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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在全省啟用《小餐飲許可證》電子證書的通知 (陜市監發〔2021〕458號)

   2021-11-04 558
核心提示:2021年11月10日起,受理小餐飲許可(備案)事項的申請,一律發放電子證書,不再提供原紙版許可證。

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市場環境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任務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要求,省局決定,自2021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啟用《小餐飲許可證》電子證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11月10日起,受理小餐飲許可(備案)事項的申請,一律發放電子證書,不再提供原紙版許可證。

二、《小餐飲許可證》電子證書信息可在陜西省食品安全監管公開與查詢系統查詢,同時該信息同步至信用中國(陜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網(陜西)進行公示。小餐飲服務提供者可自行登錄陜西省食品安全監管企業網上申報系統查看審批情況并自行下載、打印電子證書、在線驗簽電子證書。

三、小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獲取電子許可證書的同時,如需要發證機關打印電子許可證書,可向發證機關申請打印。

四、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黑色或彩色)具有同等功效。

五、各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及時打印紙質證書,依法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進行張貼。

六、公眾可通過陜西省食品安全監管公開與查詢網查詢許可相關信息,驗證電子證書真偽;同時可通過掃描電子證書的二維碼查看和核對許可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積極組織推進。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電子證書在本領域本部門的應用,將其作為提升網上辦事效率的基礎重要條件和便民利企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強化技術保障。各相關技術支持部門及信息化管理人員要加強電子證書數據管理,確保數據完整性、準確性、時效性和可用性。加強對電子證書系統的培訓及應用,做好電子證書系統生成及管理權限劃分,保障電子證書管理系統應用網絡和數據的暢通及安全。

(三)加強部門協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主動與當地行政審批部門溝通銜接,及時將本通知送達當地行政審批部門,使其在規定時限應用電子證書,操作指引請參考已印發的《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操作指引。

(四)廣泛宣傳引導。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積極宣傳電子證書的功能和效果、便利性和易用性,提高社會公眾對電子證書的認知度,引導更多的市場主體熟悉電子證書,并習慣于在各類涉企政務服務事項、經營活動、接受事中事后監管等活動中應用電子證書。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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