年”情況的審核。信息資料齊全、符合備案條件的,經所在地市級備案主管部門負責人審定后予以備案和公告。文件、資料不完備的,應當要求其在7日內補充提交文件、資料。不符合備案條件的,退回申請材料并告知原因。
四、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監督管理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5號)、《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2011年第5號)、《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2012年 第2號),對商業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我廳負責對全省范圍內的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業特許經營的監督管理,受理舉報、投訴,依法依規作出相應處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河北省商務廳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