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計生委,各市級預防保健專業機構、市衛生計生委監督所、市醫療急救中心,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各市級醫療機構:
現將《2017年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監測評估和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監測評估和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2017年是全面實施衛生計生事業“十三五”規劃關鍵之年,是實施第四輪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收官之年。本市將繼續緊緊圍繞衛生改革和發展重點,貫徹落實“推進健康中國”決策部署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不斷深化“全程化、精細化、高效化、績效化和讓社會公眾放心滿意”工作內涵與要求,繼續深入推進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提升依法規范管理水平,完善服務模式與流程,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務效率,鞏固優化公共衛生核心指標,切實保障城市公共衛生安全,維護公眾生命安全與健康。2017年主要工作任務包括:
一、深化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一)全面落實規劃/計劃制定與實施
1.組織實施并完成“上海市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年-2017年)”。嚴格落實項目“責任鏈”、“實施鏈”和“績效鏈”,規范和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和資金使用,組織開展項目督導和終期評估等。組織各區實施并完成區域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
2.組織落實國家和本市衛生計生事業“十三五”規劃和《“健康上海2030”規劃綱要》各項公共衛生任務。組織編制并實施本市“十三五”艾滋病防治、結核病防治、精神衛生、急性傳染病防治、病毒性肝炎防治、寄生蟲病防治和地方病防治等專項工作規劃/行動計劃以及慢性病防治中長期規劃(2017-2030年)。推進落實上海市婦女、兒童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專項規劃(2016-2020年)。組織開展對《關于本市貫徹<中國食物與營養發展綱要(2014-2020年)>實施意見》的中期評估。
(二)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規范服務與管理
3.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依法管理。全面宣傳并組織落實即將頒布的《上海市傳染病防治管理辦法》,研究建立傳染病調查員制度,規范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和處置,提升傳染病依法管理水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要求,加強預防接種門診分類指導與管理,組織開展多層次、全覆蓋人員培訓和督導檢查,強化標準化、規范化和溫馨化服務。全面啟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機制試點。全面組織實施《上海市社區健康管理工作規范-慢性病綜合防治(2017年版)》,繼續深化、優化社區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等流程與要求,制訂《上海市社區健康管理工作規范》的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分冊。組織制定本市傷害登記報告管理辦法,全面落實《上海市腫瘤登記報告管理辦法》、《上海市急性心腦血管事件登記和報告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嚴重精神障礙發病登記報告管理辦法》等。制定本市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22個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精神。加強心理咨詢服務規范管理,推進心理咨詢服務行業發展。
4.加強婦幼健康服務規范管理。深化婦幼健康優質服務示范工程建設,推廣使用母子健康手冊,組織創建國家級示范單位。繼續推進實施“區域劃分、梯度服務、有序轉診”的產科和新生兒醫療保健服務,提供分級分類和精細化服務。組織修訂《上海市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上海市兒童保健工作規范》、《上海市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實施細則》、《上海市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規范(試行)》、《上海市5歲以下兒童死亡評審工作方案(試行)》和上海市婦女病篩查及兒童保健相關技術規范等;制定上海市遺傳咨詢技術規范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適應癥等相關管理要求。
(三)持續推進公共衛生隊伍建設
5.完善公共衛生隊伍與服務保障機制。貫徹“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精神,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轉發關于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要求,加強財政投入和薪酬激勵,加強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研究建立公共衛生人才和能力儲備梯隊機制。繼續開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規范化建設,提升機構服務能力與能級。組織開展精神衛生社工人才隊伍培養。組織開展衛生應急技能競賽,開展2014-2016年度“上海市婦幼公共衛生紅楓獎”和“上海市預防接種服務與管理工作優秀單位與個人評選”等表揚活動。
(四)有效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6.積極組織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深化落實“體衛結合”、“醫教結合”等工作,推動健康策略融入部門公共政策。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公共衛生服務與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實施公共衛生分級分類服務與管理。繼續組織實施本市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啟動實施第三輪“社區居民大腸癌篩查”項目,完善信息收集和隨訪管理;繼續組織實施“60歲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種”項目,組織開展效果評估。推進落實《上海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2016版)等,加強督導評估,規范實施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項目。
(五)深化落實“健康云”平臺和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
7.深化落實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在糖尿病、腦卒中、眼病防治基礎上,增加結核病等慢性傳染病、預防接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等內容,深化“上海市健康管理云平臺”建設、應用與管理。繼續推進“基于市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工程”全市拓展項目中的“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和“精神衛生管理信息體統”等的建設與應用。完成基于醫院電子病歷直推的傳染病疫情報告與管理系統建設與應用。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信息化建設,完善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服務系統,做好標準在線查詢及意見反饋等服務。
二、全面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一)全面強化傳染病防控能力
8.切實落實傳染病防控措施與要求。加強傳染病監測體系建設,繼續完善重點腸道傳染病綜合監測,推進呼吸道傳染病綜合監測,鞏固學校因病缺勤缺課監測報告,規范傳染病重點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等監測、發現與報告,及時、規范、有效處置各類疫情和相關事件苗子。繼續鞏固醫教結合傳染病工作機制,規范學校消毒隔離工作要求,強化對學校傳染病防控的指導和培訓。繼續鞏固部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保持信息互通和情況通報,密切關注國內外重點傳染病疫情發展,及時開展風險評估,落實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熱和中東呼吸綜合征等重點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脊髓灰質炎相關病毒封存銷毀工作要求,繼續組織實施脊髓灰質炎和麻疹補充免疫活動,維持本市無脊灰狀態。組織開展水痘疫苗接種效果評估。探索病毒性肝炎病例社區管理。組織開展“消除瘧疾”后維持工作,鞏固病例及時發現和處置能力。繼續推進實施“第三輪國家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工作,深化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預和管理工作模式和機制,規范社區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服務。全面加強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進一步鞏固結核病患者“非中心化”發現機制,深化結核病防治“三位一體”工作內涵,依托“健康云”平臺應用,進一步優化社區督導管理(DOTS)工作模式,開展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加強學生、老年人、流動人口和結核病/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等重點人群的結核病防控工作。繼續落實結核病治療減免政策。
(二)持續強化慢性病綜合防治能力
9.繼續深化“醫防融合”慢性病綜合防治內涵建設。推進委市合作共建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市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復審。繼續著力“醫防融合”和“全程服務管理”,推進腦卒中篩查服務,繼續鞏固深化腦卒中預防和救治服務體系建設,全面組織構建糖尿病預防和診治服務體系。全面應用“健康云”平臺,持續拓展本市慢病全程防治服務和健康管理內涵,提高服務與管理效率。探索職業人群慢性病防治工作機制和模式,加強對慢性病健康體檢的指導。開展慢性病及其危害因素監測和環境相關健康危險因素監測。繼續加強眼牙防、營養衛生和環境衛生等工作。加強碘鹽及碘營養監測,加大科學補碘宣傳力度。
(三)鞏固強化精神衛生服務能力
10.鞏固強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督導和總結,全面完成“全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強化培訓與督導,進一步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現報告、信息登記、隨訪服務等全程質量管理。調整無業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服藥目錄。配合落實“以獎代補”政策,切實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探索專業社工融入精神衛生服務工作模式。完善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職業技能康復的指導。推進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機制與平臺建設。持續做好重點人群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完成精神衛生對口支援任務。
三、持續強化婦幼保健服務與管理
(一)持續強化母嬰安全和婦女保健服務與管理能力
11.進一步加強產科和婦女健康服務與管理。繼續以“安全和質量”為核心,以生育全過程管理為重點,加強孕產婦醫療保健相關倫理建設。強化孕情排摸,完善早孕建冊、入院建卡和產科分娩各環節的動態監測、數據分析和報告,強化孕產婦風險預警、危重孕產婦救治、產褥期保健等環節管理。加強三級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產科建設;加強會診搶救中心建設,鞏固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會診搶救網絡;切實落實區和助產醫療機構產科安全辦公室的職責和規范管理。加強愛嬰醫院建設,倡導母乳喂養,促進自然分娩。開展圍繞生命全程保健為重點的示范性、指導性婦女健康服務。探索社區生殖健康促進模式,加強流動人口、青少年、未婚育齡和更年期人群生殖健康公共衛生服務。加強人工終止妊娠管理。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強化母嬰保健專項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出生醫學證明的依法依規管理。落實出生性別比綜合整治和打擊代孕、“兩非”工作。
(二)持續強化兒童健康服務與管理能力
12.進一步規范兒童保健服務。加強0-6歲兒童屬地化和規范化管理,深入推進5歲以下兒童死亡評審工作。全面推廣兒童早期生長發育綜合評價標準和體系,開展社區0-3歲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繼續推進國家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建設。加強特殊兒童健康管理,深化開展特殊兒童入園、入學前綜合評估。
(三)有效提升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工作能力
13.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不斷完善融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和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和診治等為一體的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服務體系。進一步規范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與管理。強化產前篩查和診斷規范化管理,確保唐氏綜合征產前篩查干預服務網絡順暢運轉。有序開展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工作。推進罕見病防治,研究罕見病患者治療相關問題。促進出生缺陷領域技術創新和適宜技術推廣。
四、持續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工作
(一)深化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能力
14.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貫徹實施《衛生計生基層機構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全力推進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骨干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區域實驗室建設,打造東部、中部和西部區塊三個區域實驗室。科學制定全環節、全覆蓋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強化風險監測質控管理,保障數據準確可靠,加強風險監測數據的分析利用和風險監測通報會商。完善風險評估基礎數據,有序開展風險評估。
(二)切實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調查和處理履職能力
15.依法依規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處理工作。明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責,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機制。制定和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處理工作流程和技術規范,組織加強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規范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三)依法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能力
16.進一步規范企業標準備案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全面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嚴格依法管理企業標準備案,依法組織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和制修訂。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跟蹤評價。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五、持續提升衛生應急工作能力
(一)進一步提升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建設水平
17.繼續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范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以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公立醫院衛生應急保障工作的通知》、《醫療機構衛生應急工作規范》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應急工作規范》(“一通知、兩規范”)為準繩,以衛生應急核心能力評估為抓手,以核心能力建設標準為標尺,繼續加強本市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以及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的衛生應急能力建設。開展衛生應急標準化建設,組織編寫衛生應急工作項目地方標準。
(二)進一步提升衛生應急應對處置機制與能力建設水平
18.繼續推進實施衛生應急項目。通過上海市核化生醫學救援體系建設、上海航空醫療救援中心基地醫院建設與應用、上海市區域性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設等項目,加快推動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建設,加強本市核化生等專業型衛生應急救援網絡建設,推動區域緊急醫療救援基地建設。在做好項目收尾、總結、評估的基礎上,繼續探索并推進海上和航空醫療救援網絡建設,逐步加強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和調用機制建設。
19.全力完成重大會議和重要賽事的醫療保障工作。根據要求制訂并完善保障工作方案,對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與演練,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上海市黨代會等重大會議的醫療保障任務與要求,全力做好全國技能大賽、上海國際馬拉松賽、F1上海站等重要賽事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現將《2017年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監測評估和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監測評估和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2017年是全面實施衛生計生事業“十三五”規劃關鍵之年,是實施第四輪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收官之年。本市將繼續緊緊圍繞衛生改革和發展重點,貫徹落實“推進健康中國”決策部署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不斷深化“全程化、精細化、高效化、績效化和讓社會公眾放心滿意”工作內涵與要求,繼續深入推進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提升依法規范管理水平,完善服務模式與流程,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務效率,鞏固優化公共衛生核心指標,切實保障城市公共衛生安全,維護公眾生命安全與健康。2017年主要工作任務包括:
一、深化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一)全面落實規劃/計劃制定與實施
1.組織實施并完成“上海市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年-2017年)”。嚴格落實項目“責任鏈”、“實施鏈”和“績效鏈”,規范和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和資金使用,組織開展項目督導和終期評估等。組織各區實施并完成區域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
2.組織落實國家和本市衛生計生事業“十三五”規劃和《“健康上海2030”規劃綱要》各項公共衛生任務。組織編制并實施本市“十三五”艾滋病防治、結核病防治、精神衛生、急性傳染病防治、病毒性肝炎防治、寄生蟲病防治和地方病防治等專項工作規劃/行動計劃以及慢性病防治中長期規劃(2017-2030年)。推進落實上海市婦女、兒童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專項規劃(2016-2020年)。組織開展對《關于本市貫徹<中國食物與營養發展綱要(2014-2020年)>實施意見》的中期評估。
(二)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規范服務與管理
3.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依法管理。全面宣傳并組織落實即將頒布的《上海市傳染病防治管理辦法》,研究建立傳染病調查員制度,規范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和處置,提升傳染病依法管理水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要求,加強預防接種門診分類指導與管理,組織開展多層次、全覆蓋人員培訓和督導檢查,強化標準化、規范化和溫馨化服務。全面啟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保險機制試點。全面組織實施《上海市社區健康管理工作規范-慢性病綜合防治(2017年版)》,繼續深化、優化社區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等流程與要求,制訂《上海市社區健康管理工作規范》的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分冊。組織制定本市傷害登記報告管理辦法,全面落實《上海市腫瘤登記報告管理辦法》、《上海市急性心腦血管事件登記和報告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嚴重精神障礙發病登記報告管理辦法》等。制定本市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22個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精神。加強心理咨詢服務規范管理,推進心理咨詢服務行業發展。
4.加強婦幼健康服務規范管理。深化婦幼健康優質服務示范工程建設,推廣使用母子健康手冊,組織創建國家級示范單位。繼續推進實施“區域劃分、梯度服務、有序轉診”的產科和新生兒醫療保健服務,提供分級分類和精細化服務。組織修訂《上海市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上海市兒童保健工作規范》、《上海市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實施細則》、《上海市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規范(試行)》、《上海市5歲以下兒童死亡評審工作方案(試行)》和上海市婦女病篩查及兒童保健相關技術規范等;制定上海市遺傳咨詢技術規范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適應癥等相關管理要求。
(三)持續推進公共衛生隊伍建設
5.完善公共衛生隊伍與服務保障機制。貫徹“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精神,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轉發關于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要求,加強財政投入和薪酬激勵,加強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研究建立公共衛生人才和能力儲備梯隊機制。繼續開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規范化建設,提升機構服務能力與能級。組織開展精神衛生社工人才隊伍培養。組織開展衛生應急技能競賽,開展2014-2016年度“上海市婦幼公共衛生紅楓獎”和“上海市預防接種服務與管理工作優秀單位與個人評選”等表揚活動。
(四)有效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6.積極組織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深化落實“體衛結合”、“醫教結合”等工作,推動健康策略融入部門公共政策。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公共衛生服務與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實施公共衛生分級分類服務與管理。繼續組織實施本市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啟動實施第三輪“社區居民大腸癌篩查”項目,完善信息收集和隨訪管理;繼續組織實施“60歲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種”項目,組織開展效果評估。推進落實《上海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2016版)等,加強督導評估,規范實施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項目。
(五)深化落實“健康云”平臺和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
7.深化落實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在糖尿病、腦卒中、眼病防治基礎上,增加結核病等慢性傳染病、預防接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等內容,深化“上海市健康管理云平臺”建設、應用與管理。繼續推進“基于市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工程”全市拓展項目中的“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和“精神衛生管理信息體統”等的建設與應用。完成基于醫院電子病歷直推的傳染病疫情報告與管理系統建設與應用。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信息化建設,完善上海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服務系統,做好標準在線查詢及意見反饋等服務。
二、全面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一)全面強化傳染病防控能力
8.切實落實傳染病防控措施與要求。加強傳染病監測體系建設,繼續完善重點腸道傳染病綜合監測,推進呼吸道傳染病綜合監測,鞏固學校因病缺勤缺課監測報告,規范傳染病重點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等監測、發現與報告,及時、規范、有效處置各類疫情和相關事件苗子。繼續鞏固醫教結合傳染病工作機制,規范學校消毒隔離工作要求,強化對學校傳染病防控的指導和培訓。繼續鞏固部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保持信息互通和情況通報,密切關注國內外重點傳染病疫情發展,及時開展風險評估,落實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熱和中東呼吸綜合征等重點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脊髓灰質炎相關病毒封存銷毀工作要求,繼續組織實施脊髓灰質炎和麻疹補充免疫活動,維持本市無脊灰狀態。組織開展水痘疫苗接種效果評估。探索病毒性肝炎病例社區管理。組織開展“消除瘧疾”后維持工作,鞏固病例及時發現和處置能力。繼續推進實施“第三輪國家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工作,深化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預和管理工作模式和機制,規范社區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服務。全面加強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進一步鞏固結核病患者“非中心化”發現機制,深化結核病防治“三位一體”工作內涵,依托“健康云”平臺應用,進一步優化社區督導管理(DOTS)工作模式,開展結核病分級診療和綜合防治服務。加強學生、老年人、流動人口和結核病/艾滋病病毒雙重感染者等重點人群的結核病防控工作。繼續落實結核病治療減免政策。
(二)持續強化慢性病綜合防治能力
9.繼續深化“醫防融合”慢性病綜合防治內涵建設。推進委市合作共建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市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國家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復審。繼續著力“醫防融合”和“全程服務管理”,推進腦卒中篩查服務,繼續鞏固深化腦卒中預防和救治服務體系建設,全面組織構建糖尿病預防和診治服務體系。全面應用“健康云”平臺,持續拓展本市慢病全程防治服務和健康管理內涵,提高服務與管理效率。探索職業人群慢性病防治工作機制和模式,加強對慢性病健康體檢的指導。開展慢性病及其危害因素監測和環境相關健康危險因素監測。繼續加強眼牙防、營養衛生和環境衛生等工作。加強碘鹽及碘營養監測,加大科學補碘宣傳力度。
(三)鞏固強化精神衛生服務能力
10.鞏固強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督導和總結,全面完成“全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強化培訓與督導,進一步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現報告、信息登記、隨訪服務等全程質量管理。調整無業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服藥目錄。配合落實“以獎代補”政策,切實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探索專業社工融入精神衛生服務工作模式。完善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職業技能康復的指導。推進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機制與平臺建設。持續做好重點人群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完成精神衛生對口支援任務。
三、持續強化婦幼保健服務與管理
(一)持續強化母嬰安全和婦女保健服務與管理能力
11.進一步加強產科和婦女健康服務與管理。繼續以“安全和質量”為核心,以生育全過程管理為重點,加強孕產婦醫療保健相關倫理建設。強化孕情排摸,完善早孕建冊、入院建卡和產科分娩各環節的動態監測、數據分析和報告,強化孕產婦風險預警、危重孕產婦救治、產褥期保健等環節管理。加強三級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產科建設;加強會診搶救中心建設,鞏固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會診搶救網絡;切實落實區和助產醫療機構產科安全辦公室的職責和規范管理。加強愛嬰醫院建設,倡導母乳喂養,促進自然分娩。開展圍繞生命全程保健為重點的示范性、指導性婦女健康服務。探索社區生殖健康促進模式,加強流動人口、青少年、未婚育齡和更年期人群生殖健康公共衛生服務。加強人工終止妊娠管理。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強化母嬰保健專項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出生醫學證明的依法依規管理。落實出生性別比綜合整治和打擊代孕、“兩非”工作。
(二)持續強化兒童健康服務與管理能力
12.進一步規范兒童保健服務。加強0-6歲兒童屬地化和規范化管理,深入推進5歲以下兒童死亡評審工作。全面推廣兒童早期生長發育綜合評價標準和體系,開展社區0-3歲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繼續推進國家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建設。加強特殊兒童健康管理,深化開展特殊兒童入園、入學前綜合評估。
(三)有效提升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工作能力
13.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不斷完善融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和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和診治等為一體的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服務體系。進一步規范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與管理。強化產前篩查和診斷規范化管理,確保唐氏綜合征產前篩查干預服務網絡順暢運轉。有序開展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工作。推進罕見病防治,研究罕見病患者治療相關問題。促進出生缺陷領域技術創新和適宜技術推廣。
四、持續推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工作
(一)深化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能力
14.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貫徹實施《衛生計生基層機構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全力推進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骨干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區域實驗室建設,打造東部、中部和西部區塊三個區域實驗室。科學制定全環節、全覆蓋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強化風險監測質控管理,保障數據準確可靠,加強風險監測數據的分析利用和風險監測通報會商。完善風險評估基礎數據,有序開展風險評估。
(二)切實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調查和處理履職能力
15.依法依規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處理工作。明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責,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機制。制定和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處理工作流程和技術規范,組織加強技術指導和專業培訓,規范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三)依法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能力
16.進一步規范企業標準備案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全面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嚴格依法管理企業標準備案,依法組織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和制修訂。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跟蹤評價。大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五、持續提升衛生應急工作能力
(一)進一步提升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建設水平
17.繼續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范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以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強公立醫院衛生應急保障工作的通知》、《醫療機構衛生應急工作規范》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應急工作規范》(“一通知、兩規范”)為準繩,以衛生應急核心能力評估為抓手,以核心能力建設標準為標尺,繼續加強本市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以及二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的衛生應急能力建設。開展衛生應急標準化建設,組織編寫衛生應急工作項目地方標準。
(二)進一步提升衛生應急應對處置機制與能力建設水平
18.繼續推進實施衛生應急項目。通過上海市核化生醫學救援體系建設、上海航空醫療救援中心基地醫院建設與應用、上海市區域性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建設等項目,加快推動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能力建設,加強本市核化生等專業型衛生應急救援網絡建設,推動區域緊急醫療救援基地建設。在做好項目收尾、總結、評估的基礎上,繼續探索并推進海上和航空醫療救援網絡建設,逐步加強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和調用機制建設。
19.全力完成重大會議和重要賽事的醫療保障工作。根據要求制訂并完善保障工作方案,對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與演練,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上海市黨代會等重大會議的醫療保障任務與要求,全力做好全國技能大賽、上海國際馬拉松賽、F1上海站等重要賽事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