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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獸醫局關于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通知》的意見(甘獸醫〔2014〕18號)

   2014-03-10 568
核心提示:各市(州)獸醫(畜牧獸醫)局: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
各市(州)獸醫(畜牧獸醫)局: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畜牧獸醫部門的相關工作,現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認真做好《通知》的宣傳貫徹,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通知》的出臺對我省各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們要充分認識《通知》的重要意義,把學習宣傳貫徹《通知》作為當前獸醫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首要任務。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及時組織制定貫徹實施《通知》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限要求,加強督促檢查,將《通知》精神落到實處。二要加強學習。要積極組織本部門、本單位干部職工開展學習活動,使廣大干部職工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通知》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不斷提高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能力和執法水平。三要強化宣傳培訓。在做好本系統干部職工學習培訓的基礎上,大力開展對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大戶的培訓和宣傳,普及健康養殖和防疫常識,提高科學防疫、安全用藥和公共獸醫衛生水平。要通過報刊網絡、廣播電視和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途徑,向廣大群眾和養殖者宣傳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重要意義,普及公共衛生和動物產品安全消費常識,提高養殖者和消費者對病死動物危害性的認識和自我防護意識,營造共同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切實加強監管工作,確保《通知》貫徹落實
 
  各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依照《通知》精神和有關規定,切實做好本轄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確保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一是各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宣傳告知義務。從事動物養殖、屠宰加工、運輸儲藏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是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獸醫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和告知,督促其認真履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主體責任,監督其落實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確保無害化處理的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二是要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各地對規模養殖場(小區)無害化處理要實行“一對一”監管和散養戶分片包干監管,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監管單位和人員,責任到人,落實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三是要加強關鍵環節的監管。重點要加大對規模養殖場(小區)和屠宰場的監管,進一步落實好規模養殖場(小區)和屠宰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強化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把關,嚴格落實到場入戶臨欄檢疫和屠宰同步檢疫,對檢出的病死動物及其產品嚴格實施無害化處理。四是要切實加強動物販運人員的監管。要以貫徹《甘肅省動物防疫條例》為契機,制定專項監督管理辦法,加大對動物販運人員的監管。對動物販運人員在做好宣傳培訓和告知的同時,要實行動物販運備案登記和防疫承諾制,增強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履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責任,做到不收購、不販賣、不運輸、不加工病死動物。五是建立投訴舉報受理制度。各級獸醫部門要制定相關辦法和工作流程,加強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相關投訴和舉報的受理。要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加強對各種舉報線索的調查處理,對舉報情況屬實者給予一定獎勵。
 
  三、積極協調,爭取落實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相關政策
 
  《通知》對建立無害化處理場所和收集、運輸體系、獎補機制、監管投入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抓住《通知》出臺的契機,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取得重視和支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主動爭取發改、財政等部門加大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積極與發改部門共同規劃,因地制宜建立覆蓋轄區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所和收集、運輸體系,實行政府支持、社會參與、企業化運作等模式,集中處理中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以及監管發現的病死動物。二是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在全面落實規模養豬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的基礎上,逐步將生豬散養戶和其它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獎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三是依據《通知》精神,積極爭取申請財政追加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專項經費,并納入財政預算,確保監管工作正常開展。
 
  四、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嚴厲查處違法案件
 
  各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監督執法,對不按規定處置病死動物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因病死動物處理不及時、監督執法不到位,造成動物疫情發生和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要嚴肅追究監管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積極與食藥、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聯系與溝通協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進一步發揮監管合力,嚴厲打擊經營、加工病死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對發現收購、販賣、加工病死動物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要及時移送當地公安部門進行嚴厲打擊,形成各部門共同查處違法案件的良好氛圍。
 
  甘肅省獸醫局
 
  2014年2月20日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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